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職業大學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職業本、專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基本情況
1. 學校全稱:南昌職業大學
2. 國際代碼:4136013420
3. 學校性質:民辦全日制職教本科高校
4. 辦學層次:本科、專科
5. 辦學地點:江西省南昌市安義縣前進東路8號(鳳凰校區)
6. 上級主管部門:江西省教育廳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學校招生辦網站(https://zsb.nvu.edu.cn)、學校官方微信(nczydx)是學校招生信息公開的官方平臺。學校只通過官方平臺發布有關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等信息,提供錄取結果查詢等服務。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學校紀律檢查委員會、考生、家長、媒體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六條 學校設立由學校主要領導、分管招生校領導、紀律檢查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招生委員會,主要職責是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調整招生專業結構和確定招生專業招生計劃,討論和決策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錄取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學校各類招生工作,主要職責為:
1.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有關招生政策、法規以及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招生規定。執行學校招生委員會的決定。
2.根據省教育廳下達學校年度總招生計劃,科學、合理地編制和實施分層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3.負責起草、報批和公布招生章程,編輯與設計招生簡章等宣傳資料工作。
4.負責制定招生宣傳方案,組織開展多元化招生宣傳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務及咨詢工作。
5.負責本、專科考生錄取工作,并負責處理錄取中的各種問題。
6.負責維護招生辦信息網,按規定按時將錄取進度和信息向社會公開。
7.負責招生錄取工作的數據統計、分析、研究和材料的整理工作,做好招生總結工作
8.負責錄取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和復查工作。
第八條 學校成立由紀律檢查委員會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招生監督辦公室,負責監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以及招生錄取的公開、公平、公正,嚴格實施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執行教育行政部門下達的招生計劃。計劃編制執行嚴格遵守行政主管部門政策要求,緊密貼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態勢,聚焦重點產業布局以及產業緊缺專業人才的需求狀況,充分考量學校的實際辦學條件與畢業生去向落實率,全力強化招生-培養-就業聯動機制,科學合理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條 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調節各省(市、自治區)、各專業生源不平衡問題。
第十一條 學校各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后,由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同時學校也通過本校招生信息網、招生簡章等多種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省(市、自治區)招辦監督”的錄取原則,全面貫徹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三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學校依據考生的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原則擇優錄取。按照院校專業組模式投檔的省份,在考生所投檔的專業組內,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對于考生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由學校調劑到(專業組內)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相關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若考生投檔分數相同,遵照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投檔排序規則錄取。
第十四條 學校藝術類專業文理兼收,美術類專業要求無色盲。學校不單獨設立校考,藝術類專業成績使用生源地相應類別的藝術統考(聯考)成績,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聯考)成績均須達到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對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遵循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投檔原則,在進檔的同類專業考生中依據投檔成績擇優錄取;如遇投檔成績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十五條 學校體育類專業文理兼收,體育專業成績使用生源省地體育類專業測試成績,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考成績均須達到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劃定的相應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遵循生源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投檔原則,在進檔考生中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錄取,專業成績同分,按高考文化成績排序。
第十六條 學校認可各省(市、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
第十七條 學校不限考生外語語種,但各招生專業錄取考生均以英語為第一外語組織開展教學。
第十八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人力資源保障部、教育部、原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相關規定執行。
工藝美術、視覺傳達設計、數字媒體藝術、服裝與服飾設計、廣告藝術設計專業不招色盲考生。對肢體殘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夠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高考成績達到錄取標準,則予以正常錄取。
第十九條 考生在參加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過程中有嚴重不誠信行為或高考電子檔案中有不誠信記錄的,學校有權不予錄取。
第二十條 鑒于教育部、各省市正在進行各類招生制度改革,我校以上錄取原則若與教育部、各省市錄取原則有沖突,以教育部、各省市公布的錄取原則為準。
第五章 新生入學與注冊
第二十一條 學校各類收費標準嚴格按照主管部門審批標準收取,本科各專業學費24000-26300元/年;(高職)專科各專業11400-18500元/年;住宿費六人間1690元/年。本專科分專業學費見附件,或到“南昌職業大學招生辦”網站查詢。
第二十二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已錄取新生應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已錄取但不能按時報到者,須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未經批準逾期15天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二十四條 高等教育階段國家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生源地助學貸款等資助政策。學校還建立起勤工助學、學費減免、臨時困難補助、獎學金、助學金等多種形式為一體的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報到入學。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二十五條 退學退費辦法:若學生入學后提出退學退費申請的,我校按照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民辦高校學生退學退費辦法》的規定,辦理退學退費手續。
