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信息工程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哈爾濱信息工程學院章程》,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哈爾濱信息工程學院,簡稱哈信息。英文譯名為Harbin Institute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英文縮寫為HIIT。學校標識碼:4123011635。學校地址為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賓西經濟技術開發區大學城9號。學校在哈爾濱市設有哈東校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賓西經濟技術開發區大學城9號)、江北校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利民開發區學院路950號)。
第三條 哈爾濱信息工程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的民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主管部門為黑龍江省教育廳。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對考生進行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五條 學生學業期滿,本科畢業生頒發經國家教育部統一電子注冊的哈爾濱信息工程學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對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畢業生同時頒發哈爾濱信息工程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上級主管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和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學校成立由校長任組長、主管招生、教學的校領導任副組長、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招生委員會,負責學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在主管校領導的領導下具體負責開展學校招生錄取日常工作。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招生錄取等各環節的監督工作,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第八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職責
(一)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以及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招委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
(二)根據主管部門下達的年度招生規模及國家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三)制訂學校招生章程。
(四)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
(五)組織實施學校招生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學校招生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六)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并負責協調處理有關問題。
(七)組織學校特殊類型招生考試工作,并對考試安全、考試衛生防疫負責,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對違規考生進行認定、處理,并將違規事實處理結果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
(八)履行學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九)承擔省級招委會委托的評卷等工作,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十)根據考生或者其法定監護人的申請,對學校有關招生錄取行為進行調查、處理并給予答復。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招生計劃按照黑龍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數,以生源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開發布的信息為準。
第十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在105%以內。
第四章 體檢標準
第十一條 學校各專業錄取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患有《指導意見》第一條中列出的六大類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第十三條 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有關專業不予錄取。
《指導意見》第二條中第2項患有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和第3項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專業。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學校的錄取工作采取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方式進行。
第十五條 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體健康狀況檢查符合相關專業培養要求、高考投檔成績達到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條件下,學校按照高考投檔成績確定最低錄取分數線,按照學校在生源省份的招生計劃及考生志愿,按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第十六條 學校原則上按照考生投檔先后的順序,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為進檔考生分配專業,專業志愿之間無級差,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對專業服從調劑的考生不退檔。考生的專業分配按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成績)+同分排位排序錄取。如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成績)相同,無成績排序規則,按照考生所屬科類單科成績排序規則依次錄取,理工類/物理類考生按照數學、外語、語文、物理、再選科目最高成績順序;文史類/歷史類考生按照語文、外語、數學、歷史、再選科目最高成績順序;不分科目類考生按照數學、外語、語文、選考科目最高成績、選考科目次高成績順序,依次錄取。
若考生填報專業志愿不能滿足,又不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做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 藝術類考生必須參加術科考試,我校使用招生省份藝術類專業課省級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課考試成績,不再組織專業課校考。在專業課省統考成績達到招生省份本科合格線和文化課考試成績達到招生省份相應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招生計劃,按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成績)+同分排位排序錄取;如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成績)相同,無成績排序規則,以專業課、語文、數學、外語、首選科目成績、再選科目最高成績確定考生錄取順序。
河南省藝術類投檔成績:按考生文化成績50%加專業成績50%的綜合成績排序,排序成績=考生文化課成績×50%+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300×750×50%。如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成績)相同,依次按照專業課、語文、數學、外語、首選科目成績、再選科目最高成績排序錄取。
若考生填報專業志愿不能滿足,又不服從專業調劑,學校將做退檔處理。
第十八條 在綜合改革省份,如我校錄取原則與綜合改革省份相關規定不符,則按照綜合改革省份相關規定錄取。
第十九條 本科所有專業均學制四年。
第六章 其它
第二十條 學校根據黑龍江省物價部門有關規定收取學費、住宿費,學費、住宿費以招生省份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信息為準,或見我校當年度新生《入學須知》。
第二十一條 學校所有專業均要求學生入學時自備筆記本電腦,各專業筆記本電腦配置要求詳見學校招生網站。
第二十二條 學校嚴格貫徹、執行教育部和黑龍江省教育廳有關招生政策。對在招生工作中違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紀律、徇私舞弊的單位及個人進行嚴肅處理,違法者移交司法機關。
第二十三條 學校通過哈爾濱信息工程學院招生信息網及時公布有關招生信息。學校招生計劃、專業介紹等詳細情況見學校招生網站及招生簡章。
第二十四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等多項獎學金,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以申請國家助學金;學校還協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辦理在校期間免息的生源地信用貸款。
第二十五條 2025級普通高考新生大一在江北校區(哈爾濱市利民開發區學院路950號)報到入學,大二起在哈東校區(哈爾濱市賓西經濟技術開發區大學城9號)就讀。
第二十六條 聯系方式
咨詢熱線:0451-58607888
通訊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賓西經濟技術開發區大學城9號
郵政編碼:150431
學校網址:https://www.greathiit.com/
電子信箱:hxcizsb@126.com
乘車路線:
哈東校區:哈爾濱火車站前乘6路公共汽車到哈東站,換乘三棵樹公路客運站發往賓縣的天元集團客車,在賓西大學城哈爾濱信息工程學院下車即到。
江北校區:哈爾濱火車站前乘14路公共汽車到公路大橋站下車,換乘213路公共汽車到哈爾濱信息工程學院下車即到。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學生,依據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生源地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九條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執行。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并即時廢止以往有關規定。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哈爾濱信息工程學院將制定相應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哈爾濱信息工程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