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全日制普通高職招生工作,切實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自治區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院校名稱:哈密職業技術學院
第三條 院校國標代碼:14524
第四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第五條 招生層次和學制:專科,三年。
第六條 院校地址:新疆哈密市伊州區八一南大道29號哈密職業技術學院。
郵政編碼:839001
學院概況:
哈密職業技術學院是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的一所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座落于“新疆門戶”,絲綢之路咽喉哈密市,交通便利、環境優美。
1959年哈密地區衛生學校創建;1959年哈密地區農業學校創建;1975年哈密地區技工學校創建;2006年6月,哈密地區農業學校、哈密地區技工學校、哈密地區衛生學校等校教育資源進行整合,成立哈密職業技術教育中心;2007年5月,將哈密職業技術教育中心更名為哈密職業技術學校;2014年6月26日哈密職業技術學院正式掛牌。66年的辦學歷程中,學院始終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以立德樹人為根本,面向社會培養服務區域發展、信念執著、品德優良、知識豐富、本領過硬、富有創新精神、實踐能力和社會責任感的高素質復合型技術技能型人才。
學院占地面積21.87萬平方米,建筑面積16.98萬平方米,實習實訓場地總面積10.13萬余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8.28億元,圖書館館藏紙質圖書35.5萬冊,數字資源30.5萬冊。學院管理規范,現已建成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第二批全國學校急救教育試點學校、第三批自治區優質高等職業學校建設單位培育學校、自治區依法治校示范校、自治區德育示范校、自治區職業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工作先進學校、自治區節約型公共機構示范單位、自治區“訪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駐村工作先進集體、自治區“1+X”證書制度試點單位、自治區第二批能源裝備智能制造產教融合實訓基地、自治區第三批現代煤化工產教融合基地,自治區特色旅游公共實訓基地,獲批教育部11項供需對接就業育人項目、11項首批自治區產學合作協同育人項目。
學院以專科層次的職業教育為主,兼顧本科層次聯合辦學,涵蓋全日制、成人函授、培訓及職業技能等級認定等多種形式,設有機電、化學工程、交通運輸、醫護、經濟管理、學前教育、旅游管理6個系部和馬克思主義學院,高職專業26個,與新疆醫科大學聯合開展護理學專業“3+2”應用型本科人才培養。現有自治區級骨干專業群1個(機械制造及自動化專業群),院級骨干專業群4個(機械制造及自動化專業群、電子商務專業群、老年保健與管理專業群、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群)。
圍繞哈密產業結構轉化升級,服務哈密經濟社會發展,創新辦學體制機制,積極同企業開展深度融合,與新疆廣匯能源有限公司、新疆湘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疆海裝風電設備有限公司、哈密市中心醫院、國投羅布泊鉀鹽有限公司、南京杰連科技有限公司等123家企業合作建立校外實習基地。建有7個校內實訓基地。學院繼續教育中心與石河子大學、新疆財經大學、西安工業大學大學、河南理工大學、新疆農業大學等建立了護理、臨床醫學等5個專科、22個本科專業的函授站。學院常年承擔農牧民職業技能培訓,與國投新疆羅布泊鉀鹽有限公司、新疆擺氏廚房食品配送有限公司等多家企業開展企業員工技能提升培訓。
學院堅持培養和引進相結合,師資隊伍結構不斷優化,全校教職工369人,其中管理崗位11人,專業技術崗位327人(專任教師315人,教輔12人),工勤技能崗位31人。專任教師中正高級職稱11人;副高級職稱64人;中級職稱113人;初級職稱91人;未定職級36人。建設有自治區級特色技能大師工作室、自治區教科系統職工勞模創新工作室、自治區級名師工作室2個,自治區級名班主任工作室1個;市級雙帶頭人工作室;市級思政骨干教師2人;專業帶頭人26人,中青年骨干教師62人。
學院申報獲批風電設備運維與智能制造、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再制造裝備智能檢測、能源裝備再制造工等4個哈密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依托河南援疆資源成立哈密豫新能源產業研究院,獲批自治區首批新型研發機構,內設能源動力裝備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冷鏈技術研究所等科研平臺,與國家商用制冷設備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合作,建立了新疆冷凍冷藏設備設施檢測中心。在新能源與儲能、煤化工、裝備再制造、冷鏈物流技術、文化旅游、康復治療等方面逐步形成科研特色,并組建科研創新團隊13個,為服務地方產業發展正在做出積極貢獻。近5年累計申請立項市級及以上科研項目59項,其中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3項。累計獲得專利授權32項,發表學術論文300余篇。
學院現有黨支部15個,在職師生黨員253名。嚴格貫徹落實新時代高校黨建示范和質量創優工作要求,深化教師黨支部書記“雙帶頭人”培養工程,醫護系黨支部被確定為自治區“雙帶頭人”黨支部書記工作室;醫護系黨支部、機電系黨支部先后被評定為第一批、第二批自治區樣板黨支部建設單位;2022年初醫護系黨支部在自治區第一批樣板黨支部建設的基礎上成功入選第三批“全國黨建工作樣板黨支部”創建單位并于2024年通過驗收;2024年思想政治工作部黨支部獲評哈密市先進基層黨組織。學校團委被評為“全國五四紅旗團委”。
自2019年獲批1+X試點院校以來,2021年在自治區1+X證書制度試點工作抽查監測結果中被評為優秀試點院校。截止目前,學院現有試點證書15個,累計完成師資培訓125人次,培訓考核學生2009人,取證人數1926人,取證率95%。
自2018年以來,師生在全國技工院校教師職業能力大賽、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教學能力比賽、全國高職高專黨委書記論壇、全國慧陽杯機器人應用技能大賽、全國康復相關專業青年教師教學比賽、全國電子信息服務業職業技能競賽電子商務師競賽、“暢享杯”全國財經商貿類專業教師數字技術技能大賽等各類競賽中獲自治區及以上獎勵122項,其中國家級29項。曾榮獲全國慧陽杯機器人應用技能大賽一等獎、全國首屆大學生職業生涯規劃大賽銀獎、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二屆職業技能大賽互聯網營銷師優勝獎、全國商業服務業技術能手、第一屆全國技工院校教師職業能力大賽獲國賽三等獎、“暢享杯”全國財經商貿類專業教師數字技術技能大賽直播營銷特等獎、第三屆全國康復相關專業青年教師教學能力大賽獲高職高專組優勝獎、全國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新疆賽區選拔賽公益創業組銅獎、全國高職高專黨委書記論壇優秀論文三等獎、第三屆全國康復相關專業青年教師教學比賽優勝獎、第三屆全國電子信息服務業職業技能競賽電子商務師競賽二等獎、第三屆全國技工院校教師職業能力大賽工業綜合與農業類賽項三等獎,2024年世界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總決賽生物與化工賽道榮獲銅獎。
