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外語語種要求: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考生。 (三)英語專業英語單科成績要求不低于105分(或不低于英語單科滿分的70%)。 (四)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政策按教育部及各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五)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及投檔比例的有關規定。 (六)綜合改革省份錄取: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對普通高校招生專業(或大類)設定選考科目要求,考生需在滿足選考科目要求前提下填報相關專業志愿。對于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志愿間無級差分;投檔成績相同時,參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平行志愿投檔同分排序規則錄取。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七)其他省份錄取: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對于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擇優錄取,專業志愿間無級差分;投檔成績相同時,參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平行志愿投檔同分排序規則錄取。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將其隨機調錄到錄取計劃未滿的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 (八)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未對同分考生做統一規定的,依次按文化總分(不含政策加分)、語文數學外語總分、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文理綜合或選考科目總分高低排序,擇優錄取。 (九)學校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湖州學院2025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執行。 (十)藝術類招生錄取:藝術類所有專業均采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不另行組織校考,報考對象和條件參照各省份藝術類統考安排和要求執行,學校遵循各省份投檔規則,對文化、專業省統考成績均合格的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間不設級差,投檔成績計算規則及同分排名規則執行各省份相關規定。若考生所在省份無投檔規則,則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高考總分(滿分折合成750分)×50%+專業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50%。以上錄取原則若與考生所在省份相關要求沖突的,以考生所在省份統考投檔錄取原則為準。 (十一)體育類招生錄取: 1.體育類招生:對文化、體育術科成績均合格的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間不設級差,投檔成績計算規則及同分排名規則執行各省份相關規定。若考生所在省份無投檔規則,則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分=高考總分(滿分折合成750分)×50%+術科成績(滿分折合成750分)×50%。以上錄取原則若與考生所在省份相關要求沖突的,以考生所在省份統考投檔錄取原則為準。 2.體育特招生:具體計劃和錄取辦法參見《湖州學院2025年體育專業特招生簡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