黔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黔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貫徹依法治校,實施“陽光招生”,保證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貴州省相關規定,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黔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普通專科(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黔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學院代碼:4152012823
第五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六條 辦學類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七條 學校性質:公辦
第八條 地址:貴州省都勻綠茵湖產業園區
第九條 學院網址:http://www.qnzy.net
第十條 黔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是2001年8月設立的貴州省首批綜合性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學校。現有教職工近800人,教授、副教授100余人,在校生1.4萬余人,畢業生畢業去向落實率保持在93%以上。
學院是省優質高職院校和省“雙高”校,是國家AAAA級旅游景區創建單位、首批國家級市域產教聯合體牽頭院校、中國非遺文化國培基地,國家鄉村振興高技能人才重點培養基地、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范學校、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先進集體、中國青春健康教育基地、教育部首批國防教育特色學校,教育部現代學徒制院校。
2024年取得省級以上標志性成果179項,其中國家級17項、省級112項。成為西部425所高職高專20強,位列第17位;成為中國高職高專“辦學實力”“改革活力”500強,“產教融合發展活力”100強。
開設高職專業25個,國家級骨干專業5個,生產性實訓基地、協同創新中心和現代學徒制試點各1個;省級高水平專業群2個,重點特色骨干專業群3個,特色骨干專業5個,開放實訓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和協同創新中心各2個,黔匠工坊和現代學徒制試點各1個;省級優秀教學團隊4個、職教名師5名、技術能手5名;省級精品課程6門、精品在線開放課程8門。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院設立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貴州省教育高質量發展委員會有關高考招生的工作政策,負責制定招生章程、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等,領導、監督高考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高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招生就業處為學院招生工作委員會的執行機構,主要職責是根據學院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的日常事務。
第十三條 學院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 2025年招生計劃以貴州省教育廳下達為準,詳見各省招生目錄。
第五章 報考條件
第十五條 符合2025年省(直轄市、自治區)普通高考招生報考條件者均可報考。
第六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據各省(直轄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原則按招生計劃的100%進行調檔。
第十七條 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加分政策,認可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加分形成的投檔成績,并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考生的選考科目應與當地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學院專業選科要求符合。
第十八條 依據“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按照考生投檔順序依次檢索錄取。
1.普通類。根據考生高考總成績排序,如考生高考總成績相同則按照省招生考試院同分排序規則確定位次。
2.藝術類。達到貴州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根據貴州省招生考試院文化分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予以錄取。
3.已經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后續批次的征集志愿和投檔錄取。
第十九條 若在錄取中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情況,以考生投檔位次為依據,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第二十條 對于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聯合頒布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第七章 收費標準與資助
第二十一條 嚴格按照貴州省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項目及標準執行。
第二十二條 每年符合申報條件的二、三年級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標準為10000元/人/年;國家勵志獎學金標準為6000元/人/年;筑夢獎學金標準為4000元/人/年;院級獎學金標準為1000-2000元/人/年。經貴州省招生考試中心錄取到我院的新生,可按國家相關政策到生源地(戶籍所在地)教育局學生資助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符合國家、省、州困難學生條件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或貴州省脫貧家庭專項助學金、免學費等資助;學院為家庭困難學生提供若干勤工助學崗位;孤兒、殘疾家庭、殘疾學生可申請學院特困生補助;學院另設立有“春風基金”資助,幫助部分學生及家庭遭遇到突發性臨時災害、重大疾病等特殊困難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八章 畢業證書
第二十三條 按照學院人才培養方案,學生在規定的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內容,達到畢業要求,發給國家承認學歷的、經教育部學籍、學歷電子注冊的黔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并以此具印。
第九章 入學資格審查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對學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學籍,復查不合格者,由學院根據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咨詢及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854-8610790
監督電話:0854-8610272
學院地址:貴州省都勻綠茵湖產業園區
學院網址:http://www.qnzy.net
電子郵箱:qnzyzs@126.com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不符的,以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章、規范和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黔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