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全體教職員工秉承“重德立身、好學立業”的校訓,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加強黨對學院工作的全面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堅持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緊扣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按照自治區、哈密市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職業需求為導向、實踐能力培養為重點、產學研用結合為途徑,為把學院建設成為特色鮮明、高質量服務區域經濟發展、疆內一流的本科層次高等職業學校,而努力奮斗!
第七條 招生專業一覽表
應用型本科招生專業
系部 | 專業名稱 | 科類 | 修業 年限 | 就讀校區 | 學費 (元/學年) | 備注 |
醫護系 | 護理 | 理科 | 3+2年 | 前3年本院 后2年新疆醫科大學 | 3900 | 與新疆醫科大學聯辦 |
普通高職招生專業
序號 | 系部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科類 | 修業 年限 | 學費 (元/學年) |
1 | 機電系 | 460301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文理 | 三年 | 3300 |
2 | 460202 | 機電設備技術 | 文理 | 三年 | 3300 |
3 | 460305 | 工業機器人技術 | 文理 | 三年 | 3300 |
4 | 460104 | 機械制造及自動化 | 文理 | 三年 | 3300 |
5 | 430201 | 熱能動力工程技術 | 文理 | 三年 | 3300 |
6 | 化學工程系 | 470201 | 應用化工技術 | 文理 | 三年 | 3300 |
7 | 470205 | 煤化工技術 | 文理 | 三年 | 3300 |
8 | 470208 | 分析檢驗技術 | 文理 | 三年 | 3300 |
9 | 醫護系 | 520201 | 護理 | 文理 | 三年 | 3900 |
10 | 520803 | 老年保健與管理 | 文理 | 三年 | 3900 |
11 | 520502 | 醫學影像技術 | 文理 | 三年 | 3900 |
12 | 經濟管理系 | 530301 | 大數據與財務管理 | 文理 | 三年 | 3000 |
13 | 530802 | 現代物流管理 | 文理 | 三年 | 3000 |
14 | 旅游管理系 | 540106 | 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 | 文理 | 三年 | 2900 |
15 | 540101 | 旅游管理 | 文理 | 三年 | 2900 |
16 | 交通運輸系 | 500211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文理 | 三年 | 3300 |
17 | 500210 | 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 | 文理 | 三年 | 3300 |
備注:最終招生專業以各省市招考部門公布的為準,收費標準如有變動以自治區批復為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和職責
第八條 成立由黨委書記、院長任主任,其他院領導為副主任,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學院的招生工作,貫徹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計劃,協調解決招生有關事宜。
第九條 學院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在學院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招生的各項具體工作,并接受學院紀委的監督。
第三章 錄取與注冊
第十條 依據國家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最新頒布的本年度有關文件精神和有關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一條 平行志愿投檔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管理部門規定執行。非平行志愿投檔省(自治區、直轄市):1.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錄取非第一志愿考生;2.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安排專業;在高考總成績相同情況下,若考生生源所在省級(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管理部門規定招生考試成績排序規則的,將按照相應規定進行招生錄取;生源所在省級(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管理部門未明確規定招生考試成績排序規則的,則按照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理工類按數學、理綜、語文排序;文史類按語文、文綜、數學排序。三校生普通類及單列類按語文、數學、政治排序。3.所有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調劑,將按分數和空缺專業代碼依次調劑錄取;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第十二條 所有專業均實行文理兼收、國家通用語言授課。
第十三條 無外語限制,但新生入學后學院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四條 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教學廳〔2010〕2號)文件的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 與本科院校聯合培養(3+2)應用型本科人才專業“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
第十六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七條 參軍入伍新生按照《教育部總參謀部關于印發<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及退役后入學辦法(試行)>的通知》的相關要求執行。入伍新生或家長需在學院開學15天內,攜帶身份證復印件或者戶口本復印件、入伍通知書原件或復印件、錄取通知書原件和復印件和由應征地武裝部蓋章的《應征入伍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保留入學資格申請表》到學生所在系部報到注冊,學院統一辦理保留入學資格申請手續。
第十八條 新生可以申請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的期限不超過2年,保留入學資格期間不具有學籍。
