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
一、院校全稱 | 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 |
二、院校國標碼 | 13026 |
三、校址 | 主校區地址:杭州富陽高科路198號(高橋校區) 分校區地址:杭州建德梅城鎮環城西路52號(嚴州校區) |
四、層次 | □ 本科 ? 專科 |
五、辦學類型 | ? 普通高等學校 □ 成人高等學校 ? 公辦高等學校 □ 民辦高等學校 □ 獨立學院 □ 內地與港澳臺地區合作辦學 □ 中外合作辦學 □ 高等專科學校 ?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
六、頒發學歷證書的院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 院校 名稱 | 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 |
證書 種類 | 學生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頒發由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印鑒的全國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證書。教育部電子注冊。 |
七、院校招生管理機構 | (一)成立由學院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制訂學院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規定。招生錄取中的重大問題由院長辦公會討論決定。 (二)招生就業處是學院具體負責招生和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方面負責招生錄取的日常事務。 (三)學院成立以紀委辦負責人為組長的招生工作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招生錄取的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監督招生錄取全過程,并設立招生監督電話,接受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
八、招生計劃分配的原則和辦法 | (一)根據教育部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學院分專業招生計劃的制訂以社會人才需求、學院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為依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經院長辦公會討論審定,報省教育廳批準后執行。 (二)招生就業處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招生生源計劃報(送)到各有關省的招生主管部門,并按規定時間向社會公布。 (三)學院確實需要調整招生計劃的,向上級招生主管部門申請,經同意后按有關規定執行。 |
九、預留計劃數及使用原則 | 無預留計劃 |
十、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 | 學校外語公共課為英語。 |
十一、身體健康狀況要求 | (一)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對于“學校可以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的,我校原則上按不錄取執行。 (二)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
十二、錄取規則 | (一)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監督”的錄取體制,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體檢達標的考生,根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擇優錄取。 (二)學院執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相關規定,確定投檔比例。具體執行中,確需進行招生計劃調整時,學院向計劃主管部門及省級招生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后執行。 (三)學院認同并執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四)面向實行新高考試點省份按各省新高考錄取政策執行。 (五)對所有進檔考生,根據專業志愿優先的錄取規則按照投檔總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按其第二專業志愿錄取,仍不能滿足的按其第三專業志愿錄取,以此類推。當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隨機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處理。在投檔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則按文化總分高低,文化總分仍相同時再按單科順序及分數高低依次錄取。單科順序排列:語文、數學、外語。 (六)我院對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 (七)外語語種要求:無。(所有外語教學使用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八)男女比例:錄取到我院所有專業的考生均無男女生比例要求。 |
十三、收費 標準 | 標準 (以浙江省物價局備案公布為準) | (二)模具設計與制造、市政工程技術、應用電子技術、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7500元/學年。 (三)大數據與會計、學前教育專業6900元/學年。 (四)機電一體化技術、工業機器人技術、數字化設計與制造技術、機械制造及自動化、建筑工程技術、建筑設備工程技術、建筑智能化工程技術、物聯網應用技術、工業互聯網應用、人工智能技術應用、電氣自動化技術、汽車智能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建筑裝飾工程技術、軟件技術專業6600元/學年。 (五)工程造價、電子商務、跨境電子商務、連鎖經營與管理、研學旅行管理與服務、酒店 管理與數字化運營、會展策劃與管理、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專業6000元/學年 。 (六)機電一體化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18000元/學年。 |
住宿費標準 | (二) 嚴州校區:1200元/學年。 |
十四、資助政策 | 學院設立“行知獎學金”及合作企業提供的專項獎學金等各類獎學金獎勵優秀學生。在校生可參加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的評定。對家庭貧困的學生和品學兼優的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金、助學貸款、“綠色通道”入學等多種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
十五、監督機制及舉報電話 | 我院招生錄取接受社會和廣大考生的監督,考生和家長可以通過信函或電話向我院紀委辦反映情況或投訴。投訴電話:0571-28287064。 |
十六、網址及聯系電話 | (一)學院網址:www.hzpt.edu.cn (二)招生網址:www.hzpt.edu.cn/zs (三)咨詢電話:0571-28287180、88935118 (四)聯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富陽高科路198號(郵編:311402)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 |
十七、其他須知 | (一)錄取通知書由院長簽發。 (二)新生檔案:被錄取的新生,須憑我院簽發的錄取通知書到考生畢業中學(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試招生機構)領取考生檔案,并在報到時將該檔案交至我院。 (三)新生報到:被錄取的新生,必須按錄取通知書的規定,按期到我院辦理入學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兩周(以實際報到日為準)不報到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四)錄取到我院學前教育(師范)專業、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專業的考生,第一學年在嚴州校區就讀,后兩年在高橋校區就讀。 (五)學生在校期間轉專業按照《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轉專業管理細則》執行。 (六)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