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院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全稱:常德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地點: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區人民路4253號
主管部門:常德市人民政府
辦學層次:專科(高等職業學院)
院校標識碼:4143013039
辦學類型:普通高校、公辦高校
第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常德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四條 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 學院簡介:常德職業技術學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舉辦的綜合型公辦普通高等學院,發軔于1905年在長沙建立的湖南農業學堂。占地1100畝,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在職在編教職工807人,博士、碩士學位教師539人,高級職稱242人(正高職稱57人)。設置教學教輔機構14個,建有1家附屬醫院,開辦醫藥衛生、農林牧漁、機電信息、土木建筑等專業大類為主的高職專業23個。是教育部第二批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湖南省首批來華留學生招生單位、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職學校和專業群建設單位、湖南省首批“楚怡工匠計劃”(本科專業)試點院校、第一批全國職業院校數字校園建設試點院校。
第六條 學院招生類別:普通類、職高對口類、單獨招生類(限湖南)。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 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本校招生規模、政策等事項,學院招生就業指導處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招生錄取期間,學院紀委(紀檢監察室)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條 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學院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院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 我院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招生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院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院2025年面向河北、山東、福建、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青海等12省(市、區)招生,學院根據國家政策要求,統籌考慮各省份的歷史招生數據、各專業綜合情況等因素,確定分省(市、區)分專業招生計劃。學院2025年分省(市、區)分專業的招生計劃等詳細信息,通過各省(市、區)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或見學院招生簡章。
第四章 招生專業(類)及錄取要求
第十二條 學院2025年招生專業
專業名稱 | 所在系 | 學制 | 學費標準 | 備注 |
護理 | 護理系 | 3 | 5460 |
|
護理(老年護理方向) | 護理系 | 3 | 5460 |
|
助產 | 護理系 | 3 | 5460 |
|
健康管理 | 護理系 | 3 | 5460 |
|
臨床醫學 | 醫學系 | 3 | 5460 |
|
醫學檢驗技術 | 醫學系 | 3 | 5460 |
|
預防醫學 | 醫學系 | 3 | 5460 |
|
藥學 | 藥學系 | 3 | 5460 |
|
中藥學 | 藥學系 | 3 | 5460 |
|
藥品生產技術 | 藥學系 | 3 | 4600 |
|
藥品經營與管理 | 藥學系 | 3 | 4600 |
|
現代農業技術 | 農業與經濟系 | 3 | 3000 |
|
畜牧獸醫 | 農業與經濟系 | 3 | 3000 |
|
園林技術 | 農業與經濟系 | 3 | 3000 |
|
大數據與會計 | 農業與經濟系 | 3 | 3500 |
|
電子商務 | 農業與經濟系 | 3 | 3500 |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機電與信息工程系 | 3 | 4600 |
|
機電一體化技術(現場工程師方向) | 機電與信息工程系 | 3 | 4600 |
|
工業機器人技術 | 機電與信息工程系 | 3 | 4600 |
|
新能源汽車技術 | 機電與信息工程系 | 3 | 4600 |
|
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 | 機電與信息工程系 | 3 | 4600 |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機電與信息工程系 | 3 | 7800 |
|
軟件技術 | 機電與信息工程系 | 3 | 7800 |
|
建筑工程技術 | 土建系 | 3 | 4600 |
|
建筑裝飾工程技術 | 土建系 | 3 | 7500 |
|
第十三條 學院無選科要求。護理專業,根據用人單位招聘需求,男士一般在1.68m以上,女士一般在1.58m以上,請達不到條件的考生慎重報考,避免后續就業困難;助產專業,根據用人單位招聘需求,一般只招女士,男生慎重選擇。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學院按考生類別分代碼(分類或分專業組)錄取。
第十五條 學院根據各省(市、區)生源情況確定提檔比例,提檔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05%以內。
第十六條 學院招收新生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健康委員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臨床醫學、預防醫學、醫學檢驗技術、護理、護理(老年護理方向)、助產等醫衛類專業建議有肢體殘疾和行動障礙的考生慎重報考;臨床醫學、醫學檢驗技術、預防醫學、護理、護理(老年護理方向)、助產、健康管理、藥學、中藥學、藥品生產技術、藥品經營與管理、現代農業技術、園林技術、畜牧獸醫等專業要求無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和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且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計算機網絡技術、軟件技術專業要求考生必須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藍、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
患有下列疾病考生請慎重報考我院,我院將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第十七條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符合學院提檔要求的情況下,根據考生專業志愿順序擇優錄取,即優先滿足考生的第一專業志愿,若第一專業志愿不能滿足,則分別按照其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專業志愿順序擇優錄取,若再不能滿足專業計劃,則對剩余服從調劑未錄取考生按照成績高低依次調劑錄取。進檔考生投檔分相同的情況下,考生位次排序規則按考生所在省(市、區)考試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按照湖南省相關政策規定,計劃未滿時可按志愿降分投檔錄取。對符合國家教育招生考試部門有關加(降)分政策的加(降)分予以承認。考生一經錄取,學院不得隨意更改其專業。錄取結束后不再退檔。
第十八條 對于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以加分(降)分后的檔分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學院轉專業規定詳見學院學籍管理網《常德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http://www.cdzy.cn/jwc/xjgl.htm)
第二十條 學院的獎勤助貸政策及相關程序
學院實行獎學金制度,并對年度優秀學生、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及單項成績突出者分層次給予獎勵(獎學金金額根據國家政策動態調整)。學院現有獎學金主要為四類: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院綜合獎學金、院單項獎學金及特設獎學金。其中國家獎學金為10000元/生·年,國家勵志獎學金為6000元/生·年;院綜合獎學金特等、甲等、乙等、丙等分別為30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生·年;院單項獎學金為500元;特設獎學金主要由合作辦學單位及院外單位提供,額度由數百元至數千元不等,一般每年度發放一次,如良才獎、中天獎學金、正大獎學金、湘佳獎學金、牧寧獎學金、美的班獎學金、愛爾獎學金等。
學院設有國家助學金和學院助學金,其中國家助學金分為三檔:一等助學金4800元/生·年、二等助學金3700元/生·年、三等助學金2600元/生·年;學院助學金分為兩檔:甲等2000元/生·年、乙等1000元/生·年。學院設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協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并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合理安排勤工儉學崗位,幫助貧困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一條 支持創業大學生評獎評優
在校期間參與創辦企業的或獲得“金種子杯”大學生創業大賽(以下簡稱金種子大賽)優勝獎及以上獎項的大學生,符合基本申請條件的,可直接評定為湖南省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可單列指標參評湖南省“最美大學生”,且優先推薦獲評“最美大學生”的創業大學生參評省級青年創業人才。創辦了企業的或獲得金種子大賽銅獎及以上的大學生,符合基本申請條件的,我院在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院綜合獎學金、三好學生、十佳大學生等各類榮譽獎項評比時優先考慮。對參加金種子大賽獲得官方獎金的,我院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給予配套獎金。
第二十二條 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院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院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院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院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院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釋權屬于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 聯系方式
第二十六條 學院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區人民路4253號
郵政編碼:415000
招生咨詢電話:0736-7280516
招生咨詢郵箱:cdzyzsb@163.com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www.cdzy.cn/zsb
監督投訴電話:0736-7281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