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職業學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院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院全稱:保險職業學院
辦學地點:長沙市天心區中豹塘路196號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院校國標碼:12596
辦學類型: 公辦
第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院名稱: 保險職業學院 證書種類: 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飘厴I證書
第四條 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 學院簡介:保險職業學院創辦于1986年,前身為中國保險管理干部學院,2003年改制為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學院隸屬中國人壽保險(集團)公司,教育業務由湖南省教育廳管理,是教育部人才培養水平評估優秀學校,保險專業國家教學標準制定副組長單位,保險實務專業國家教學標準制定主持單位,中國保險學會常務理事單位,全國金融五四紅旗單位,全國金融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優秀單位,中國保監會文明單位,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第一批“平安高?!?,湖南省高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與實踐先進單位。
第六條 學院招生類別:普通類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 學院招生委員會負責研究決定本院招生規模確定、政策制訂等重大事項,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招生錄取期間,學院紀委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條 學院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學院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院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忌浫〉模忌傻谝粫r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 我院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招生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院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院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教育招生考試部門的文件精神實施招生計劃和招生專業的管理。面向湖南、河北、浙江、內蒙古、遼寧、吉林等省份招生。具體分省及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管理部門最終公布為準。
第四章 招生專業(類)及錄取要求
第十二條 學院2024年招生專業(含方向)共14 個。分專業學費標準如下表,各專業最終學費標準以2024年湖南省物價主管部門審核為準。
二級學院 | 專業名稱 | 學制 | 學費 (元/年) |
金融保險學院 | 保險實務 | 三年 | 5500元/年 |
保險實務(車險查勘定損) | 三年 | 5500元/年 |
保險實務(培訓講師) | 三年 | 5500元/年 |
保險實務(人傷理賠) | 三年 | 5500元/年 |
保險實務(核保核賠) | 三年 | 5500元/年 |
金融服務與管理 | 三年 | 5000元/年 |
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 | 三年 | 5000元/年 |
財經商貿學院 | 大數據與會計 | 三年 | 5000元/年 |
電子商務 | 三年 | 5000元/年 |
跨境電子商務 | 三年 | 5000元/年 |
商務管理 | 三年 | 5000元/年 |
康養護理學院 | 護理 | 三年 | 6500元/年 |
健康管理 | 三年 | 5000元/年 |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 | 三年 | 5000元/年 |
注:1.以上為2024年各專業學費收費標準,除保險實務專業(含方向)和護理專業外,其他專業如果選拔進入訂單班,則學費標準上浮10%。如有變動將按湖南省物價局和湖南省教育廳新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新高考改革省份,首選科目物理、歷史均可,再選科目無要求。非新高考改革省份,文、理均可。具體分省份、分專業、分類別招生計劃以各省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十四條 外語語種要求:考試語種不限,但學院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無其他加試要求。
第十五條 學院各類別、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護理專業,根據用人單位招聘需求,男生一般應在1.68m以上,女生一般應在1.58m以上,請達不到條件的考生慎重報考,避免后續就業困難。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 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各省招生計劃按100%設置投檔比例。對于已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不設專業級差,分專業錄取。投檔分數相同,新高考改革省份按同分排位進行分專業錄取,如果仍相同,再依次比較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非高考改革省份當投檔成績(含小數部分)相同,再依次比較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
第十七條 當根據“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出現考生所報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其它未能錄取滿額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對不符合國家招生有關規定的考生作退檔處理。錄取結束后不再退檔。
第十八條 學院執行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委員會制定的有關加(降)分政策。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九條 已錄取的新生根據學院有關規定享有相關轉專業政策。學院建立獎、助、貸、勤、補資助體系。在院期間,品學兼優的學生可享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根據政策申請國家一、二、三等助學金并可在生源地教育局申辦國家助學貸款;對品學兼優且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院可提供勤工儉學崗位;我院各訂單企業和愛心企業還設有各類專項獎學金。
第二十條 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院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院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院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院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其解釋權屬于保險職業學院招生辦公室。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 聯系方式
第二十五條 學院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長沙市天心區中豹塘路196號
郵政編碼:410114
招生咨詢電話:0731-82816999
招生咨詢郵箱:2651807590@qq.com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zhaosheng.bxxy.com/
監督投訴電話:0731-82816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