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三)對實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自治區),執行考生所在相關省(市、自治區)的規定。考生進檔后,根據“專業清、志愿清”的規則進行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且體檢合格者,學校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四)在實行“專業(類)+學校”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市、自治區),學校對各專業(類)設定了選考科目要求,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并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只要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五)在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市、自治區),學校對各專業組設定了選考科目要求,考生所填報的專業組志愿須滿足該專業組選考科目要求,并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分,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且體檢合格者,學校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專業調劑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專業組內進行。 (六)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的招生錄取,按照“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規定執行。 (七)根據生源情況確需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學校向計劃主管部門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