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大學共青學院2025年本專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關于規范并加強普通高校以新的機制和模式試辦獨立學院管理的若干意見》((教發〔2003〕8號)和《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教育部令26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學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二條 學院成立于1985年,2002年由南昌大學申報舉辦,經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江西省教育廳批準成立、教育部確認為一所本科綜合性獨立學院。
1.學院全稱:南昌大學共青學院。
2.學院標識碼:4136013430,各省(區、市)以當地公布的我院招生代碼為準。
3.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4.學院地址:江西省共青城市南湖大道465號。
5.辦學層次:全日制普通本科、專科。
6.主管部門:江西省教育廳。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學院設立以院領導及其他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委員會,主要負責決策、審議學院招生政策,統一領導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對招生工作提供咨詢意見,決定有關招生的重大事宜,并對招生過程進行全程監督。招生委員會下設辦公室,掛靠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學院招生錄取工作日常事務。
第四條 學院2025年本專科招生工作接受教育部、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紀檢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學院紀檢部門全程監督并設立監督電話、電子郵箱。
監督電話:0792-4342912
電子郵箱:838059110@qq.com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五條 學院根據發展規劃,綜合考慮學院現有的辦學資源、辦學條件、生源情況及畢業生就業情況,科學、合理地編制分省招生計劃,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學院招生就業處在教育部規定時間內將分省分專業計劃報各省(市、自治區)招辦并向社會予以公布。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學院預留計劃,預留計劃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主要用于生源質量調控及解決同分數考生的錄取問題。
第六條 學院2025年計劃面向1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招收參加普通高考的應、歷屆高中畢業生。按各省級招辦規定的錄取批次采取遠程網上錄取方式進行錄取。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詳見學院招生信息網站或各省《報考指南》。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 按教育部規定,招生錄取工作實行“學院負責、招辦(省級)監督”的錄取體制。
第八條 學院招生錄取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學院本專科的錄取批次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九條 我院開設的公共外語課程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填報志愿時應慎重;學院英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不需要英語口試成績;各專業無任何加試要求;男女比例無限制。
第十條 報考我院的所有考生均須參加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如實填寫本人的既往病史。根據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院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相關要求,我院作出以下相關專業的體檢提示:
1.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本科)、藝術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專科)專業不招收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的考生。
2.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不招收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藍、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的考生。
3.經濟學專業不招收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的考生。
4.風景園林專業不招收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的考生。
5.主要臟器:肺、肝、腎、脾、胃腸等動過較大手術,功能恢復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腸潰瘍、慢性支氣管炎、風濕性關節炎等病史,甲狀腺功能亢進已治愈一年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肢體殘疾(不繼續惡化)不宜就讀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技術專業。
6.屈光不正(近視眼或遠視眼,下同)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400度者不宜就讀服裝設計與工程專業。
7.任何一眼矯正到4.8鏡片度數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讀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技術、電子信息工程、電子信息工程技術專業。
8.兩耳聽力均在3米以內,或一耳聽力在5米另一耳全聾的,不宜就讀英語、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技術專業。
第十一條 學院美術類專業招生在本省不分歷史和物理科目組,采用綜合成績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考生文化總成績、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則同時投檔。
學院美術類專業招生在外省錄取時,認可當地招辦組織的省統考成績,要求文化、專業成績均達到各省招辦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并按各省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若投檔成績相同時,則依次按照專業成績、文化成績排序錄取。
