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普通高考招生(含分類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權益,規范招生行為,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教育 部相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學校基本信息
1.學校名稱:柳州職業技術學院
2.學校代碼:12104
3.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4.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綜合性高等職業院校
5.學校地址:廣西柳州市魚峰區社灣路28號(社灣校區)廣西柳州市魚峰區官塘大道16號(官塘校區)
6.學校網站:http://www.lzzy.edu.cn
7.招生網站:http://zsc.lzzy.edu.cn
8.咨詢電話:0772—3156666、3133622(傳真)
9.監督電話:0772—3156485
第三條 學歷證書信息
1.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柳州職業技術學院
2.學歷證書類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第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柳州職業技術學院全日制高職專科招生工作。招生對象為具備參加 2024 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資格的考生(含高職單獨招生、高職對口中職自主招生 的考生)。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柳州職業技術學院是1998年全國首批國家批準成立的全日制綜合性高等職業院校,是全國100所國家示范性高職 院校之一、國家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國家“雙高計劃”建設單 位,同時榮獲全國職業院校教學管理 50 強、全國職業院校學生 管理 50 強、全國高等職業院校教學資源 50 強、恰佩克獎“中國 高校產教融合 50 強”院校。
學校現有社灣校區和官塘校區兩個校區,設 9 個二級學院, 開設 50 個專業。其中,現有國家“雙高計劃”高水平專業群 1 個, 國家重點專業 14 個,其中國家示范重點建設專業 6 個,國家骨 干專業 6 個,國家級產教融合型專業 2 個,全國職業院校裝備制 造類示范專業點 1 個,國家級教改試點專業 1 個,中央財政支持 高等職業學校提升專業服務產業發展能力項目專業 2 個,教育部 中德職業教育汽車機電合作項目專業 4 個;“1+X”證書制度試點24 個。各項標志性成果名列全國高職院校前列。
學校面向全國 10 余個省(區、市)招生。同時,學校育人 成效明顯,社會聲譽斐然,連續 23 年被評為“廣西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突出單位”。為地方產業高質量發展提供強有力技術 技能人才支撐。
第三章 錄取原則
第六條 學校實施“陽光招生工程”,堅持“公平競爭、公正 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總原則。按各省級招 生主管部門安排的錄取批次及辦法進行錄取。實行高考改革的省 (區、市)嚴格按照學校提前公布的選考科目要求和各省公布的 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考生選考科目須滿足學校專業科目要求。 我校視情況設定多個院校專業組,各專業組中包含一個或多個專 業且組內各專業的選考科目相同。
第七條 普通高考招生(含藝術生)錄取原則
(一)實行高考改革的省(區、市)普通高考招生進檔考生專業檢錄原則:
1.嚴格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當年錄取工作通知的投檔 模式進行錄取。
2.根據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劃定的投檔分數線及投檔比例, 按總分(含政策性照顧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擇優錄取,總分相同時,位次高者優先錄取;在“同一院校專業組”內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的,若服從專業組內專業調劑選項的考生,則在全部有專業志愿考生錄取分檔完畢后,再將所有未錄取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調劑到“同一院校專業組”內有計劃的專業;若全校已無計劃或不服從調劑,則按退檔處理。
3.我校不單獨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藝術類專業術科成績以 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成績為準。藝術類考生分首選科目物理、歷史兩個類別,按類別分別計算綜合分。 對高考總分和藝術統考成績均上線的考生,按綜合分、分專業類 別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錄取。總分相同時,首先比較考生高考 總分,再按普通類考生位次排序規則依次比較,從高到低排序依 次錄取。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 藝術類考生根據自身選科情況,還可以選報我校非藝術類“院校專業組”。
(二)未實行高考改革的省(區、市)普通高考招生進檔考生專業檢錄原則:
