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院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湖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辦學地點: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1069號
主管部門:湖南省司法廳
辦學層次:???/span>
院校標識碼:4143012601
辦學類型:公辦
第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湖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飘厴I證書。
第四條 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 學院簡介:湖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簡稱:湘警職院)是2003年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由湖南省司法廳主辦主管的一所政法類警察體制的高等職業院校。學院創建于1981年,經歷了湖南省勞改勞教中等干部專業學校、湖南省司法警官學校等發展時期。在40余年的辦學歷程中形成了以校訓“厚德重法,崇文尚武”為核心的警院精神,凝練出了“忠誠果敢、奉法自強”的校風,“博學善導、育警樹人”的教風和“勤學苦練、文武兼修”的學風,警務化管理貫穿教學育人的全過程。學院校園環境優美、教學設施完備、校風學風優良,在職教職工有高級職稱77人、中級職稱124人,博士研究生4人、碩士研究生171人。建有刑事執行省級楚怡高水平高職專業群一個,司法應用、司法技術省級一流特色專業群兩個和社會治理與服務、法律執行校級特色專業群兩個。目前,學歷教育在校生規模6000人,在職教育培訓每年8000人次。
第六條 學校招生類別:學院招生對象為參加全國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的考生(本省另含參加體育類、對口招生考試的考生)。最終招生類別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為準。學院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招生對象為湖南籍(學籍和戶籍)且年齡為16周歲以上、22周歲以下(2003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31日期間出生),未婚。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 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本院招生規模、政策制訂等重大事項,學院招生與就業(創業)指導處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招生錄取期間,學院紀委(監察室)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條 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學院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院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 我院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招生過程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院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院2025年面向全國16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嚴格執行教育部關于招生計劃編制的相關規定,根據學院辦學實際及社會經濟發展,統籌考慮各?。ㄖ陛犑小⒆灾螀^)生源實際情況、就業市場需求等因素,制定分省分專業計劃。
第十二條 學院分省分專業計劃經主管部門審批后按要求及時報送到各有關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招生專業及收費標準
第十三條 學院具體在各省的招生專業及相關類別,待分省分專業計劃確定后,以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為準。我院各類招生嚴格執行湖南省發改委核定的收費標準。2025年招生專業及學費標準為: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收費標準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收費標準 |
580601 | 刑事偵查技術 | 5460元/年 | 440406 | 建筑消防技術 | 4600元/年 |
580501 | 刑事執行 | 5460元/年 | 510207 | 信息安全技術應用 | 4600元/年 |
580503 | 行政執行 | 5460元/年 | 580504 | 司法警務 | 5460元/年 |
580401 | 法律事務 | 5460元/年 | 520804 | 心理咨詢 | 3200元/年 |
580402 | 法律文秘 | 5460元/年 | 590206 | 行政管理 | 3500元/年 |
580505 | 社區矯正 | 5460元/年 | 590205 | 公共事務管理 | 3500元/年 |
580603 | 司法鑒定技術 | 5460元/年 | 590101 | 社會工作 | 3500元/年 |
第十四條 學生一律實行集體住宿,各專業學費及住宿費標準最終按湖南省發改委審核批準的標準執行。
第五章 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招生
面試、體能測試、體檢和政治考察
第十五條 學院招生的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為刑事執行、刑事偵查技術、行政執行三個專業。根據教育部、司法部關于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招生的規定,考生除文化成績上線外,還須參加面試、體能測試、體檢、心理測評及政治考察。
第十六條 面試主要從報考動機、言語表達、身體協調性等方面辨識考生是否適合從事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工作。
第十七條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報考學院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的考生,除應符合教育部等部門規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身體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無肢體功能障礙,心理健康;
(2)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男性體重指數(單位:kg/㎡)在17.3—27.3之間,女性體重指數在17.1—25.7之間;
(3)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8,無色盲;
(4)單側耳語聽力不低于5米;
(5)嗅覺正常;
(6)血壓正常:收縮壓小于140毫米汞柱,舒張壓小于90毫米汞柱;
(7)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ㄈ绨遵帮L、銀屑病、血管瘤、斑痣等),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矯正的斜頸、步態異常等),無文身;
(8)無《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6〕140號文件)中規定的各種疾病。
第十八條 報考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的考生,必須參加體能測試并合格,體能測試項目與合格標準見下表。以下四個項目中有三項達標的,體能測試結論為合格。
性別 | 測試項目 | 合格標準 |
男子 | 50米跑 | 9秒2以內(含9秒2) |
1000米跑 | 4分35秒以內(含4分35秒) |
俯臥撐 | 10秒內完成6次以上(含6次) |
