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德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為了規范招生工作,保證我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省招委會、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一、學校全稱、學校性質、頒發學歷證書名稱及種類、辦學地點
1.學校名稱:寧德職業技術學院
2.辦學層次及學制:專科,學制三年
3.辦學性質及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4.頒發畢業證書學校名稱:寧德職業技術學院
5.頒發畢業證書種類:按教育部有關規定,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將取得國家承認學歷并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
6.學校地址:福建省寧德市福安市福泰路232號(郵編355000)
二、學校簡介
寧德職業技術學院是2005年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教育部備案,由寧德市人民政府主辦的閩東唯一一所高職院校,學校溯源最早的前身校為創辦于1934年的寧德市農業學校和創辦于1939年的福安師范學校,已有91年深厚的辦學積淀,人才輩出、影響深遠。學校占地面積523畝,設有新能源與智能制造學院、信息技術與工程學院、茶學院、經濟管理學院、文化與旅游學院、教育學院、繼續教育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等8個二級學院。開設了涵蓋裝備制造、信息技術、現代農業、經濟管理、文化教育等領域及新興經濟社會亟需的29個全日制招生專業,12個成人教育招生專業。在校生6465人。學校先后榮獲“省級第一屆文明校園”“寧德市文明校園”、福建省征兵工作先進單位、校團委獲得福建省“五四紅旗團委”等榮譽稱號。2016年1月被遴選為福建省示范性現代職業院校的建設院校,2017年11月、2018年12月順利通過教育部第二輪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與整改回訪檢查,為學校科學發展、跨越發展贏得了機遇。學校持續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青拓產業學院、新能源科技產業學院、農墾茶產業學院、新能源汽車產業學院均入選省級產業學院試點項目。近年來,學校累計獲國家級教學成果獎二等獎1項,福建省職業教育教學成果獎特等獎1項,一等獎6項、二等獎6項,同時還獲得第五、六屆全國農業職業教育教學成果獎一、二等獎各1項。先后獲“福建省高校畢業生創業培訓基地”“福建省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全國大學生KAB創業教育基地”“福建省眾創空間”“寧德市大學生創業園”等5個創新創業教育平臺,成為省內為數不多的集5個重要創新創業平臺于一體的高職院校。
三、招生專業及計劃和招生區域
2025年學校普通高考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四、招生錄取組織機構
1.為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和監督學校招生工作。由校長擔任組長,下設招生辦公室。
2.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區關于招生工作的各項政策和規定,實行招生“陽光工程”,增強透明度,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和學校信譽。
3.學校紀檢監察室負責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監督。
招生監督電話:寧德職業技術學院紀檢監察室0593-8986321
五、錄取規則
學校貫徹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尊重考生志愿,以及公正公平公開的錄取原則。
1.學校參加專科(高職)批次的錄取,招生錄取工作在生源地招生辦的組織和監督下進行,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
2.福建省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為福建省定的高職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并根據福建省高等教育招生委員會向社會公布《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實施辦法》中的錄取規則進行錄取。外省依相關省份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3.藝術美術類錄取原則: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達到同批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原則上按綜合考分的高低擇優錄取。
4.各專業均無男女生比例限制,身體健康狀況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外語語種要求
專業培養僅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和專業外語安排教學。
七、體檢要求
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高考體檢不合格的,學校將不予錄取。考生入校后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入學資格。
八、收費標準及退費
學校嚴格執行福建省有關收費規定(閩價費〔2012〕356號文),按福建省物價局核定標準收費。除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設計專業學費標準按7200元/生?學年收取外,其余專業學費標準均按6000元/生?學年收取。住宿收費依據閩價費〔2012〕567號文件執行,具體住宿費標準(含空調費用):1號樓570元/人?學年(8人間);2、3、4號樓750元/人?學年(8人間);5號樓850元/人?學年(8人間);6號樓1070元/人?學年(6人間);7號樓570元/人?學年(6人間);8號樓600元/人?學年(3人間)、580元/人?學年(5人間)、560元/人?學年(7人間);9號樓780元/人?學年(5人間)、560元/人?學年(7人間);10號樓980元/人?學年(5人間);11號樓980元/人?學年(5人間)、750元/人?學年(8人間);12號樓1100元/人?學年(4人間)、970元/人?學年(6人間)。
學生退費按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福建省教育廳文件(閩價〔2005〕費435號文件)精神,進行學費、住宿費的清退。
九、錄取結果公布渠道
1.由有關省級招生部門統一公布。
2.學校在招生錄取工作結束后,及時寄發錄取通知書及入學須知。
十、入學、獎助學政策及畢業
1.新生憑學校寄發的錄取通知書和高考準考證報到入學,入學后,學校將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復查,凡以弄虛作假手段取得入學資格的,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并退回原籍。
2、學校實行獎學金制度,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及學校獎學金等。
3.學校建立了完善的助學體系,對經學校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還可通過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勤工儉學、特殊困難補助等途徑完成學業。
4.學校按規定頒發畢業證書。
十一、 聯系方式
了解我校招生資訊,可登入我校網站查詢,或撥打我校招生咨詢電話。
咨詢電話:0593-6558609 6577020
傳真號碼:0593-6558609
咨詢QQ群:860314810
學院網址:https://www.ndzy.cn/
電子郵箱:nzyzsb@163.com
我校未委托、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執行,由寧德職業技術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