1.嚴格按照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當年錄取工作通知的投檔 模式進行錄取。
2.對于進檔考生,我校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 即:依據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劃定的投檔分數線及投檔比 例,按總分(含政策性照顧分值)由高分至低分排序依次錄取, 總分相同時位次高者優先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在全部有專業志愿考生錄取分檔完畢后,再將所有未錄取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調劑到尚未錄滿的專業,若全校已無計劃或不服從調劑,則按退檔處理。
3.學校不單獨組織藝術類專業考試,專業術科成績以各省 (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成績為準。 對總分和藝術統考成績均上線的考生,按綜合分、分專業類別從 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錄取,總分相同時位次高者優先錄取。
第八條 普通高考專項計劃錄取原則:在錄取過程中,我們將按教育部文件要求加大對專項計劃考生的政策傾斜,在同等條 件下,優先錄取。
第九條 分類招生錄取原則
(一)錄檢閱檔順序
第一梯隊:錄檢獲得“職業技能特長生”資格的考生檔案。(“職業技能特長生”資格條件詳見我校高職對口簡章)
第二梯隊:錄檢獲得“藝體特長生”資格的考生檔案。(“藝體 特長生”資格詳見我校高職單招、對口簡章)
第三梯隊:根據剩余專業計劃依次錄檢其他考生檔案
(二)錄取原則 我校實行“多元化”錄取原則,根據專業特殊性分別設置兩個 院校代碼,原則如下:
1.高職單招、高職對口采取“錄取最低控制分數+專業清”的 錄取原則。即在我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按“專業清”原則從 總成績高到低分配專業,總成績相同時位次高者優先錄取。對有 招生計劃的專業,在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進行第二、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直至專業計劃錄滿為止。所有專業志 愿檢索完成,因所填專業招生計劃已滿,但勾選“服從院校專業 調劑”選項的考生,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總成績相同時位次高 者優先)調劑至同批次有剩余計劃的專業,直至計劃錄滿為止, 若考生勾選“不服從院校專業調劑”選項,則按退檔處理。
2.獲得“職業技能特長生”資格和“藝體特長生”資格的考生采取“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即先錄取總成績位次高的 考生,再錄取總成績位次低的考生。
3.單列院校代碼的專業有:“智能網聯汽車技術”“智能工程機 械運用技術”“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音樂教育”“采購與供應 管理”。單列院校代碼的專業采取“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 原則。即先錄取總成績位次高的考生,再錄取總成績位次低的考 生,直至專業計劃錄滿為止。待本輪所有進檔考生志愿檢索完成, 因所填專業招生計劃已滿,未被錄取但勾選“服從院校專業調劑” 選項的考生,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總成績相同時位次高者優先) 調劑至同批次有剩余計劃的專業,直至計劃錄滿為止,若考生勾 選“不服從院校專業調劑”選項,則按退檔處理。
4.不參加聯合測試、測試成績為零或者總成績未達到學校錄 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錄取。
5.填報“空中乘務”“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兩個專業且符合《中 國民用航空人員醫學標準和體檢合格證管理規則》要求的考生,按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6.高職單招錄取原則:除錄取原則“1—5”條外,我校單獨招 生錄取還應遵循如下原則:
(1)如總成績相同,則先按文化素質成績,再按職業適應 性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位。若文化素質總成績相同,則按 科目成績排序:語文-數學-英語。
(2)高中學業水平測試缺科或單科成績為零的考生不予以 錄取。
(3)高中學業水平成績以廣西招生考試院公布的為準。
7.高職對口錄取原則:除錄取原則“1—5”條外,我校高職對 口招生錄取還應遵循如下原則:
(1)如總成績相同,則先按文化基礎測試成績,由高分到 低分排位。若文化基礎成績依然相同,則按科目成績排序:語文-數學-英語。
(2)錄取分為普通對口和“2+3”。其中,“2+3”考生須經我 校備案時注明“2+3”,并由中職學校按要求提供《廣西中等職業 學校招生錄取新生簡明登記表》,無備案將視同為普通對口中職 考生。
(3)“2+3”考生,填報專業志愿時,首先填報“高職對口直 升批”,且所填報的專業為“中高職銜接”專業,否則視為無效志 愿。同時可填報“高職對口普通批”志愿,按普通批考生原則錄取。
(4)對于填了“服從院校專業調劑”,但沒有填報中職辦學 點專業志愿的考生,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不將考生調劑 錄入辦學點相關專業。
第十條 其它原則
