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民族大學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普通高考本科、預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廣西民族大學(GUANGXI MINZU UNIVERSITY),國標代碼10608,是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共建、廣西壯族自治區重點建設的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具有博士、碩士、本科、預科、專科(高職)等培養層次。學校現有三個校區,相思湖校區位于廣西南寧市西鄉塘區大學東路188號,思源湖校區位于廣西南寧市西鄉塘區大學西路158號,武鳴校區位于廣西南寧市武鳴區東盟經濟技術開發區發展大道1號。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開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四條 學校面向全國招收包括漢族在內的各民族考生。部分省份僅招收少數民族考生,詳見各省級招生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數據。
第五條 本章程適用于廣西民族大學2024年普通高考本科、預科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能
第六條 學校設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普通高考本科和預科的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研究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項。
第七條 學校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實施普通高考本科、預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學校設立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監督組,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按照國家有關招生政策,根據各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學校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情況和各省(區、市)生源情況,科學編制招生計劃。2024年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數據為準。
第十條 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學校預留少量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不匹配、人口較少民族生源不足等問題。
第四章 錄取程序
第十一條 按照生源所在省(區、市)規定程序,按時完成調檔、閱檔、審核、預錄、退檔等各環節工作,保證考生電子檔案的正常流轉和錄取工作順利進行。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按招生計劃100%~105%的比例進行調檔;實行非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按招生計劃100%~120%的比例進行調檔。
第十三條 所有專業不設置專業志愿分數級差。對投檔的普通類專業考生(含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業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根據考生專業志愿順序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少數民族考生。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在全部有專業志愿考生錄取分檔完畢后,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調劑到招生計劃未完成且符合錄取要求的其他專業錄取;對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嚴格按照各省(區、市)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學校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錄取填報該專業志愿的考生。
金融學(中澳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專業只錄取填報該專業志愿的考生。
人工智能(中澳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專業只錄取填報該專業志愿的考生。
第十四條 在錄取過程中,我校執行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有關加分投檔和降分投檔規定。
第十五條 學校在廣西招收的本科普通批次少數民族考生比例按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中外合作辦學、中澳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藝術類和體育類專業以及特殊批次類不受民族成份限制。國家專項計劃招生、地方專項計劃招生、廣西壯族自治區地方公費教育師范生招生、少數民族預科招生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我校只開設《大學英語》公共外語課, 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填報志愿時需慎重,否則難以完成學業。
第十七條 報考我校英語、法語、翻譯三個專業的考生,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且要求英語口語測試成績合格(不組織高考英語口試的省份除外)。報考其他專業的考生,英語口語測試成績不作要求。印度尼西亞語、柬埔寨語、老撾語、緬甸語、馬來語、泰語、越南語等7個非通用語種專業對考生外語語種不限制,但入校后第二外語均為英語。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大部分課程為英文授課,請非英語語種考生謹慎報考。
