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浙江警察學院的考生,須參加由生源地省級公安機關政治部組織開展的政治考察、面試、體檢和體能測評。政治考察、面試、體檢或體能測評結論不合格的,不得錄取。 (一)政治考察 政治考察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關于做好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執行。 (二)面試 面試主要從報考動機、思維表達能力、身體協調能力、心理素質等方面,辨識考生是否適合接受公安院校教育和從事公安工作。 (三)體檢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有關規定執行。同時,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2.體重:男性體重指數(單位:kg/㎡)在17.3至27.3之間,女性在17.1至25.7之間; 3.視力:雙眼裸視力均在4.8及以上; 4.色覺:無色盲、色弱; 5.外觀:無少白頭,無胸廓畸形,無脊柱側彎、駝背,膝內翻股骨內髁間距離不超過7厘米,膝外翻脛骨內髁間距離不超過7厘米,無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體裸露部位無明顯瘢痏(如創傷、燙傷、疤痕、胎記等),無下肢靜脈曲張,無腋臭,共同性內、外斜視不超過15度,無唇、腭裂或唇裂術后有明顯瘢痕。 (四)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如下: 1.50米跑。可測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9.2秒,女性≤10.4秒; 2.立定跳遠。可測次數:3次,合格標準:男性≥2.05米,女性≥1.5米; 3.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可測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4分35秒,女性≤4分36秒; 4.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可測次數:1次,合格標準:男性≥9次/分鐘,女性≥25次/分鐘。 以上4個項目應當全部進行測評。其中,有3個及以上達標的,體能測評結論為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