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涉外學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院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全稱: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涉外學院
辦學地點: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丁字灣街道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本科
院校國標碼:12656
辦學類型:獨立學院
第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涉外學院。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書和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條 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 學院簡介:學院成立于2002年6月,是經國家教育部批準設立,具有學士學位授予權的全日制本科院校。學院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和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厚植湖湘文化,賡續紅色血脈,在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專業建設和學校管理方面堅持高標準、嚴要求,致力于建設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質量優良、特色鮮明、人民滿意”的高水平獨立學院,培養具有國際視野、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需要、良好人文素養、科學精神和專業基礎以及較強競爭意識和創新精神的高素質應用型人才。
第六條 學院招生類別包括普通類專業和藝術類專業。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 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研究決定本校招生規模、政策制訂等重大事項,招生處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招生錄取期間,學院紀檢監督小組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條 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學院未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稱與我院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 學院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存在招生違規行為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院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2024年,學院面向湖南、天津、河北、河南、山西、安徽、江西、貴州、廣西、陜西、新疆、西藏12個省(區、市)招生,分別制訂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按照教育部核準下達的具體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在規定時間內報送到相關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核準后向社會公布。考生也可登錄學院招生信息網查看分省(區、市)分專業計劃。
第十二條 學院2024年普通類專業不設置預留計劃。
第四章 招生專業及錄取要求
第十三條 學院2024年新高考改革省份招生專業所在院系、學制、學費標準以及相應的考試科目要求見下表。具體在各省的招生專業及相關類別,待我院分省分專業計劃確定后,以各省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表:2024年招生專業及考試科目要求
院系 | 招生專業名稱 | 學制 | 學費 / 元/年 | 考試科目要求 |
管理學院 | 市場營銷 | 四年 | 127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會計學 | 四年 | 14605 | 不提科目要求 |
人力資源管理 | 四年 | 127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旅游管理 | 四年 | 12700 | 不提科目要求 |
財務管理 | 四年 | 12700 | 不提科目要求 |
國際商務 | 四年 | 12700 | 不提科目要求 |
經濟學院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四年 | 12700 | 不提科目要求 |
電子商務 | 四年 | 12700 | 不提科目要求 |
金融學 | 四年 | 127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數字經濟 | 四年 | 12700 | 物理(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傳媒與藝術設計學院 | 播音與主持藝術 | 四年 | 1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廣播電視編導 | 四年 | 1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攝影 | 四年 | 1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視覺傳達設計 | 四年 | 1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環境設計 | 四年 | 1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產品設計 | 四年 | 1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風景園林 | 四年 | 13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工業設計 | 四年 | 130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信息與工程學院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四年 | 1495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軟件工程 | 四年 | 1495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電子信息工程 | 四年 | 1495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 | 四年 | 130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人工智能 | 四年 | 13000 | 物理,化學(2門科目考生均須選考方可報考) |
語言文化學院 | 英語 | 四年 | 125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漢語言文學 | 四年 | 14375 | 不提科目要求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法學 | 四年 | 127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思想政治教育 | 四年 | 12500 | 思想政治(1門科目考生必須選考方可報考) |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學院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以考生投檔成績和所填報專業志愿為依據,公平公正錄取。
第十五條 學院根據各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要求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
第十六條 學院認可各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規定,按各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投檔成績(含全國性高考加分)提檔,依據考生成績和專業志愿按分數優先原則安排專業錄取,專業志愿不設定分數級差。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將考生調劑錄取到其他缺檔專業。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第十七條 對于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區、市),學院錄取原則按相關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規定執行。高考改革試點省(區、市)考生報考時,須滿足學院選考科目要求。考生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八條 若各批次投檔完成仍生源不足,學院將進行征集志愿。對于填報征集志愿的考生,學院將按照各省(區、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的缺額計劃擇優錄取。若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學院按照相關規定對剩余計劃進行調劑。錄取結束后不再退檔。
第十九條 對于報考學院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產品設計、播音與主持藝術和攝影等藝術類專業考生的錄取原則,依據教育部和相關生源省(區、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學院英語專業要求考生的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其他各專業不限制語種,但學院只開設英語公共課。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學院設立了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制度,同時設有“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畢業生”等多項評優項目。學生在校期間可申報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及湖南省設立的各項高校學生評優評獎項目。獎勵覆蓋面高,獎勵金額最高達8000元/年。另外學院還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和各類困難補助。
第二十二條 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所提供信息的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四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院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院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院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院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其解釋權屬于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涉外學院招生委員會。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 聯系方式
第二十七條 學院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長沙市望城區丁字灣街道中南林業科技大學涉外學院
郵政編碼:410211
招生咨詢電話:0731-88509596/85623346
招生咨詢郵箱:swxyzs2018@163.com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swxy.csuft.edu.cn/zsw
監督投訴電話:0731-89814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