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學校外語單科成績有要求的專業:英語、商務英語、翻譯專業高考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0分。在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英語專業,外語單科成績要求不低于95分。外語成績按單科總分150分計,具體按各省普通高考實際外語單科總分等比例換算。英語、商務英語、翻譯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 (三)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四)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按當批次招生數的1:1確定調檔比例。 (五)學校對實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自治區),在確定考生錄取專業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分,根據各省(市、自治區)專業的招生計劃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當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對服從調劑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對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處理。實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檔的進檔考生,只要專業服從且單科成績和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六)在實行“專業(類)+學校”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并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只要單科成績和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七)在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報的專業組志愿須滿足該專業組選考科目要求,并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分,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的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予以退檔處理。專業調劑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專業組內進行。進檔考生,只要專業服從且單科成績和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八)學校在各省(市、自治區)按投檔成績擇優錄取,對于同分考生執行學生所在省同分排名規則。 (九)學校體育類專業:對文化、專業(術科)成績均符合報考要求的考生,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規定的綜合分計算辦法,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體育特招生:也按進檔考生的綜合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錄滿為止,同分的按照體育術科成績、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成績高低排序。 (十)學校單獨考試招生相關專業的錄取原則按省教育考試院公布規則執行。 (十一)學校在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學校公布的《寧波大學科學技術學院2024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 (十二)學校藝術類專業:報考對象和條件參照各省(市、自治區)藝術類統考安排和要求執行,我校不組織專業校考。學校遵循各省(市、自治區)投檔規則,對文化、專業省統考成績均合格的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專業間不設級差,綜合分計算規則及同分排名規則執行各省(市、自治區)相關規定。若無特定規則,則按照學校確定的綜合分計算方法進行計算,具體為:綜合分=文化成績(含政策加分,滿分折算成750分制)* 50%+專業成績(滿分折算成750分制)* 50%。若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成績高低擇優錄取,若專業成績仍相同則參照當地省份相關的文化課成績單科順序擇優錄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