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普通類型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次(偵查學專業,部分省份)和本科一批次(31個省份,包括合并后的本科批次、不分批次的分段錄取),考生可同時填報。 1.學校按照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和當年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符合學校錄取標準并且服從調劑的考生“進檔不退”。 2.學校在調檔時認可各省(區、市)招辦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給予考生的全國性加分政策。在專業錄取時,學校認可考生已計入投檔成績的所有加分項目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加分幅度最高不超過20分。 3.進檔考生的專業錄取規則。學校在專業錄取時以“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為原則,各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分。已進檔考生按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排序,依次按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對照各專業錄取要求,進行專業錄取。專業最低錄取分數線上的同分考生,高考綜合改革省(市)依次比較考生語文、外語、數學、選考科目單科最高成績、選考科目單科次高成績;其他省份依次比較考生語文、外語、數學。學校錄取線上的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劑且身體條件符合學校招生要求,則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或不符合錄取要求則作退檔處理。專業調劑錄取規則為學校按照未錄滿專業錄取的最低分從高到低排序,將需調劑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一次性調劑錄取至未錄滿專業。 學校在部分省份的地方專項計劃批次、國家專項計劃批次以及特殊類型招生項目(含新疆高中班、西藏高中班以及華僑港澳臺學生)的專業錄取規則同樣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 高考綜合改革省(區、市)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學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在高考綜合改革省(區、市)的錄取規則和程序以該省(區、市)招辦規定為準。 4.提前批次偵查學專業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時,學校在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學校結合考生身體條件,按缺額計劃數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生源仍不足,將結合考生身體條件,進行征集志愿。普通本科批次學校未完成的缺額計劃將進行征集志愿。經過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學校將未完成計劃調配至其他省份。 5.我校在各省(區、市)提前批、國家專項批及普通本科批以及上述各批次的征集志愿均執行普通本科第一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高考改革省份以及合并錄取批次的省份執行特殊類型控制分數線(對批次線有特殊規定的省份除外)。具體錄取批次原則上以各省(區、市)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