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航空大學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國家及各?。▍^、市)教育主管部門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相關文件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為規范招生行為,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基本情況
1.學校全稱:南昌航空大學
2.院校標識碼:4136010406
3.辦學層次:研究生、普通本科
4.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院校
5.學習形式:全日制,基準學制為四年。學生入學后,實行學分制和彈性學習年限,學生可以在3至6年內完成學業。
6.上級主管部門:江西省教育廳
7.校址:學校前湖校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豐和南大道696號;學校上海路校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區上海路173號。
第三條 學生在學校規定的學習年限內,修完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專業畢業要求的,頒發南昌航空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學校成立由主要負責人、相關負責人、校內有關部門負責人等組成的招生委員會,負責本校招生工作。
第五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普通類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六條 為加強對招生工作人員的紀律教育和責任約束,省紀委監委駐校紀檢監察組負責監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定的落實,切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監督電話:0791-83863486。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根據江西省教育廳有關工作要求,學校綜合考慮各?。▍^、市)考生人數、生源質量、畢業生就業情況等因素,并結合歷年招生實際情況,確定分省分專業計劃。經教育部審核后由各?。▍^、市)招生主管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八條 按教育部要求,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九條 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省(區、市)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的原則,公平、公正、公開、科學、規范地選拔學生。
第十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對于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以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順序為依據,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擇優錄取,不設專業級差,無單科成績要求。投檔成績相同時,優先按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原則進行排序,如無同分排序原則,文史類(或首選科目為歷史)考生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成績,理工類(或首選科目為物理)、“3+3”模式(不分文理)高考綜合改革類考生依次比較數學、語文、外語成績。對于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服從調劑,則由學校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如不服從調劑,則可作退檔處理。
第十一條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美術類、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音樂學專業按照所在省級招辦規定的投檔排序原則擇優錄取。如無投檔排序原則,按照綜合成績排序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照文化投檔成績排序擇優錄取。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文化總成績(含政策性加分)*50%+(專業成績/專業總分)*文化總分*50%。
其中,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采用各?。▍^、市)表演類(服裝表演)省級統考成績;音樂學專業包含聲樂、器樂方向,器樂方向招收器種范圍:鋼琴、手風琴、古箏、二胡、薩克斯、小提琴、架子鼓、電吉他。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按照所在省級招辦規定的投檔排序原則擇優錄取。如無投檔排序原則,按照專業成績排序擇優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按照文化投檔成績排序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飛行技術專業錄取原則
飛行技術專業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英語、數學、語文、綜合(高考綜合改革的省份為三門選考科目總分)分數,詳見《南昌航空大學2025年飛行技術專業招生簡章》。
第十三條 國家、地方和蘇區專項、新疆內地高中班的錄取按國家、江西省相關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 學校公共外語必修課程目前開設語種有英語、日語供學生自主選擇,學分通用,其他語種考生慎報。學校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均與母語為英語國家合作辦學,有大量的英語類或英文授課專業課程,其他語種考生慎報。
第十五條 學校認可各省級招辦制定的高考加分優惠政策。
第十六條 學校根據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根據模擬投檔情況在正式投檔前完成計劃調整,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并確保符合錄取規則的調檔考生能夠錄取。各省級招辦另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考生在參加高等學校招生考試過程中,有嚴重不誠信行為或高考電子檔案中有不誠信記錄的,學??刹挥桎浫 ?/span>
第十八條 學校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具體要求如下:
1.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予錄取的專業:生物醫學工程、應用化學、材料化學、環境工程、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2.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予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列出專業外,還包括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動畫。
3.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予錄取的專業:除同輕度色覺異常、色覺異常II度兩類列出專業外,還包括經濟學、工程管理、工商管理、公共事業管理;不能準確在顯示器上識別紅、黃、綠、蘭、紫各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數碼、字母者不予錄取到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
根據學校專業培養及就業崗位要求,報考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的考生建議符合以下要求:
1.女生凈身高為163cm~173cm;男生凈身高為173cm~183cm。
2.無斜視,無色覺異常(色弱、色盲)。
3.五官端正,牙齒整齊,身材勻稱,普通話標準,形象氣質佳;著夏裝時體表暴露部位無明顯的疤痕和色素異常、無影響肢體功能的疤痕、文身和難以治愈的皮膚??;無精神病史,無各類慢性疾病和傳染性疾病。
第五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十九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視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二十一條 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新生須參加學校組織的專業復查,如發現專業水平明顯達不到錄取要求,與統考成績明顯不符,或經核實有代考等舞弊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在校期間,凡發現入學資格有弄虛作假、舞弊行為的,一經查實,取消其學籍。
第二十三條 上述所有處理決定將報送考生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
第二十四條 學校每年春季學期統一組織開展轉專業工作,符合《南昌航空大學普通本科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文件要求的一年級學生,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提出轉專業申請,但須通過轉專業選拔,選拔條件以當年公布的轉專業方案為準。
第二十五條 學校注重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成立了孝彭書院承擔新型拔尖創新人才培養。作為學校本科人才培養的特區,書院開設有“強五”“太行”等多個特色實驗班,圍繞國家在新型飛機、航空發動機和低空經濟等領域重大需求開展超常規精英化人才培養。學校對入選特色實驗班的學生給予師資、科創、海外研學、碩士研究生推免等多方面的政策和資源傾斜。符合實驗班選拔條件的新生,可在入學后提出申請,考核通過后轉入孝彭書院實驗班學習。
第六章 學費、住宿費和獎貸學金
第二十六條 學校按照江西省發改委、財政廳、教育廳、物價局有關文件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學校學年制學費標準為:文科類專業4660元/學年,理工科類專業4940元/學年或5220元/學年;藝術類專業9600元/學年,體育類專業5220元/學年;軟件工程專業1、2年級10000元/學年,3、4年級9000元/學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14000元/學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2025年收費標準若有變化,最終以物價主管部門審批的收費標準為準。學校普通本科專業自2024級起實行學分制收費(不含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學分制收費由專業學費和學分學費兩部分組成。其中,專業學費按學年收取;學分學費按照“先選課后繳費”的原則,根據學年中學生實際選定課程規定的學分計收。我校學生按學分制培養方案正常完成學業所繳納的學費總額,原則上不高于實行學年制的學費總額,具體收費標準以南昌航空大學計劃財務處公布的為準。各專業住宿費標準為1000元/學年。
第二十七條 高等教育階段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學校對其家庭經濟困難情況進行核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二十八條 學校每年投入專項經費,用于設立近800個勤工助學崗位和發放困難補助。
第二十九條 啟動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省份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憑《新生錄取通知書》在戶籍所在地辦理助學貸款。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不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執行。
第三十一條 聲明:學校未委托或授權任何單位、個人或中介機構進行招生相關工作。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學校招生委員會或其授權單位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學校與各?。▍^、市)高考招生職能部門協商解決。
第三十三條 通信地址及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南昌航空大學招生辦公室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豐和南大道696號
郵編:330063
聯系電話:0791-83957505、83863967、83863927
傳真:0791-83863967
學校網址:https://www.nchu.edu.cn
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s://zsw.nch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