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二)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三)學校在浙江省及全國其他公布綜合素質評價方案省(直轄市、自治區)的招生錄取中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執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相關規定,擇優錄取。 (四)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 (五)對實行院校平行志愿投檔的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分。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無法排序時,參考高考語文、數學、外語、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等,擇優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處理。進檔考生,只要專業服從且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六)在實行“專業(類)+學校”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報的專業(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類)選考科目要求,并執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只要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七)在實行“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錄取模式的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報的專業組志愿須滿足該專業組選考科目要求,并執行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分。若出現考生投檔成績相同無法排序時,參考高考語文、數學、外語、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等,擇優錄取。當考生成績無法滿足其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至未錄滿專業;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予以退檔處理。專業調劑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專業組內進行。進檔考生,只要專業服從且體檢符合條件,均予錄取。 (八)美術類專業,學校采用考生所在省份藝術類(美術)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成績,不另行組織專業校考。考生專業和文化成績均須達到考生所在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劃定的控制分數線。在實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以投檔成績為排序成績,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分。在實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以專業成績為排序成績,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專業志愿間不設級差分;專業成績相同無法排序時,參考高考語文、數學、外語、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等,擇優錄取。 (九)高水平運動隊、華僑、港澳臺考生、免試招收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第二學士學位、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以及在浙江省的“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招生錄取,按照學校公布的相關簡章和章程的規定執行。 (十)普通高校“專升本”招生工作,按照《浙江省2023年選拔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工作實施細則》要求并結合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另外根據浙江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我校與浙江旅游職業學院、浙江經貿職業技術學院、浙江金融職業學院聯合開展專升本人才培養試點工作,招生工作按照《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高職與本科院校聯合開展專升本教育試點工作的通知》、《浙江省2023年選拔高職高專畢業生進入本科學習工作實施細則》等文件要求并結合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錄取的新生在專科學校就讀。 (十一)浙江工商大學人民武裝學院招生專業為行政管理(人民武裝),具體招生按浙江工商大學人民武裝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的規定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