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檔規則: 按各省級招辦規定比例進行投檔。具體投檔比例由我校根據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和生源數確定。平行志愿投檔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 (二)錄取原則: 藝術類專業進檔考生:按學生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普通類專業進檔考生:按學生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三)志愿調劑: 對進檔未被錄取、符合調劑條件且服從調劑的藝術類考生,在藝術類別大類對口的前提下,按專業統考(聯考)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的藝術類專業; 對進檔未被錄取、符合調劑條件且服從調劑的普通類考生,按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的普通類專業。 (四)專業錄取采取分數優先方式,不設分數級差。 (五)同分政策: 符合錄取條件的情況下,考生若出現同分情況: 藝術類考生依次比較藝術類成績,語文,外語,數學成績,從高至低擇優錄?。?/span> 普通類考生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成績,從高至低擇優錄取。 (六)加分政策: 遵循各省級招辦相關規定執行。政策性加分在專業錄取時計入總分。 (七)如平行志愿投檔生源不足,則進行征集志愿錄取,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剩余計劃的105%。如若生源仍不足,我??梢詫⑹S嗟恼猩媱澱{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錄取。 (八)高考改革有關省市的錄取規則和程序以相應省級招考部門規定為準。 (九)在內蒙古專業錄取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