第十八條 行政管理(國防教育與管理培養模塊)專業,女生錄取比例不超過30%,要求男生身高165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8厘米及以上;身心健康,通過國家體育鍛煉標準,能夠正常參加教學訓練活動;肝功能檢查符合國防部《應征公民體格檢查標準》陸勤人員合格要求;左右眼裸眼視力4.2及以上,矯正視力4.8及以上;無色盲色弱、無傳染性、先天性疾病,無明顯疤痕、斑痕以及紋身等。
第十九條 體育類錄取規則
1. 體育教育專業錄取,對投檔考生,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根據考生專業志愿順序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擇優錄取。
2. 運動訓練專業錄取按照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和所在省(市、區)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見《廣西民族大學2024年運動訓練專業招生簡章》。
第二十條 藝術類錄取規則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業和廣播電視編導專業使用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安排在普通類專業相應批次錄取,并執行生源所在省(區、市)相應批次投檔規則,錄取規則按本章程第十三條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執行。
我校其他藝術類專業使用生源所在省(區、市)的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聯考)成績作為考生專業成績,執行生源所在省(區、市)的藝術類專業投檔規則,對已投檔考生按以下規則進行錄取:
一、執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擇優錄取。
二、執行順序志愿、單志愿或梯度志愿等非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成績=專業成績×50%+高考總分(高考文化總成績+加分分值)×50%。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高考總分(高考文化總成績+加分分值)、高考文化總成績、語文科成績、數學科成績、外語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
三、報考視覺傳達設計和環境設計專業要求無色盲。
四、音樂學、音樂表演專業的聲樂招收民族唱法、美聲唱法、流行唱法;器樂招收鋼琴、琵琶、二胡、揚琴、竹笛、獨弦琴、古箏。考生入校后按器樂和聲樂模塊培養,非上述樂器及聲樂唱法的考生報考需慎重。
五、身高要求: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要求男生身高173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63厘米及以上;舞蹈學專業要求男生身高173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63厘米及以上。其他藝術類專業不作身高要求。
第二十一條 免費少數民族預科班(預科A類)只面向廣西60個“老、少、邊、山、窮”縣(市、區)招收農村戶口的少數民族應屆考生。少數民族預科班(預科B類)招收廣西區內少數民族考生。最終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招生考試院公布的報考條件和錄取辦法執行。
第二十二條 考生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規定執行。部分專業對色盲色弱要求如下:
一、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化學、應用化學、化學工程與工藝、制藥工程、生物技術、生物工程、應用心理學、海洋科學、環境工程、行政管理(國防教育與管理培養模塊)、能源化學工程、新能源材料與器件。
二、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外,還包括視覺傳達設計和環境設計專業。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校后,我校按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復查。如入學后復查發現身體條件等復查項目存在不符合錄取要求的,學校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四條 我校所有專業學費標準按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管理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執行,其中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少數民族預科班(預科B類)專業實行學年制收費,其余本科專業實行學分制收費(每學年按以下標準預收,畢業前按選課學分進行結算,多退少補)。各專業學費、住宿費標準如下:
一、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壯語)、中國少數民族語言文學(瑤語)、民族學專業,免收學費。
二、知識產權、社會學、法學、國際事務與國際關系、體育教育、漢語言文學、漢語國際教育、印度尼西亞語、緬甸語、英語、法語、越南語、老撾語、泰語、柬埔寨語、馬來語、翻譯、新聞學、政治學與行政學、歷史學、中國共產黨歷史、教育學、運動訓練等專業,5050元/學年。
三、工商管理、檔案學、行政管理(國防教育與管理培養模塊)、行政管理、會計學、金融學、稅收學、經濟學、數字經濟等專業,5500元/學年。
四、電子信息工程、自動化、通信工程、化學工程與工藝、環境工程、計算機科學與技術、軟件工程、旅游管理、物流管理、國際經濟與貿易、應用心理學、應用化學、生物技術、海洋科學、金屬材料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學、人工智能、光電信息科學與工程、物聯網工程、工程管理、智能制造工程、信息安全、生物工程、制藥工程、數學與應用數學、物理學、化學、數理基礎科學、能源化學工程、新能源材料與器件等專業,5550元/學年。
五、廣播電視編導、舞蹈學、播音與主持藝術、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音樂學、音樂表演、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等專業,12000元/學年。
六、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40000元/學年。
七、免費少數民族預科班(預科A類)免收學費,少數民族預科班(預科B類)4200元/學年。
