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女生錄取比例不限。 (二)學院根據各省(市、自治區)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浙江省原則上按招生計劃數100%的比例調檔,其他省份原則上按不高于招生計劃數的110%比例調檔。若生源不足,則根據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補調檔。 (三)學院認同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四)學院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對進檔考生,按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同分考生的排序按照各省(市、自治區)平行志愿投檔同分排序規則。若無相應排序規則,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按高考文化總分、語文數學總分、數學單科成績、語文單科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成績依次排序。其他省份的文科按高考文化總分、語文、文科綜合、數學、外語成績高低依次排序;理科按高考文化總分、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成績高低依次排序。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五)專業調劑錄取原則:學院對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但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投檔成績和專業填報率高低排序的原則進行調劑錄取,直至錄取滿額。調劑考生需滿足擬調入專業單科成績及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對所填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六)單科要求:學院將綜合考慮綜合素質評價情況,對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且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報考金融工程專業的考生,要求數學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 (七)學院在浙江省的全日制專升本招生按照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相關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