立定跳遠 | 2.05米以上(含2.05米) |
女子 | 50米跑 | 10秒4以內(含10秒4) |
800米跑 | 4分36秒以內(含4分36秒) |
仰臥起坐 | 10秒內完成5次以上(含5次) |
立定跳遠 | 1.5米以上(含1.5米) |
第十九條 報考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的考生,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組織紀律性強,符合從事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工作對思想政治品德方面的要求,經過司法行政機關的政治考察合格。政治考察的具體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忌邢铝星樾沃坏模瑢儆谡慰疾觳缓细?,不予錄取:
(1)受過刑事處罰、收容教養、治安拘留處罰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參加邪教組織或其他非法組織的;
(4)有吸毒史的;
(5)被開除公職的;
(6)其他原因不適宜從事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工作的。
第二十條 面試、體能測試、體檢、心理測評及政治考察的時間和地點以學院公告為準。
第六章 志愿填報
第二十一條 考生必須在各省統一規定的志愿填報時間內填報志愿。湖南省考生報考學院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須在專科提前批填報志愿,報考學院普通專業須在高職專科批填報志愿。
第七章 錄取規則
第二十二條 學院招生實行網上錄取。
第二十三條 學院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錄取安排在??铺崆芭黄胀▽I安排在高職??婆?/span>
第二十四條 根據各?。ㄖ陛犑?、自治區)招生相關規定確定學院的投檔比例。
第二十五條 招生工作人員應仔細審閱每一個考生電子檔案,對考生檔案材料進行全面審查。
第二十六條 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按考生的文化成績和面試、體能測試、體檢、心理測評、政治考察的綜合情況擇優錄取。
第二十七條 對于進檔考生,專業志愿遵循“考生分數優先、遵循志愿順序”原則,專業志愿不設分數級差。進檔考生投檔分按高分到低分排隊,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安排專業;若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均未滿足,最后進行處理,服從專業調劑考生安排到未錄滿專業,不服從專業調劑考生作退檔處理。對不符合教育部招生有關規定的考生作退檔處理。若進檔考生投檔分相同,考生位次排序規則按生源省份招生管理部門的規定執行。我院進檔及專業安排認可生源省份的高考加分政策。
第二十八條 學院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
第二十九條 根據當前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實際需求,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招收女生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計劃數的10%。普通專業男女比例不限。
第三十條 普通專業考生根據學院的學生管理模式和主要就業方向,除應符合教育部和各省級教育部門規定的思想政治品德、身體等條件外,還應符合下列條件:
(1)五官端正,體形勻稱,心理健康;
(2)身體無殘疾,無明顯疤痕,無文身;
(3)無傳染性疾病及不能適應警體訓練和警務化管理的其他疾病;
(4)無犯罪記錄。
第三十一條 錄取通知書按考生高考報名時所填寫的通信地址統一郵寄。
第三十二條 錄取結束后學院不再退檔,考生可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部門指定網站或撥打公布的電話查詢錄取結果。
第三十三條 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錄取的新生入學后,學院將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發現有不符合招生條件者,轉入普通專業學習或取消入學資格。
第八章 在校管理及畢業待遇
第三十四條 各專業學生統一住校,均實行警務化管理,學生統一著人民警察制式服裝。
第三十五條 學生必須遵守法律法規、校紀校規。學院根據自愿原則動員學生購買醫療和意外傷害保險。學生在校期間發生意外人身傷害的,按《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教育部2002年12號令)處理。
第三十六條 學生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符合畢業條件的,頒發畢業證書。
第三十七條 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畢業生就業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六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培養工作的意見》(人社部發〔2018〕20號)和湖南省委組織部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我省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招錄培養工作的實施意見》(湘組〔2020〕76號)等相關文件精神執行;普通專業畢業生就業由學院負責推薦,實行雙向選擇。
第九章 學院獎勤助貸政策及相關程序
第三十八條 為鼓勵學生奮發向上,幫助經濟困難大學生完成學業,學院實行“獎(獎學金)、貸(國家助學貸款)、助(助學金、勤工助學崗位)、補(困難補助)”四位一體的助學工程。
第三十九條 家庭經濟困難或品學兼優的學生,經評定可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第四十條 貧困生可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由學生和家長(或其他法定監護人)7-9月份向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學院不再組織高校助學貸款。
第四十一條 學院通過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和接受社會各界捐贈等多種渠道,為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提供幫助。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普通專業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普通專業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四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院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院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四十五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院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院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釋權屬于招生與就業(創業)指導處。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十一章 聯系方式
第四十七條 學院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長沙市芙蓉區遠大二路1069號
郵政編碼:410131
招生咨詢電話:0731-82693111、82693036、82693116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www.hnsfjy.cn/zsb/
監督投訴電話:0731-82693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