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秋季統考)成績錄取的規則: 1.省級招辦按我校在當地的招生計劃數和投檔比例將報考我校的生源從高分到低分(含加分)進行投檔。具體的投檔比例由我校根據各省市實際生源情況確定。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原則上投檔比例不超過105%。 2.政策性加分在專業錄取時計入總分。我校認可教育部和各省級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政策。我校原則上認可考生具備的所有加分項中最高分一項,且最高不超過20分。 3.英語專業的英語單科成績不得低于110分(滿分150分)。 4.對進檔考生根據專業招生計劃數,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進行專業錄取。各專業志愿之間無級差分。 5.對考生所填的專業均不能滿足,且志愿表上注明愿意調劑,并符合調劑專業的相關要求的考生,將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上海考生并參考高中綜合素質評價信息),調劑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中(不再征求考生意見)。對填報專業均不能滿足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 6.考生投檔成績在同分情況下,按各省市同分排序規則執行。 (二)生源不足時,省級招辦可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根據實際缺額計劃數按100%比例進行投檔;若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將剩余的招生計劃申請調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錄取。 (三)藝術類專業: 1.考生參加省級藝術類統考合格,文化分達到本省藝術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線,對進檔考生根據專業招生計劃數,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進行專業錄取。投檔成績計算辦法,按各省級招辦公布的公式計算。 2.考生投檔成績在同分情況下,按各省市同分排序規則執行。沒有同分排序規則的省份,依次按藝術統考成績、語文成績、外語成績、數學成績排序。 (四)體育類專業: 1.考生參加省級體育類統考合格,文化分達到本省體育類本科最低錄取控制線,對進檔考生根據專業招生計劃數,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按考生所報專業志愿,進行專業錄取。投檔成績計算辦法,按各省級招辦公布的公式計算。 2.考生投檔成績在同分情況下,按各省市同分排序規則執行。沒有同分排序規則的省份,依次按體育統考成績、語文成績、外語成績、數學成績排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