新生保留入學資格期滿前應向學院申請入學,經學院審查合格后,辦理入學手續。審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學資格;逾期兩周不辦理入學手續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遲等正當理由的,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新生報到時學院將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審查合格的辦理入學手續,予以注冊學籍;審查發現新生的錄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證明材料,與本人實際情況不符,或者有其他違反國家招生考試規定情形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進行復查。復查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錄取手續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國家招生規定;
(二)所獲得的錄取資格是否真實、合乎相關規定;
(三)本人及身份證明與錄取通知、考生檔案等是否一致;
(四)身心健康狀況是否符合報考專業或者專業類別體檢要求,能否保證在校正常學習、生活;
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確定為復查不合格,取消其學籍;情節嚴重的,將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一條 在新生入學健康復查中,凡發現患有疾病不能堅持正常學習者,經學院指定的縣級及以上醫院診斷證明,需要在家休養可在一年內治愈并達到健康標準的,由本人申請,經學院批準,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應立即辦理離校手續,回家治療。兩周內無故不辦理離校手續者,取消其保留入學資格。保留入學資格的新生不具有學籍,不享受在校學習學生待遇,不得報考其他學校,治療期間費用自理。
保留入學資格期內經治療康復者,必須在下學年開學前兩周內,持縣級及以上醫院病愈證明申請入學。經學院指定醫院復查合格,經學院批準,辦理入學手續,編入下年度相應專業學習;復查不合格或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當按學院規定辦理注冊手續。不能如期注冊者,應當履行暫緩注冊手續。未按學院規定繳納學費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冊條件的不予注冊。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生源地貸款或者其他形式的資助,辦理有關手續后注冊。
第四章 招生監督
第二十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院紀委監督,并主動接受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十四條 學院招生委員會聘請教師、學生代表作為學院招生社會監督員,對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
第二十五條 學院紀檢監督電話:0902-2313406
第五章 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二十六條 學院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專業設置、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面向部分省、自治區的年度分專業招生計劃。并按照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人數向社會公布,同時通過其它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二十七條 學院的各類收費嚴格按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哈密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批準的標準執行。各專業學費2900—3900元/年。住宿費:600-1000元/年·人。
第六章 獎勵及資助辦法
第二十八條 學院具有完善的獎助學金制度,并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
1.高校國家獎學金:10000元/年。
2.高校國家勵志獎學金:6000元/年。
3.高校國家助學金:人均3700元/年。
4.自治區人民政府高校勵志獎學金:6000元/年。
5.自治區人民政府高校助學金:一等:3000元/年、二等:2000元/年、三等:1000元/年。
6.哈密戶籍(不含兵團戶口和集體戶口)就讀本院的學生享受“兩免一補一獎”政策(詳情見哈密市教育資助補助政策)。
7.學院獎學金:按照在校生人數的2%獎勵,其中一等獎學金獎勵3000 元/學年(人數為30%);二等獎學金獎勵2000 元/學年(人數為30%);三等獎學金獎勵1000 元/學年(人數為40%);
8.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按“綠色通道”優先辦理入學手續。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還可依照有關規定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同時,新生或在校生應征入伍保留學籍的可享受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退役后自愿回到學校復學或入學的學生到學校報到后可向學校一次性提出學費減免申請,并且每學年享受國家助學金3700元,退役后考學升學優惠,就業服務等政策。
注:以上獎助學金按照國家、自治區和哈密市相關高校學生獎助學金政策實施。
第七章 畢業生學歷及就業
第二十九條 學生在學院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并在學生離校前頒發畢業證書。
第三十條 學生畢業后由學院負責推薦就業,也可自主擇業,雙向選擇。并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簽發就業報到證。
第八章 招生專業
第三十一條 招生專業詳見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專業及計劃數。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二條 錄取結果公布:可通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考試院公布的錄取查詢方式進行查詢,或直接與學院招生辦公室聯系查詢。
第三十三條 聯系方式
地 址:哈密市伊州區八一南大道29號
電 話:0902-2314443、2313959
傳 真:0902-2310657
聯系人:喻老師、阿老師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每年由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修改、審定并報教育部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教育廳備案。
第三十五條 本章程經學院授權由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