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肅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2025年甘肅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甘肅省教育廳相關政策規定,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以深化改革創新推動招生模式優化,通過強化規范管理保障招生工作有序開展,切實保障考試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按照“公開程序、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開展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級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條 本章程是社會了解甘肅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學校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名稱:甘肅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第六條 學校標識碼:4162012836
第七條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九條 上級主管部門:甘肅省教育廳
第十條 學習形式:學制三年,全日制。
第十一條 辦學地址:甘肅省天水市麥積區廿里鋪18號
第十二條 學歷證書:學生學業期滿,考核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第十三條 學校簡介
甘肅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前身是原國家第二機械工業部1979年成立的天水地質學校,1984年更名為“核工業部地質學校”,1988年更名為“核工業地質學校”,1993年更名為“西北工業學校”,2001年經甘肅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學校升格為甘肅工業職業技術學院,成為甘肅省第一批獨立設置的高職學院。
學校坐落于素有“羲皇故里”美譽的甘肅省天水市,占地面積750.68畝,校園建筑總面積28.59萬平方米,環境優美,教學設施完備。教職工隊伍實力雄厚,學校現有專兼職教師585人,正高級職稱38人,副高級職稱111人,碩士學位以上教師249人,“雙師型”教師241人。
學校先后榮獲國家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全國創新創業50強典型經驗高校、全國職業院校產教融合50強高校、甘肅省“雙高計劃”建設單位(A檔)高校等多項榮譽。專業設置緊密圍繞區域產業布局,涵蓋資源環境、土木建筑、生物化工等13大專業門類,共48個專業,形成了以工科為主,經、管、文、藝類專業協同發展的格局。擁有2個國家級骨干專業、2個國家級生產性實習基地,以及多個國家級、省重點專業、實習基地和協同創新中心;牽頭成立了全國集成電路封測行業產教融合共同體、全國地勘行業核技術應用等多個產教融合共同體,成立了快印客產業學院、三和數碼產業學院等多個產業學院,組建了甘肅省國防科技工業職業教育集團等多個省級職業教育集團,為學生搭建起理論與實踐深度融合的廣闊平臺。
學校“因核而生、依核而長、伴核而興”,與國家核工業發展戰略緊緊相連,通過加強內涵建設、深化教學改革、推進產教融合,已成為一所行業特色鮮明的國家優質高等職業院校。學校始終以“立足甘肅、依托核工業,為核工業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為辦學己任,發揚“四個一切”的核工業精神,秉承“崇德精技、樂業修身”的校訓,為社會培養了一大批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用汗水和智慧譜寫了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光輝篇章。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領導、分管校領導、招生就業處、教務處、紀檢監察、二級學院等部門及人員構成,對招生工作指導和監督。
第十五條 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是招生議事決策機構,對學校招生工作進行全面指導,對招生章程、招生計劃、錄取規則等方面的重要事項進行集體決策,研究部署上級招生主管部門安排的有關工作。
第十六條 招生就業處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全面領導下,負責日常工作的執行和落實。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
第十七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上級行政部門以及各省(直轄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考試院、招生辦公室)統一組織下進行。
第十八條 學校招生計劃以各省(市、區)教育考試院或招生辦公室公布計劃為準,通過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招生服務網、學校微信公眾平臺等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十九條 學校對考生的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學校同意并執行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二十一條 學校招生工作按照各省(區、市)招生錄取文件執行。
第二十二條 原則上按已公布的各專業的招生計劃執行錄取。當錄取過程中出現各專業之間線上生源差距較大的情況時,在總計劃不變的前提下,適當調整各專業招生計劃數,減少線上生源不足的專業招生計劃,相應增加生源充足的專業招生計劃。
