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交通大學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專科生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蘭州交通大學;英文名稱:Lan zhou Jiaotong University;上級主管部門:甘肅省教育廳;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校本部地址為蘭州市安寧區安寧西路88號(普通本科生),郵編730070;鐵道技術學院(分校區)地址為蘭州市城關區平涼路166號(普通高職(專科)生),郵編730099。
第三條 我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原名蘭州鐵道學院,創建于1958年,是由唐山鐵道學院(現西南交通大學)和北京鐵道學院(現北京交通大學)部分系科分劃組建而成的我國第三所鐵路本科高校。目前是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鐵路局與甘肅省人民政府雙共建高校,西班牙塞維利亞大學孔子學院授權建設單位,教育部“中西部教育振興計劃”支持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入選高校,教育部“深化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示范高校”,甘肅省高水平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是教育部批準的天津大學、北京交通大學、西南交通大學“三對一”對口支援高校。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校設立本專科招生委員會,負責審議學校招生計劃、錄取政策等,討論決定本專科招生重大事宜,并對招生工作實行全程監督。
第五條 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常設工作機構,設在招生就業處,負責學校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我校本專科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各項規定,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下開展工作。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假冒蘭州交通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
第七條 學校按照上級主管部門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根據學校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畢業生就業、各省份生源質量、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等因素,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經教育部及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審定后,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及我校本專科招生網等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學校本科預留計劃不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各地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同分考生的錄取。其使用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并報經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主要投放在優質生源相對富集的省份,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錄取進度和實際投檔情況統籌安排使用。
第九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和招生計劃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并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
第十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政策性加分的規定,按照加分后的投檔成績進行錄取和專業分配。
第十一條 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學校不設置專業級差,以考生的投檔成績(有投檔校驗位的省份含投檔校驗位)作為主要依據,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分配專業。在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都相同的情況下,依次比較考生的高考成績(不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成績之和、外語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語文單科成績;在部分省份,同分進檔考生若有同分排位,則優先執行同分排位。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參考考生成績、所報專業傾向等方面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以院校專業組為投檔單位的省份僅限于本組內專業進行調整);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二條 面向內蒙古自治區招生錄取時實行“分數清”的規則進行錄取;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考生在報考我校時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設定的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三條 藝術類專業招生專業課均使用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
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批次,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平行志愿投檔規則進行錄取,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按考生同分排位順序錄取;如同分排位也相同或無同分排位,則依次按照考生專業課成績、高考文化課成績總分(不含政策性加分)、語文、數學、外語進行比較,錄滿為止。
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批次,在文化課、專業課考試成績均達到考生所在地省級最低控制線的前提下,按折算后的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文化課總分(不含政策性加分)×50%+(專業課總分/300)×750×50%,最終結果保留兩位小數。
第十四條 運動訓練專業,在考生文化課成績、專業課成績均達到我校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結合運動項目招生計劃,按照考生綜合成績(綜合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一志愿考生;若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按照上述規則錄取二志愿考生。詳見“蘭州交通大學2025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
第十五條 我校英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其他專業原則上不限外語語種。我校公共外語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
第十六條 我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對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化學類、化工與制藥類、生物工程、材料化學類、環境工程、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運動訓練等。
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美術學、繪畫、藝術設計、動畫、應用物理學、交通運輸等。
為適應市場需求,我校鐵路特色專業人才培養主要面向軌道交通行業單位推薦就業,請色盲、色弱考生慎重報考相關專業。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體檢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的,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生源地。
第四章 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十七條 我校收費標準執行甘肅省發改委的有關規定。2025年新生入學時如有新的收費標準,將按最新收費標準執行。現收費標準如下:
1.本科專業學費標準:工學類專業4700元/學年(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專業按9000元/學年執行);文學及經管類專業4000元/學年;外語類專業4400元/學年;理學類專業430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6800元/學年;建筑學、城鄉規劃專業5500元/學年;運動訓練專業4500元/學年。
2.高職(專科)專業學費標準:4500元/學年。
3.預科生學費標準:學校招收的甘肅、新疆預科生,預科階段學費15000元/學年,預科期滿轉入本科階段后按本科專業學費標準收取。
4.本科學生目前住宿標準
校內南苑、北苑學生公寓:六人間900元/學年;四人間1200元/學年;
校外桃海學生公寓:根據甘發改收費〔2010〕946號文件,三至四人間1350元/學年,二人間1400元/學年;
校外東方學生公寓:根據甘發改收費〔2010〕944號文件,四人間1400元/學年。
第十八條 學校構建了以“獎、助、貸、勤、補、減”為一體的學生資助體系。為鼓勵在校本專科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勞等方面全面發展,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校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天佑英才新生獎學金、李政道獎學金、詹天佑獎學金、茅以升鐵道教育希望之星獎學金等各項獎學金。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設有國家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專項資助、臨時困難補助和多項社會助學金等資助渠道;同時開通新生入學綠色通道,為家庭特別困難學生發放入學愛心禮包,協助辦理國家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緩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習和生活困難,培養學生自立自強,增強學生社會實踐能力,學校還設立了眾多勤工助學崗位。
第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完成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其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退回生源地。
第二十條 對取得我校學籍,學習期滿且成績合格的本科及高職(專科)畢業生,頒發相應的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畢業證書上學校名稱為“蘭州交通大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相應學位證書。
第二十一條 學校普通本專科招生咨詢電話:0931-4938051、4938052、4956179
學校官網:https://www.lzjtu.edu.cn/
學校本專科招生網:https://zsb.lzjtu.edu.cn/
傳真(招生辦公室):0931-4938051
通訊地址:甘肅省蘭州市安寧西路88號蘭州交通大學招生就業處
郵編:730070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秉承“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具體組織實施本專科招生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及社會各界的監督。若發現違規違紀問題,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將依規依紀嚴肅處理。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電話:0931-4938429,監督郵箱:jiw@mail.lzjtu.cn。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由學校招生委員會或其授權單位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