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演藝職業學院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為了確保我校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福建省招委會、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章程。
一、院校層次、性質
學校全稱:廈門演藝職業學院
學校地址:福建省廈門市翔安區翔安東路1995號
辦學層次:高職,學制三年
辦學類型:民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主管部門:福建省教育廳
二、學校簡介
廈門演藝職業學院創辦于2002年,是經福建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具有獨立頒發學歷文憑資質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坐落于廈門市翔安區翔安東路1995號。學校教師大部分來自于北京舞蹈學院、中國音樂學院、中國傳媒大學、中國戲曲學院、北京師范大學等國內知名院校。學校現開設有音樂表演、現代流行音樂、舞蹈表演、國際標準舞、戲劇影視表演、音樂劇表演、影視編導、影視多媒體技術等二十多個專業。
學校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禮樂成人,有教無類”的辦學理念,堅持內涵建設,多年來為社會培養了大批一專多能的復合型、應用型專門藝術人才,教學成果顯著,畢業生就業率始終保持較高水平。
近年來,學校在全國各類職業技能大賽中屢創佳績,并經選調赴北京參加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100周年大型文藝演出《偉大征程》、參加杭州第4屆亞洲殘疾人運動會開幕式、閉幕式演出、參加2023世界旅游小姐全球總決賽,參加慶祝廈門經濟特區建設四十周年《踏浪高歌》音舞詩畫等重大演出活動,受到文旅部和市委宣傳部表揚。
三、2025年學校面向普通高考考生的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各省(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為準。
四、招生錄取組織機構及錄取規則
(一)成立以學校領導為組長的學校招生委員會,按照公平公正、公開透明、集體決策的原則統一領導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錄取工作,貫徹落實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執行福建省教育廳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研究制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措施,并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具體工作。招生錄取工作人員必須簽署相關的保密承諾書,嚴格遵守招生紀律,自覺遵守國家關于高校招生的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
(二)成立以學校黨委紀檢部門的領導為組長的紀檢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招生錄取的各項工作和處理各類招生投訴,保證招生錄取的公平、公正、公開,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招生投訴電話:0592-3668022
(三)錄取規則:
1.招生原則:嚴格執行教育部規定,堅決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招生原則。
2.錄取辦法:嚴格執行國家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并按福建省或學校投放省外招生計劃的省(區)有關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的規定和程序進行錄取。2025年所有招生專業均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專業順序”的錄取規則。根據不同生源類別,將進檔考生分為普通類和藝體類:
(1)福建省專科批、藝術類專科、體育類專科批均實行專業志愿平行投檔錄取模式,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則上均按招生計劃數的100%實行專業志愿平行投檔。
福建省藝術類考生和體育類考生均按省統考類別的綜合分(含照顧政策加分,下同)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列。執行福建省(區、市)藝術類專業綜合分折算規則。
藝體類考生綜合分相同的,執行福建省(區、市)同分排序規則。
普通類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成績分數相同的,執行福建省(區、市)同分排序規則。
(2)外省(市、區)普通類考生按高考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考生成績分數相同的,執行各省(區、市)同分排序規則。
(3)外省(市、區)藝體類考生,其高考成績和藝體省統考成績達到各省(市、區)藝術類大專投檔線后,按省統考類別的綜合分(含照顧政策加分,下同)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排列。執行各省(區、市)藝術類專業綜合分折算規則。
3.第一階段錄取后仍有專業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則按照各省(市、區)教育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制定的相關政策進行后續錄取工作。
4.各專業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5.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及身體健康狀況需合格
6.音樂表演專業包含聲樂、鋼琴、古箏、打擊樂等方向,現代流行音樂專業包含聲樂(流行)、吉他、電貝司、架子鼓、鍵盤等方向。
(四)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和中國殘聯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要求執行。高考體檢不合格的,學校將不予錄取。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身體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五)凡發現提供高考錄取材料有弄虛作假者,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和學籍,退回戶口所在地。
(六)學校紀檢部門全過程監督考生錄取及審核過程,其結果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認。
(七)考生錄取后,學校以英語語種安排公共基礎外語教學。
(八)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各省(市、區)招委會招生錄取文件精神執行。
五、收費標準
學校嚴格執行福建省有關收費規定,經相關物價部門批準,具體分專業學費可登陸我校招生網站查詢。
1. 學費
序號 | 專業 | 收費標準(學費/學年/元) |
1 | 舞蹈表演 | 18000 |
2 | 國際標準舞 | 18000 |
3 | 音樂表演 | 16000 |
4 | 現代流行音樂 | 16000 |
5 | 音樂劇表演 | 16000 |
6 | 戲劇影視表演 | 16000 |
7 | 播音與主持 | 16000 |
8 | 影視編導 | 13800 |
9 | 影視多媒體技術 | 13800 |
10 | 網絡直播與運營 | 13800 |
11 | 舞臺藝術設計與制作 | 10000 |
12 | 動漫設計 | 10000 |
13 | 環境藝術設計 | 10000 |
14 | 社會體育 | 12000 |
15 | 空中乘務 | 10000 |
16 | 電子商務 | 10000 |
17 | 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 | 10000 |
18 | 酒店與數字化運營 | 13800 |
2. 住宿費
序號 | 收費項目 | 房間/人 | 收費標準(住宿費/學年/元) |
1 | 住宿費 | 4 | 1500 |
2 | 6 | 1300 |
3 | 8 | 1100 |
退費辦法按《福建省民辦教育收費管理實施細則》(閩發改服價〔2019〕394號)文件執行。
3.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需交納學費、住宿費、教材費等費用。
六、學歷文憑和學生資助待遇
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屬于國家計劃內全日制統招學生,學生畢業時獲國家教育部電子注冊的專科畢業證書,畢業證書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查詢認證,頒發畢業證書的學校名稱:廈門演藝職業學院。在學費、學籍管理、學歷文憑、“國家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以及學校的獎、貸、助學等方面,按福建省教育主管部門頒布的政策執行。
七、咨詢、查詢、聯系方式
凡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可登錄學校網站或來電咨詢我校辦學情況和有關招生資訊。學校網址:http://www.xmyanyi.com ,學校招生辦網址:http://www.xmyanyi.com/index.php?c=category&id=10,招生咨詢電話:0592-3668017、0592-3668016(電話兼傳真)、0592-3668015,招生咨詢QQ: 1508536087, 微信公眾號:廈門演藝職業學院、廈門演藝職業學院招就辦。
八、章程附則
我校未委托、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九、本章程由廈門演藝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本章程自發文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