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院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學院無外語單科成績要求。 (三)學院認同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四)學院在浙江省及全國其他公布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省(市、自治區)的招生錄取中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執行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擇優錄取。 (五)在實行院校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省份,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分。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參考單科成績擇優錄取,單科優先順序為語文、數學、外語。非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省份,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進檔考生,只要專業服從且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六)在實行“專業(類)+學校”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進檔考生,只要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七)在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分。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參考單科成績擇優錄取,單科優先順序為語文、數學、外語。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專業調劑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專業組內進行。進檔考生,只要專業服從且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八)浙江省的高職提前招生的招生錄取,按照“杭州萬向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