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石油大學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東北石油大學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確保東北石油大學2025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考生合法權益,規范招生行為,體現“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招生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東北石油大學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東北石油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東北石油大學。
英文名稱為“Northeast Petroleum University”。
第四條 學校代碼:4123010220。
第五條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學校上級主管部門為黑龍江省教育廳。
第六條 辦學層次:學校具有博士、碩士、學士三級學位授予權,以培養全日制普通本科、碩士、博士研究生為主。
第七條 頒發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東北石油大學。
第八條 辦學地點:
大慶校區地址:黑龍江省大慶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學府街99號
郵編:163318
秦皇島校區地址:河北省秦皇島市河北大街西段550號
郵編:066044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九條 東北石油大學成立由學校主要領導以及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負責制定學校招生政策,討論決定學校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條 東北石油大學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的常設機構,負責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東北石油大學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宣傳工作組,負責學校在該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宣傳和咨詢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招生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三條 招生計劃編制原則:按照教育部計劃編制要求,根據學校近三年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情況、各專業(類)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需求情況,兼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高考人數比率、生源質量及考生需求等因素進行分配和調整。
第十四條 有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分專業招生人數及錄取批次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考試院公布的結果為準。
第十五條 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學校預留少量本科招生計劃,預留計劃按不超過本科總計劃數的1%編制,用于調節平行志愿投檔比例事宜以及調節生源數量多、質量好的省份使用。預留計劃的使用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六條 按照教育部規定“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實施錄取工作,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黑龍江省教育廳統一領導下,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組織下有序進行。
第十七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2025年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
第十八條 學校認真貫徹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招生錄取有關規定,根據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高考位次、藝術類等專業成績、專業志愿、體檢情況,結合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確定考生是否錄取及錄取專業。
(一)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1.學校按照“分數優先,兼顧志愿”的原則錄取,不設志愿級差和專業級差。按照生源所在地的招生計劃以及考生志愿,按考生投檔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按下述原則錄取:
(1)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按同分排位辦法進行分配專業,排名在前者或位次在前者優先錄取。
(2)非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按照單科成績高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單科成績順序的,則按照其規定執行;否則,文史類考生按照語文、外語、文科綜合,理工類考生按照數學、外語、理科綜合的單科順序)順序依次錄取。若單科成績順序相同,則按照考生專業志愿先后順序錄取。
2.對于進檔考生,其所報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如果服從專業志愿調劑且符合錄取要求,將調劑到招生計劃未滿專業;如果不服從專業志愿調劑或不符合錄取要求,一般作退檔處理。
3.建筑學專業要求考生有一定的美術基礎。
(二)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考生需獲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組織的專業考試(省統考)合格證書。
2.考生文化課成績達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公室劃定的藝術類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
3.對于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考生綜合成績投檔的專業,我校實行1:1調檔,按照考生綜合成績進行錄取。
4.對于沒有實行平行志愿專業的省份,我校按照以下原則進行錄取。
(1)按照省統考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省統考專業測試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3)音樂表演專業的聲樂和器樂,按照省統考專業測試成績分開排序,分別錄取。
5.特別說明
(1)音樂表演專業的器樂樂件須與我校招生計劃一致。
(2)音樂表演專業的聲樂招生方向為美聲、民族。
第十九條 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的選考(測)科目要求,以當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布的我校選考要求信息為準。
第二十條 我校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文件精神執行。根據專業培養需要,有以下情況者有關專業限報: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限報專業:勘查技術與工程、資源勘查工程、資源勘查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化學工程與工藝、環境工程、應用化學、過程裝備與控制工程、地質學類等專業。
2.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限報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油氣儲運工程、應用物理學等專業。
第二十一條 所有專業錄取時沒有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條 英語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計算機類專業及秦皇島校區各專業公共外語開設語種為英語,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填報志愿時須慎重。
第二十三條 對符合國家照顧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學校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五章 學費標準
第二十四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和其它費用。
第二十五條 學校按照黑龍江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黑龍江省財政廳批準的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
第六章 獎(助)學金制度
第二十六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王濤英才獎學金、王玉普勵學獎學金、中石油獎學金、宋慶齡獎學金、張磊獎學金、安東石油獎學金等,各類獎學金均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評定。
第二十七條 按照國家和黑龍江省有關政策規定,學校設立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制度,困難學生可通過申請國家助學金、勤工助學崗位和困難補助等方式順利完成學業;學校還協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辦理在校期間免息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或入學后申請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
第七章 入學復查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統一進行新生入學復查工作。復查不符合者,將按國家和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 藝術類專業新生入學后,學校進行入學專業復測和復核,對于專業測試不達標、入學前后兩次測試成績差異顯著的情況,一經查實屬替考、違規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情況的新生,一律取消錄取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并報告有關部門。
第八章 學校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第三十條 聯系方式:
大慶校區電話:0459-6503662
秦皇島校區電話:0335-8065200
學校網址:http://www.nepu.edu.cn
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xxw.nepu.edu.cn
招生辦公室電子信箱:zsbnepu@163.com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一條 按照國家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入學須知》要求和規定的報到日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當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超過兩周不報到者或請假逾期兩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規定為準。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由東北石油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東北石油大學招生辦公室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