第二十六條 凡經生源所在地省級高招部門辦理正式錄取手續的考生,按時來校報到后,在我省教育廳辦理學籍注冊,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學籍;學生入學注冊后,學校將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及學校制定的各項學生管理規章制度進行管理;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將頒發南昌職業大學全日制本(專)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公布后,若有與國家和各省(市、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規定不一致的,則以國家和各省(市、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為準。
第二十八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落實教育部關于信息公開的相關要求,確保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計劃、收費標準、考生信息、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事件違規處理結果、錄取新生復查結果等信息,在學校招生官網和相關媒體公開。
第二十九條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高考招生錄取工作,請考生和家長不要上當受騙。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和招生錄取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由我校與各省(市、區)高考招生職能部門協商解決。
第三十一條 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江西省安義縣前進東路8號南昌職業大學招生辦
招生咨詢電話:0791-87190000, 87191111
招生信息網:https://zsb.nvu.edu.cn
官方微信:nczydx
監督部門:南昌職業大學紀律檢查委員會
監督電話:0791-83439003
監督郵箱:nzdjw@nvu.edu.com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學校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南昌職業大學2025年本專科專業學費標準
序號 | 學院 | 層次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制 | 收費標準 (元/學年) |
1 | 數智學院 | 本科 | 260102 | 智能制造工程技術 | 4 | 24000 |
2 | 數智學院 | 本科 | 260304 | 機器人技術 | 4 | 待定 |
3 | 數智學院 | 本科 | 310205 | 大數據工程技術 | 4 | 24600 |
4 | 數智學院 | 本科 | 310209 | 人工智能工程技術 | 4 | 26300 |
5 | 數智學院 | 本科 | 310401 | 集成電路工程技術 | 4 | 26300 |
6 | 工程技術學院 | 本科 | 240302 | 智能建造工程 | 4 | 26300 |
7 | 工程技術學院 | 本科 | 240501 | 工程造價 | 4 | 24600 |
8 | 工程技術學院 | 本科 | 260101 | 機械設計制造及自動化 | 4 | 24000 |
9 | 工程技術學院 | 本科 | 260106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4 | 24000 |
10 | 工程技術學院 | 本科 | 260302 | 電氣工程及自動化 | 4 | 26300 |
11 | 工程技術學院 | 本科 | 260702 | 新能源汽車工程技術 | 4 | 26300 |
12 | 信息技術學院 | 本科 | 310202 | 網絡工程技術 | 4 | 24600 |
13 | 信息技術學院 | 本科 | 310203 | 軟件工程技術 | 4 | 24600 |
31 | 教育學院 | 本科 | 370101 | 學前教育 | 4 | 24000 |
14 | 經濟管理學院 | 本科 | 330301 | 大數據與財務管理 | 4 | 24000 |
15 | 經濟管理學院 | 本科 | 330302 | 大數據與會計 | 4 | 24000 |
16 | 經濟管理學院 | 本科 | 330602 | 市場營銷 | 4 | 24000 |
17 | 經濟管理學院 | 本科 | 330701 | 電子商務 | 4 | 26300 |
18 | 經濟管理學院 | 本科 | 330703 | 全媒體電商運營 | 4 | 待定 |
19 | 經濟管理學院 | 本科 | 330802 | 現代物流管理 | 4 | 26300 |
20 | 藝術設計學院 | 本科 | 350101 | 工藝美術 | 4 | 26300 |
21 | 藝術設計學院 | 本科 | 350102 | 視覺傳達設計 | 4 | 26300 |
22 | 藝術設計學院 | 本科 | 350103 | 數字媒體藝術 | 4 | 26300 |
23 | 音樂舞蹈學院 | 本科 | 350201 | 音樂表演 | 4 | 26300 |
24 | 音樂舞蹈學院 | 本科 | 350202 | 舞蹈表演與編導 | 4 | 26300 |
25 | 音樂舞蹈學院 | 本科 | 360201 | 播音與主持 | 4 | 26300 |
26 | 體育學院 | 本科 | 370301 |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 | 4 | 24000 |
29 | 衛生健康學院 | 本科 | 320201 | 護理 | 4 | 26300 |
30 | 衛生健康學院 | 本科 | 320803 | 醫養照護與管理 | 4 | 待定 |
27 | 人文學院 | 本科 | 370201 | 應用英語 | 4 | 24000 |
28 | 人文學院 | 本科 | 370208 | 中文國際教育 | 4 | 24000 |
1 | 數智學院 | 專科 | 460305 | 工業機器人技術 | 3 | 15500 |
2 | 數智學院 | 專科 | 510102 | 物聯網應用技術 | 3 | 15500 |
3 | 數智學院 | 專科 | 510205 | 大數據技術 | 3 | 15500 |
4 | 數智學院 | 專科 | 510206 | 云計算技術應用 | 3 | 18500 |
5 | 工程技術學院 | 專科 | 460110 | 智能焊接技術 | 3 | 13200 |
6 | 工程技術學院 | 專科 | 460301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3 | 13200 |
7 | 工程技術學院 | 專科 | 460306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3 | 13200 |
8 | 工程技術學院 | 專科 | 460702 | 新能源汽車技術 | 3 | 13200 |
9 | 經濟管理學院 | 專科 | 530704 | 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 | 3 | 15500 |
10 | 經濟管理學院 | 專科 | 540101 | 旅游管理 | 3 | 13200 |
11 | 信息技術學院 | 專科 | 510202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3 | 15500 |
12 | 信息技術學院 | 專科 | 510203 | 軟件技術 | 3 | 13200 |
13 | 藝術設計學院 | 專科 | 550105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3 | 14400 |
14 | 藝術設計學院 | 專科 | 550113 | 廣告藝術設計 | 3 | 17000 |
15 | 藝術設計學院 | 專科 | 550122 | 陶瓷設計與工藝 | 3 | 15000 |
16 | 音樂舞蹈學院 | 專科 | 550201 | 音樂表演 | 3 | 14400 |
17 | 音樂舞蹈學院 | 專科 | 560201 | 播音與主持 | 3 | 14400 |
18 | 體育學院 | 專科 | 570312 | 電子競技運動與管理 | 3 | 15000 |
19 | 人文學院 | 專科 | 580402 | 法律文秘 | 3 | 11400 |
20 | 衛生健康學院 | 專科 | 490208 | 藥品經營與管理 | 3 | 11400 |
21 | 衛生健康學院 | 專科 | 520410 | 中藥學 | 3 | 15000 |
注:機器人技術、醫養照護與管理、全媒體電商運營本科專業學費標準待主管部門批準后在學校招生官網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