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冶金高等專科學校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我校統招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5〕1號)和云南省教育廳、云南省招招生考試委員會有關文件精神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按教育部要求,我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新生。
第二章 學校基本情況
第三條 學校全稱:昆明冶金高等專科學校。
第四條 學校代碼:4153011557(國標代碼)
5322(云南省招生代碼)
第五條 學校地址:
(一)昆明冶金高等專科學校安寧校區(云南省昆明市安寧市寧泊路63號)。
(二)昆明冶金高等專科學校蓮華校區(云南省昆明市學府路388號)。
第六條 學校網址:www.kmyz.edu.cn
第七條 辦學類型與層次:昆明冶金高等專科學校是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招收專科層次學歷教育資格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校。
第八條 學歷證書:學生在規定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達到畢業資格審核條件后,準予畢業,由學校頒發普通高校畢業證書,同時上報教育部進行電子注冊。
第九條 組織機構:昆明冶金高等專科學校成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各學院主要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貫徹落實國家、云南省關于招生工作的有關精神和要求,負責統籌學校招生工作,領導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審議、決策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條 昆明冶金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中心是唯一代表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招生計劃:
(一)嚴格執行國家下達的各類招生計劃,我校2025年招生專業及計劃根據云南省教育廳下達后統一向社會公布為準。
(二)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管理部門公布為準。
第四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二條 學費標準:學費收費標準根據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收費文件規定執行。
(一)普通類專業學費5000元/生.學年。
(二)藝術類專業學費10000元/生.學年。
(三)中外合作辦學(中德)學費18000元/生.學年。專業:機械制造與自動化(中外合作辦學)(中德)、電氣自動化技術(中外合作辦學)(中德)。
(四)中外合作辦學(中白)學費18000元/生.學年。專業:測繪工程技術(中外合作辦學)(中白)、環境工程技術(中外合作辦學)(中白)。
(五)中外合作辦學(中加)學費13000元/生.學年。專業:機電一體化技術(中外合作辦學)(中加)、大數據與會計(中外合作辦學)(中加)。
第十三條 住宿費用:
(一)普通宿舍:400元/生.學年。
(二)學生公寓:六人間800元/生.學年,四人間1200元/生.學年。
第十四條 資助政策:黨和政府在高等教育本(專)科階段建立了獎、助、貸、減、免、補、勤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學校通過實施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省政府獎學金、省政府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代償、“綠色通道”、勤工助學及校級獎助學金等項目,激勵、幫助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并成長成才。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招生錄取過程中嚴格執行國家的各項招生政策,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施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六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十七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
(一)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擇優錄取。
(二)同一投檔批次中,進檔考生專業安排時充分尊重考生專業志愿,不設專業“級差”,按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從高到低排序后,依次按考生的專業志愿順序進行錄取,優先滿足高分考生的專業志愿。
(三)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根據考生文化課實考成績(不含照顧加分,下同)從高到低排序。文化課實考成績仍相同時,則按語文、數學、首選科目成績、再選科目總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依次、逐項比較,并按比較結果排列出先后順序。如果所有科目分數都相同,則按同分數考生處理。
第十八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一)承認各省市藝術專業美術統考成績,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省市劃定的當年藝術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基礎上,根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實行平行志愿“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擇優錄取,其中,高考文化課成績所占比例為 50%,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為50%。
(二)在同一專業志愿中,按高考文化課成績和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錄取;若合成的綜合成績相同,按藝術類專業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如專業成績相同,則按考生高考文化總成績超出該批次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分值從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該批次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分值相同,則按照顧加分分值排序(優先錄取照顧加分分值較低考生)。如果照顧加分分值相同,則按語文、數學、首選科目成績、再選科目總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依次、逐項比較,并按比較結果排列出先后順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則按同分數考試處理。
第十九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一)承認各省市體育類統考成績,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體育類專業統考成績均達到各省市劃定的當年體育類專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根據體育類專業統考成績實行平行志愿“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擇優錄取。
(二)在同一專業志愿中,按專業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錄取;如專業成績相同,則按考生高考文化總成績超出該批次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分值從高到低排序。如果超出該批次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分值相同,則按照顧加分分值排序(優先錄取照顧加分分值較低考生)。如果照顧加分分值相同,則按語文、數學、首選科目成績、再選科目總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依次、逐項比較,并按比較結果排列出先后順序。如果所有科目分值都相同,則按同分數考試處理。
第二十條 專業調劑錄取:當考生所填專業均已錄滿時,學校依據考生填報的志愿是否服從專業志愿調劑情況進行專業調劑錄取。專業調劑錄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院校專業組內進行。
第二十一條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作退檔處理:
(一)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并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
(二)考生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報專業的要求又無法調劑到其他專業的。
(三)學校計劃已滿,考生仍未被錄取的。
(四)各省級招生部門規定應當退檔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學校確定的錄取名單經各省(區、市)招生考試管理部門批準后,即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三條 通過學校官方網站公布各批次錄取結果,并同時可查詢通知書郵寄情況。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學校嚴格執行國家招生計劃和招生政策規定,切實維護招生錄取工作的嚴肅性。認真遵守高校招生“30個不得”“八項基本要求”等工作紀律。
第二十五條 招生就業中心是代表學校全日制招生的唯一機構。學校從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昆明冶金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就業中心負責解釋。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七條 學校招生就業中心地址及聯系方式:
(一)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安寧市寧泊路63號昆明冶金高等專科學校安寧校區創新樓副樓招生就業中心招生辦公室208室
(二)電話:0871-66051572
(三)招生網:http://www.kmyz.edu.cn/zs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