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招生錄取工作政策和規定,實行“學校負責、省教育考試院監督”的錄取體制。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二)男女比例:不限。 (三)外語語種要求:不限(學校以英語為第一外語安排教學,高考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四)無專業加試和專業分數級差要求。 (五)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六)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相關規定,確定調檔比例。 (七)錄取具體方式 1.浙江省內招生: (1)根據浙江省錄取原則:“分數優先,遵循志愿”。 (2)以考生符合所填報專業志愿的選考科目范圍為前提,根據考生高考總分,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直接錄取到考生所填報的專業。 (3)高考總分相同的考生,依據位次、志愿順序錄取。位次在前的考生先錄取。位次相同的考生,則志愿順序在前的考生先錄取。全部相同的,則全部錄取。 2.省外招生(非浙江省):按照所在省(市、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高職提前招生:按《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執行。 (九)技能優秀中職畢業生免試升學:按 《浙江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技能優秀中職畢業生免試升學招生章程》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