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吉林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2025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高校全稱:吉林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類型:公辦高等職業學校
層 次:專科
第四條 漢陽校區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漢陽街65號;
新山校區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龍潭區新山街100號。
第二章 學費標準
第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
1.熱能動力工程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700元;
2.電氣自動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3.工業機器人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4.無人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5.發電廠及電力系統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100元;
6.光伏工程技術專業[學費標準待定,以價格主管部門最終核定標準收取];
7.機電一體化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8.機電一體化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500元;
9.工業互聯網應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10.冰雪設施運維與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11.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100元;
12.動漫制作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100元;
13.軟件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100元;
14.數字媒體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100元;
15.大數據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16.人工智能技術應用專業[學費標準待定,以價格主管部門最終核定標準收取];
17.信息安全技術應用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100元;
18.計算機網絡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100元;
19.電子信息工程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20.物聯網應用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700元;
21.現代移動通信技術(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700元;
22.現代移動通信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9500元;
23.數控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24.機械制造及自動化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25.智能焊接技術專業[學費標準待定,以價格主管部門最終核定標準收取];
26.模具設計與制造專業[學費標準待定,以價格主管部門最終核定標準收取];
27.新能源汽車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28.汽車技術服務與營銷(機動車鑒定與評估)專業[學費標準待定,以價格主管部門最終核定標準收取];
29.汽車檢測與維修技術專業[學費標準待定,以價格主管部門最終核定標準收取];
30.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31.鋼鐵智能冶金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32.礦山智能開采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000元;
33.網絡營銷與直播電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4500元;
34.電子商務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35.現代物流管理專業[學費標準待定,以價格主管部門最終核定標準收取];
36.大數據與會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37.大數據與會計(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
38.酒店管理與數字化運營專業[學費標準待定,以價格主管部門最終核定標準收取];
39.導游(冰雪旅游方向)專業[學費標準待定,以價格主管部門最終核定標準收取];
40.研學旅行管理與服務專業[學費標準待定,以價格主管部門最終核定標準收取];
41.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500元;
42.高速鐵路客運服務(校企合作)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6000元;
43.建筑工程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500元。
44.工程測量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45.工程造價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46.建筑室內設計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5000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高職畢業生由吉林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內容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
此外,我校還設立學校獎學金、學習進步獎學金、擔當奉獻獎學金、道德風尚獎學金、技能創新獎學金、優秀畢業生獎學金、臨時困難補助、突發事件補助,自然災害補助、學費減免等。
第八條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申請程序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高校學生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各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
第十條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一條 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可以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1、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省份投檔比例要求執行。
2、院校志愿: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市區,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在實行“按順序志愿”投檔的省市區,學校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錄取不滿的情況下,錄取非一志愿考生。
3、專業錄取:采取“志愿優先”的原則,即錄取時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專業,按照投檔分數從高到低錄取一志愿的考生,一志愿生源不足專業,按志愿順序錄取。
4、優先級別: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照我院規定的辦法執行,即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文科類以語文、數學、外語、文科綜合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理科類以數學、語文、外語、理科綜合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3+1+2”改革的省份,首選科目為歷史的考生,以語文、數學、外語、歷史、再選科目總分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首選科目為物理的考生,以數學、語文、外語、物理、再選科目總分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3+3”改革的省份,按照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總分、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5、專業調劑:對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報考我校、未能按專業志愿錄取且服從調劑的考生,按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并符合專業培養要求的專業。
6、退檔:未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7、照顧加分:享受照顧政策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投檔并錄取。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jltc.edu.cn
通訊地址:吉林市龍潭區漢陽街65號
聯系電話:0432-63426560; 0432-63426587
第十四條 本章程無特別要求及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 本章程由吉林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