1.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 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 號)、《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 府關于印發廣西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政發〔2019〕35 號)等文件精神,2024 年我校高職對口招生將對符合條件的 考生認定為“職業技能特長生”(詳見我校高職對口簡章),我校 對符合條件的高職對口“職業技能特長生”實行單列錄取,考生須 完成廣西公辦高職高專招生聯盟聯合測試申報并參加聯合測試 取得相應成績后,按照廣西招生考試院的要求填報志愿。
(1)“職業技能特長生”錄取比例不超過我校高職對口招生 總計劃的 15%(每個專業錄取占比不超過該專業高職對口招生計劃數的 15%)
(2)獲得“職業技能特長生”資格的考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不低于我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 50%。
2.我校高職單招、對口對有文藝和體育特長的考生實行單列 錄取,錄取對象為:參加全區藝術統考、體育統考,并取得合格 分數線以上(含合格線)的考生。(詳見我校高職單招、對口簡 章)
(1)錄取比例不超過我校單招、對口計劃的 15%(每個專業錄取占比不超過該專業高職單招、對口招生計劃數的 15%)。
(2)獲得“藝體特長生”資格的考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不低于我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 50%。
3.各招生專業對考生無男女限制、無外語語種限制。
4.考生體檢和專業限報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 導意見》執行。
5.新生入學三個月內,進行體檢復查,對有徇私舞弊行為者, 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一條 錄取結果的公布渠道:通過各省(區、市)高考 信息臺或我校招生信息網公布;高職單招、高職對口招生錄取名 單公示期為 10 個工作日,信息保留至當年年底。
第四章 特殊專業要求
第十二條 關于空中乘務、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專業的報考基本條件:
1.五官端正,膚色好,身體健康,身材勻稱,性格開朗,舉止端莊。
2.身高●空中乘務專業:女生 162-175cm;男生 172-185cm。●民航安全技術管理專業:女生 160-175cm;男生 170-185cm。
3.體重范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
4.視力:要求雙眼矯正視力在(E型)表上不低于 4.8。
5.色覺、嗅覺正常;面部、頸部、手部無明顯疤痕,無紋身。
6.口齒清楚,中、英文發音基本標準,聽力正常。
7.除此之外須符合《中國民用航空人員醫學標準和體檢合格 證管理規則》的要求。第十三條 由于機電行業特點,所涉專業要求考生四肢功能健全。機電一體化技術、機械設計與制造、機電設備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智能控制技術、工業設計、智能 制造裝備技術、工業互聯網應用要求考生無色弱、色盲,無癲癇病史。模具設計與制造、數控技術專業要求考生無癲癇病史。
第五章 收、退費說明
第十四條 學費收取標準:嚴格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 取學雜費,各專業收費標準請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查詢。
第十五條 學費退費辦法:學生因故退學或提前結束學業, 按《柳州職業技術學院退費管理辦法》規定退費。
第六章 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及助學金措施
第十六條 新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機構(資 助管理中心)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第十七條 學校設立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自治 區人民政府獎學金、優秀學業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
第十八條 學校成立有“勤工助學管理中心”。學生通過勤工儉學崗位,幫助自己完成學業。
第十九條 學校為經濟困難的學生開通綠色通道,家庭經濟 困難的新生,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后再根據核實后的情況, 分別采取不同的資助措施。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條 本簡章在柳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網上向社會發 布。
第二十一條 特別申明:我校未委托或授權任何單位、個人或中介機構進行招生、錄取等相關工作。
第二十二條 本簡章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遇國家法律、法 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新規定為準。
第二十三條 本簡章由柳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