第十二條 學院在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不設專業級差分。以全國普通高等學院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為依據,根據考生進檔的先后順序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進行。對無法滿足專業志愿的考生,如服從專業調劑的,則由學院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專業組模式投檔的,調劑到考生報考的專業組內未錄滿的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作退檔處理。普通類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生源省如提供同分位次,按位次順序確定考生專業;如未提供同分位次,依次比較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
第十三條 實行梯度志愿投檔的,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則按志愿順序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已填報志愿考生,若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線上生源依然不足的則按照各省市招辦政策進行降分投檔錄取。
第十四條 學院對各省(市、自治區)的優惠加分政策在提檔和專業錄取時予以認可。對于符合學院錄取標準的考生,按照投檔分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批次,高考文化總成績相同的考生投檔時按以下規則排序:依次按考生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如仍相同則同時投檔;若單科成績完全相同,我院將使用預留計劃追加錄取。
第六章 入學與畢業
第十五條 被我院錄取的新生,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批準后,由院長簽發,招生就業處向新生郵寄錄取通知書等相關材料。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院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各錄取專業對應的二級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十六條 學院注重學生的綜合素質拓展和實踐能力鍛煉,培養具有創新精神和創業能力,系統掌握本專業所必需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操作技能,具有從事本專業實際工作的較強能力和技術研發推廣能力的高素質應用型專門人才。
第十七條 美術類新生入學后須參加我院組織的專業復測,如發現專業水平明顯達不到入學要求,或與校考時水平明顯不符,或經核實有代考等舞弊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并報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門嚴肅處理。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院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學生在學院規定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院畢業要求的,本科頒發南昌大學共青學院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南昌大學共青學院學士學位證書;專科頒發南昌大學共青學院專科畢業證。
第七章 獎、助學金措施
第十九條 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院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其中,解決學費、住宿費問題,以國家助學貸款為主,以國家勵志獎學金等為輔;解決生活費問題,以國家助學金為主,以勤工助學等為輔。
評選基本條件:學生在校期間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憲法、法律和校規校紀;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各科學習成績優秀;社會實踐,創新能力、綜合素質等方面表現突出即可申請參加獎、助學金評選。其中國家獎學金評選要求學生在學習成績上表現出色,評選學年必修課程無不及格科目,平均學分績點和學生綜合考評位于前10%。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必須是貧困建檔學生,其中,國家勵志獎學金申請學生的學習成績和學生綜合考評應在評選范圍內位居前列,且必修課程無不及格科目。
評審的程序:個人申請、班級評議、各二級學院審核、學院學生資助中心審核,提交學院國家獎助學金評審領導小組評議通過。
資助標準:
1.國家獎學金:每學年10000元/人。
2.國家勵志獎學金:每學年6000元/人。
3.國家助學金分為一檔每學年4800元/人,二檔每學年3700元/人,三檔每學年2600元/人。
4.學院優秀學生獎學金設一等、二等、三等,獎金分別為 3000元、2000元、1000元,每學年評選一次。
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可憑入學通知書或在校生證明,在生源地辦理無息國家助學貸款,每學年每人最高可貸款20000元。同時每位在校大學生可享受國家城鎮醫療保險福利。
第八章 學費、住宿費標準
第二十條 學院各專業的學費嚴格按照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等部門核準的標準收取。
本科學費15000-18500元/學年。15000元/年的專業:經濟學、金融工程、英語、會計學、漢語言文學。16500元/年的專業:電子商務、服裝設計與工程、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智能電網信息工程、風景園林、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建筑電氣與智能化、土木工程、智能建造。18500元/年的專業:環境設計、產品設計、服裝與服飾設計。
專科學費9500-10500元/學年。9500元/年的專業:電子商務、服裝與服飾設計。10000元/年的專業:統計與大數據分析、大數據與會計、中文、商務英語。10500元/年的專業:電子信息工程技術、計算機網絡技術、軟件技術、機電一體化技術、電氣自動化技術、建筑工程技術、藝術設計。
注:以上專業非最終招生專業,最終各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及《報考指南》公布的為準。
住宿費預收1200元/學年。
第九章 其 他
第二十一條 聯系方式
學院招生就業處通信地址:江西省共青城市南湖大道465號南昌大學共青學院招生就業處(郵編:332020)
咨詢電話:0792-4341913
傳 真:0792-4341913
電子郵箱:897240269@qq.com
咨詢QQ號:897240269
學院網址:https://www.ndgy.cn
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zsjy.ndgy.cn
招生辦微信公眾號:青春共院 (ndgy_1985)
第二十二條 本年度招生政策、辦法及收費標準如有調整,按調整后新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本專科生招生。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南昌大學共青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