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嚴格遵守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二)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三)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四)學校對實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自治區),執行考生所在相關省(市、自治區)的規定。考生進檔后,按照“專業志愿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且體檢合格者,學校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 (五)在實行“專業(類)+學校”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市、自治區),學校專業招生實行專業(類)平行志愿,學校對各專業(類)設定了選考科目要求,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并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只要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六)在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市、自治區),學校普通類專業招生實行專業組平行志愿,學校對各專業組設定了選考科目要求,考生所填報的專業組志愿須滿足該專業組選考科目要求,并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按照“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分,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且體檢合格者,學校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專業調劑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專業組內進行。 (七)學校高職提前招生錄取按照《浙江汽車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規定執行。 (八)根據生源情況確需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學校向計劃主管部門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