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秋季統一考試)成績錄取的規則: 1.投檔 省級招辦按上海中醫藥大學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比例將報考我校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含加分)排序進行投檔。具體的投檔比例由我校根據各省市實際生源情況確定,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05%。 2.錄取 (1)按專業投檔的省份,學校按照各專業招生計劃數,對實際投檔到專業的考生予以錄取。 (2)按專業組方式投檔的省份,學校按照“院校專業組”投檔結果進行專業組內的專業錄取。同一專業組內,根據專業招生計劃數,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專業錄取。對達到專業組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該專業組內專業志愿的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且身體條件符合學校招生要求,則根據考生綜合情況調劑錄取至該專業組內計劃未滿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予以退檔。 (3)其他省份:根據專業招生計劃數,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專業錄取。對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專業志愿的考生,若服從專業調劑且身體條件符合學校招生要求,則根據考生綜合情況調劑錄取至計劃未滿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予以退檔。 3.專業錄取時,不設專業志愿間的錄取級差分。投檔成績相同者,志愿優先。投檔成績和志愿均相同者,外語成績高者優先;外語成績相同,語文成績高者優先;外語、語文成績均相同,數學成績高者優先。 4.我校認可教育部以及各省級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政策。學校進行專業錄取時,原則上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中最高分一項,且最高不超過20分。政策性加分不得用于我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計劃的高水平運動隊等項目。 5.上海考生在專業調劑階段,學校將參考使用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 二、生源不足時,省級招辦可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按不超過招生計劃剩余數的100%進行投檔;若征集后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將剩余的招生計劃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錄取。 三、高考改革有關省市的錄取規則和程序以省級招辦規定為準。 四、中醫學(5+3一體化針灸推拿英語方向)專業要求外語高考成績達到單科滿分的70%及以上;藥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要求外語高考成績達到單科滿分的60%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