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吉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2025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高校全稱:吉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辦學類型:公辦高等職業學校
層 次:專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
恒山西路校區:吉林省吉林市豐滿區泰山街道實化社區恒山西路15號。
吉樺東路校區:吉林省吉林市永吉縣永吉經濟開發區洋草溝村吉樺東路168號。
第二章 學費標準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費(元/年) |
500401 | 民航運輸服務 | 6500 |
490208 | 藥品經營與管理 | 5000 |
530802 | 現代物流管理 | 學費待定 |
470209 | 化工智能制造技術 | 5200 |
470204 | 石油化工技術 | 5000 |
470201 | 應用化工技術 | 5000 |
470208 | 分析檢驗技術 | 5000 |
490202 | 生物制藥技術 | 5500 |
490203 | 藥物制劑技術 | 5000 |
520415 | 中藥制藥 | 5000 |
420902 | 化工安全技術 | 5000 |
470211 | 化工自動化技術 | 5500 |
490204 | 化學制藥技術 | 5000 |
470206 | 高分子合成技術 | 學費待定 |
470203 | 精細化工技術 | 5000 |
530302 | 大數據與會計 | 學費待定 |
460110 | 智能焊接技術 | 5500 |
460101 | 機械設計與制造 | 5500 |
470210 | 化工裝備技術 | 5500 |
510201 | 計算機應用技術 | 學費待定 |
500602 | 城市軌道車輛應用技術 | 6500 |
460301 | 機電一體化技術 | 5500 |
460104 | 機械制造及自動化 | 5500 |
460305 | 工業機器人技術 | 5500 |
460306 | 電氣自動化技術 | 5500 |
510203 | 軟件技術 | 5000 |
510202 | 計算機網絡技術 | 5000 |
460703 | 汽車電子技術 | 5500 |
460701 | 汽車制造與試驗技術 | 5000 |
460204 | 新能源裝備技術 | 5000 |
530701 | 電子商務 | 4100 |
510106 | 移動互聯應用技術 | 6500 |
460609 | 無人機應用技術 | 6500 |
460103 | 數控技術 | 5000 |
510101 | 電子信息工程技術 | 5000 |
510102 | 物聯網應用技術 | 5500 |
460301 | 機電一體化技術(中外合作辦學) | 14000 |
460702 | 新能源汽車技術 | 5000 |
550103 | 數字媒體藝術設計 | 6500 |
550113 | 廣告藝術設計 | 5100 |
550114 | 室內藝術設計 | 學費待定 |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五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高職畢業生由吉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六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此外,我校還設立了校內獎學金、孤殘學生學費減免、“百人千戶萬里行”困難生慰問、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項目。
第七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申請程序
入學前,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咨詢并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后,高校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八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無特別要求。
第九條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無特別要求。
第十條 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可以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第十一條 錄取規則
1.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2.填報我校志愿進檔考生的專業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愿”錄取辦法,成績按照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1)首先對進檔考生按照投檔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再依次按考生專業志愿順序逐個檢索錄取,當第一專業志愿不能錄取時,檢索其第二專業志愿,以此類推;當所有進檔考生均通過檢索錄取后,所報專業志愿均不能錄取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劑到未完成計劃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2)進檔考生投檔分數相同時,非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單科順序:理科為數學、外語、理綜合、語文;文科為語文、外語、文綜合、數學。高考改革省份進檔考生分數相同時,先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再比較選考科目及相關成績:實行“3+3”模式的省份比較順序為物理、化學、生物、歷史、政治、地理;實行“3+1+2”模式的省份比較順序為物理、化學、生物或歷史、政治、地理。
(3)對加分照顧考生的處理,按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www.jvcit.ed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豐滿區恒山西路15號。
聯系電話:0432-64649925 64644361
聯系人:柳老師
第十三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和省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本章程由吉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