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學校外語單科成績有要求的專業:英語專業只錄取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且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0分。金融學(中外合作辦學)、會展經濟與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工業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宜英語語種考生報考, 且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0分。若非英語語種考生報考并被錄取,且不能按規定完成學業者,按學校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辦理。 (三)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四)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 (五)學校對實行專業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省(市、自治區),在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志愿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根據考生專業平行志愿,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的進檔考生,只要單科成績、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六)學校對實行院校平行志愿或“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省(市、自治區),在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各專業志愿之間無級差,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參照生源省份同分排序規則(未對同分考生做統一規定的,先后按文化總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文理綜合單科/選考科目單科成績高低排序)。 當考生投檔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按照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志愿的選考科目范圍,專業調劑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專業組內進行。 實行院校平行志愿或“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投檔的進檔考生,只要專業服從、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七)學校全日制專升本招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相關規定執行。 (八)學校對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藝術類專業招生,以及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招生錄取,按照學校公布的相關章程或簡章的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