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南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河南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關于2024年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學校自身發展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河南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普通專科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堅持“擇優錄取”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社會、考生及家長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河南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第六條 學校國標代碼:14466;在豫招生代碼:6317 第七條 辦學地點:河南省鄭州市新鄭龍湖鎮雙湖大道8號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公辦 第九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十條 學校簡介 河南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創辦于1952年,是河南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置的一所公辦醫學普通高等專科學校,隸屬于河南省教育廳。學校是河南省醫藥衛生職教集團牽頭單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是河南省高職“雙高”工程建設單位、省級優質高等職業院校、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士官人才培養定點院校,是全國綠化模范單位、河南省文明校園標兵、河南省職業教育先進集體、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學校現有兩個校區,南校區位于鄭州新鄭教育園區,北校區位于鄭州市金水區,占地面積共80.79萬平方米,校舍總建筑面積41.91萬平方米,固定資產總值6.59億元,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1.45億元,館藏圖書88.15萬冊,電子圖書46.15萬冊。學校現有教師711人,其中教授和副教授240人,博士、碩士416人;擁有二級教授、省學術技術帶頭人、省職業教育教學專家、省級青年骨干教師等60人,引進特聘教授9人。學校面向全國19個省份招生,現有全日制學生12279人。
目前學校設護理學院、臨床醫學院、藥學院、檢驗學院、醫學技術學院、公共衛生與健康管理學院、馬克思主義學院、公共基礎部、基礎醫學部、體育部、繼續教育部等教學單位,開設臨床醫學、護理、藥學、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等23個專業。開展學校、醫院、行業、企業合作,共同建設116個校外實習實訓基地,滿足臨床教學和實習實訓需要。護理專業是全國職業院校養老服務類示范專業點、全國護理示范實訓基地、省特色專業,臨床醫學、醫學檢驗技術、醫學影像技術、藥學專業被評為河南省高等學校綜合改革試點專業,藥品生產技術專業為河南省現代學徒制示范點。 學校是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依托單位,學校建有醫學科研實驗中心,2個廳級重點實驗室。建成客觀結構化臨床技能考站、基礎醫學虛擬實驗中心、臨床醫學仿真實訓中心、護理產教融合實訓中心、智慧養老實訓中心等實訓基地,立項建設河南省職業教育示范性臨床醫學、醫學檢驗技術虛擬仿真實訓基地。建有一座1.3萬平米的現代化體育館、1個室外標準田徑場,體育活動訓練設施完善。 建校近72年來,學校秉持“厚德、博學、篤行、致遠”的校訓,弘揚“自強不息、百折不撓、艱苦奮斗、無私奉獻”的醫專精神,立足河南,輻射全國,面向基層,依托行業,服務社會,堅持學歷教育與職業培訓并舉,持續加強內涵建設,緊密結合河南省衛生健康行業和相關產業發展需要,著力培養、培訓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畢業生遍布我省醫療衛生單位,為全省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和招生錄取監督工作領導小組,分別負責招生錄取和監督工作。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十三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社會性中介機構或個人從事招生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學校根據社會需求、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學科發展等因素,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經校長辦公會和學校黨委會審定后,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教育部審批。 第十五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根據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廳批準的招生計劃制定招生方案,同時將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報送各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院(招生考試辦公室)備案,并通過相關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十六條 招生錄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院(招生考試辦公室)統一領導下進行,嚴格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廳下達計劃執行。招收的學生外語語種不限,但考生入學后專業教學培養外語以英語安排教學。 第十七條 對于進檔考生,實行“志愿清、專業清”錄取規則。對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順序擇優錄取;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能錄取時,如服從調劑,可調劑到其他專業,不同意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依據考生專業志愿情況,專業招生計劃可進行適當調整。 第十八條 執行教育部等部門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規定的體檢標準,醫學類、藥學類專業限招色盲、色弱考生。 第五章 報到注冊 第十九條 已錄取新生須按學校錄取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報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者,須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外,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學校上報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在錄取庫中予以注銷,并建立《自行放棄入學資格考生備案數據庫》,報教育部備案。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報到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學籍。資格審查不合格者,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學生入校后原則上在本專業完成學業。 第二十一條 學生學業期滿、完成規定課程、考試成績合格者,頒發河南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普通專科畢業證。 第六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二條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學生入學時須按學校規定的繳費方式和時間繳納學費、住宿費。 2024年學費:護理類各專業5280元/生/年;醫學類各專業4800元/生/年;文科類各專業3700元/生/年;理工類各專業4200元/生/年。 2024年住宿費標準暫定: 4人間900元/年/生;5人間800元/年/生;6人間700元/年/生。如遇政策調整,按政府最新政策執行。 教材費:800元/生/年。教材費在學年結束時,按實際發生的費用據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二十三條 學校歷年來一直重視對優秀學生的獎勵和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學校利用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優秀學生獎學金、學業優秀獎學金、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天使特別救助基金等措施,充分激勵優秀學生、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確保每一位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其中: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國家助學金分為三檔,一等國家助學金每人每年4000元,二等國家助學金每人每年3300元,三等國家助學金每人每年2600元;國家助學貸款,每生每年貸款額度不超過16000元;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優秀學生獎學金分為三等,一等獎學金600元/學年,二等獎學金500元/學年,三等獎學金400元/學年;學業優秀獎學金分為三等,一等獎學金400元/學年,二等獎學金300元/學年,三等獎學金200元/學年;勤工助學工資不低于12元/小時,每月不超過40工時;臨時困難補助和天使特別救助基金,視學生困難程度發放不低于1000元的補助。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河南醫學高等專科學校負責解釋。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廳批準備案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 聯系方式及地址 招生咨詢電話:0371-62576816 62576805 招生錄取監督電話:0371-62576861 學校網址:www.hamc.edu.cn 電子郵箱:hnyz62576816@163.com 通訊地址:河南省鄭州市新鄭龍湖鎮雙湖大道8號 郵政編碼:4511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