八、實行“3+1”培養模式的經濟學、數字經濟、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稅收學、旅游管理、漢語國際教育專業,“3.5+0.5”培養模式的國際事務與國際關系、印度尼西亞語、柬埔寨語、老撾語、泰語、越南語、馬來語、緬甸語專業,在國外學習期間,學生需按國外高校收費標準另行向國外高校繳費。
九、金融學(中澳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人工智能(中澳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專業,費用主要分為三部分:
(一)在我校學習期間需按普通專業標準繳納學費,金融學5500元/學年,人工智能5550元/學年。學生在國外高校學習期間仍須按以上標準,正常向我校繳納學費。
(二)項目方(北京中教人文國際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將向學生收取項目服務費,標準為43000元人民幣/生。費用分兩次收取:第一次于新生入學注冊報到時收取28000元人民幣/生(費用包含項目管理費、雅思強化等銜接課程費。無論學生是否出國,該費用不予退還);第二次于學生在獲得外方學校錄取信后10個工作日收取15000元人民幣/生(費用包含外方高校申請費、簽證指導費以及境外服務費。若學生未能獲得留學簽證,該費用全額退還)。
(三)在外方高校交流學習期間外方高校的學費、生活費由學生自行承擔,其中麥考瑞大學學費約37500澳元/學年,昆士蘭大學學費約45000澳元/學年;在澳生活費約20000澳元/學年。(實際費用屆時以外方大學轉入學習通知書為準,如需修讀語言課程或聯合教學計劃以外的課程,費用另計)。
十、住宿費標準如下:
(一)4-6人間:800-1550元/生.學年;
(二)8-10人間:600-1150元/生.學年;
住宿費按照實際住宿樓棟及房型標準收費。最終收費標準按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與改革委員會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
十一、學生在校期間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遵循自愿和非營利原則,依據《廣西公辦學校教育收費項目清單》內容及標準執收,主要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
(一)服務性收費:檔案資料查證及翻譯費10元/人次;借閱圖書滯還費0.1元/冊.天;學生宿舍熱水費34~38元/立方米;網絡服務費1.5元/小時,30元/月;校醫院診療費按自治區醫療服務價格收取。
(二)代收費:體檢費88元/人;超定額水電費,按照自治區水電價格收取。
其他收費項目及標準詳情可參閱我校收費公示信息。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五條 學校建立有完善的獎助學金制度。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自治區人民政府獎學金、校長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以及社會類獎助學金等項目;在校期間可以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臨時困難補助等。設立了新生入學“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第二十六條 學生學習期滿,成績合格,達到所修專業畢業要求者,準予畢業,頒發廣西民族大學畢業證書;符合國家及學校學士學位授予規定者,頒發廣西民族大學學位證書。
第二十七條 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是廣西民族大學和英國斯泰福廈大學合作舉辦的會計學本科專業,采取“4+0”培養模式,即大學四年均在廣西民族大學學習。學生修完培養方案規定的全部內容,成績分別達到中方和英方本科教學人才培養方案要求和學位授予條件,將分別獲得廣西民族大學頒發的會計學本科畢業證書、管理學學士學位證書和英國斯泰福廈大學頒發的會計與金融學士學位證書。
經濟學、數字經濟、國際經濟與貿易、金融學、稅收學、旅游管理、漢語國際教育等7個本科專業實行“3+1”培養模式,即三年在廣西民族大學學習,一年可根據個人意愿到國外學習。
國際事務與國際關系本科專業實行“3.5+0.5”培養模式,即三年半在廣西民族大學學習,半年可根據個人意愿到國外學習。
印度尼西亞語、柬埔寨語、老撾語、泰語、越南語、馬來語、緬甸語等7個本科專業實行“3.5+0.5”培養模式,即三年半在廣西民族大學學習,半年到國外學習。
“中外高水平大學學生交流計劃”是經教育部人文交流中心確定,與國外高水平大學通過課程對接、學分互認和分段聯合培養方式開展的合作項目。我校金融學(中澳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專業是廣西民族大學與澳大利亞麥考瑞大學聯合培養的項目,人工智能(中澳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專業是廣西民族大學與澳大利亞昆士蘭大學聯合培養的項目,均實行“2+2”培養模式,即第一、第二學年在廣西民族大學學習,第三、第四學年須赴澳學習攻讀學位。具體詳見《廣西民族大學2024年“中外高水平大學學生交流計劃”中澳學分互認聯合培養項目招生簡章》。
第二十八條 學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招生錄取不收取考生的任何費用。對于非法利用我校名義進行普通高考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的行為及后果,我校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并保留對其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相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廣西民族大學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通訊地址:廣西南寧市西鄉塘區大學東路188號廣西民族大學招生就業處
郵政編碼:530006
咨詢電話:0771-3260410,3260335,3263039,3265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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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郵箱:gxunjw@gxm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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