第二十三條 錄取工作本著“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按照省教育考試院所公布的最低錄取控制線及投檔原則,遵循“平行志愿投檔”投檔方式,按實際投檔情況進行錄取,經首輪投檔后仍未滿足招生計劃,則按重新征集志愿再投檔,直到滿足專業招生計劃為止。
第二十四條 普通高考招生按照各省(市、自治區)規定批次及辦法進行錄取。對進檔考生,按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考生報考的所有專業志愿無法滿足時,如考生服從專業調劑的,學校將根據各專業的錄取情況進行專業調劑。不服從專業調劑的,予以退檔。投檔總成績相同,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順序及單科原始成績高低排序進行錄取。
第二十五條 藝術類招生藝術類(美術與設計類、舞蹈類)考生的專業課成績統一使用省內統考成績。考生文化成績、專業考試成績均達到合格線的情況下,按照專業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如出現專業成績相同的情況,則按照文化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錄取。
第二十六條 綜合評價招生按照考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錄取,當投檔成績相同時,按語文、數學、英語單科順序及單科原始成績高低排序進行錄取。
第二十七條 中職升學考試招生按照甘肅省中等職業學校八個專業類別分別錄取,錄取規則見第二十三條。
第二十八條 五年制轉段考試招生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按照綜合評價、過程性考核與考試考核相結合的原則,由我校和合作中職學校共同制定的中高職貫通人才培養方案所列課程為準,根據專業學生綜合文化素質、專業基礎能力和德育方面的表現,結合中職學校實際教學內容確定。組織學生參加轉段升學考核,擇優錄取。
第二十九條 單考單招招生參加過甘肅省2025年普通高考及中職升學考試且具有成績的考生,按照不低于報考我校2025年高考錄取第一次投檔相應類別(普通類分歷史類、物理類,藝術類分美術與設計類、舞蹈類,中職升學考試分農林牧漁類、醫藥衛生類、工業類、土木水利類、信息技術類、財經商貿類、旅游服務類、教育與文化藝術類八大類)最低錄取分數線要求,線上擇優錄取。參加我校統一組織文化素質測試的考生,由我校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按公布的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第三十條 錄取結果由各省(市、自治區)教育考試院通過網絡或有關媒體向社會公布,學校郵寄錄取通知書。
第五章 收費及獎助
第三十一條 根據甘肅省物價局、財政廳、省教委甘價費〔1999〕179號文件,學費確定為:4500元/學年(其中空中乘務、高速鐵路客運服務專業,根據甘發改收費〔2021〕559號,學費:8000元/學年),住宿費:8至7人間800元/學年、6至5人間900元/學年、4至3人間1100元/學年。
注:現行收費標準如有變化,學校將按甘肅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甘肅省財政廳最新批復的標準執行。
第三十二條 獎助貸政策
1.獲國家獎學金者10000元/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者6000元/學年,國家助學金2500-4900元/學年;
2.學校每年評定三好學生標兵、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團干、優秀團員等;
3.對經濟困難的學生,采取生源地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形式給予資助;
4.對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學校還設立一定的專項獎助學金。
第六章 監督機制
第三十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招生工作。
第三十四條 學校以“公開報名條件、公開錄取標準、公開錄取結果”的方式,接受社會各界監督。監督電話:0938-2518055
第七章 新生入學
第三十五條 通過普通高考、綜合評價、中職升學、五年制轉段、單考單招考試招生,錄取進入我校的考生,在學費、住宿費、困難學生資助、獎學金、助學金、日常教學管理和畢業證書等方面與參加普通高考錄取的學生完全一致。
第三十六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對已錄取報到的新生進行全面復查和體檢,對其中不符合條件或弄虛作假、違規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生源地,并報相關機構備案。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有不一致之處,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定即時廢止。
第三十八條 學校招生宣傳須經招生就業處批準后方可實施。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假冒甘肅工業職業技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和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九條 非英語語種的考生請慎重報考。
第四十條 智慧健康養老服務與管理、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康復治療技術專業在天水市衛生學校教學點授課,地址:甘肅省天水市秦州區精表路40號。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學校招生就業處。
第四十二條 本章程自批準簽發之日起生效執行。
學校地址:甘肅省天水市麥積區廿里鋪18號
郵編:741025
電話:0938-2793278
傳真:0938-2792771
學院網址:http://www.gipc.edu.cn
甘肅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