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醫藥大學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教育部有關規定和《湖北中醫藥大學章程》,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湖北中醫藥大學,是湖北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湖北省人民政府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共建高校。學校設有黃家湖和曇華林兩個校區,黃家湖校區為學校注冊地址,位于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黃家湖西路16號(郵政編碼:430065);曇華林校區位于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曇華林188號(郵政編碼:430000)。
第三條 學校普通本科層次的招生包括普通高考、國家專項計劃(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學生、高水平運動隊、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等類型。
第四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4]2號)精神,全面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綜合考核考生德智體美勞素養,擇優選拔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第五條 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組織機構由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招生辦公室等機構組成。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招生辦公室為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執行機構,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規定,具體負責本科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六條 招生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執行教育部關于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相關規定和有關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負責執行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決議;
(二)收集、統計本科招生重大事項決策所需信息,起草普通本科招生重大事項解決方案;
(三)根據國家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確定的原則,編制并報送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四)起草、報批和發布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五)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工作;
(六)組織實施招生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學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七)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開相應職責;
(八)負責復查新生入學資格;
(九)協調有關部門完成普通本科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學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在上級主管部門、學校和社會的監督下進行。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根據學校實際辦學條件,結合近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編制和使用情況,統籌考慮各?。ㄖ陛犑?、自治區)考生數量、生源質量、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趨勢、畢業生就業質量等因素,科學合理地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普通本科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由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發布。
第十條 學校根據在各?。ㄖ陛犑?、自治區)的招生計劃和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公布計劃的105%;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一般不超過在各省(直轄市、自治區)公布計劃的120%。
第十一條 學校預留少量計劃,用于調節各?。ㄖ陛犑小⒆灾螀^)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及解決相同分數考生的錄取矛盾問題。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使用時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四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 學校認可教育部和各?。?/span>直轄市、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加分項目或降分投檔項目,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
第十三條 對于符合學校錄取標準的考生,學校按照投檔成績排序進行錄退。學校不設專業志愿分數級差,根據考生填報專業志愿的具體情況確定錄取專業。同一專業錄取時,如果考生等效基準分相同,按相關科目排序擇優錄取,依次比較綜合、語文、數學、外語。若單科成績完全相同,學校將使用預留計劃錄取。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將調劑到其他專業。所有專業志愿均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相應省份投檔排序規則進行錄退。
第十四條 對高考錄取有特殊規定的?。ㄖ陛犑小⒆灾螀^),其錄取原則做如下說明:高考綜合改革省份只錄取選考科目與我校專業要求科目一致的考生(含高水平運動隊招生考生);內蒙古考生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序錄取”的規則錄取。
第十五條 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況下,學??山邮辗堑谝恢驹缚忌凑胀稒n成績擇優錄取。若符合條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將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未完成的計劃也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生源質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六條 外國語言文學類(英語、商務英語)、漢語國際教育、護理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限招英語語種考生,如果生源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對英語口試有規定的,按其規定錄??;其他專業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校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外語統考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建議慎重報考。護理學和助產學專業只招收女生和填報了該專業志愿的男生,若男生未填報該專業志愿,不予調劑。鑒于護理和助產行業的特殊性,建議女生身高158cm以上,男生身高165cm以上可填報護理學和助產學專業。
第十七條 特殊類型招生錄取辦法,按照教育部等國家相關部門的規定及學校制定的具體招生辦法執行。內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班的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內地新疆高中班和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進行。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招生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湖北省相關政策執行。高水平運動隊招生錄取工作嚴格按照教育部、生源省(直轄市、自治區)招辦相關政策及我校高水平運動隊招生簡章執行。
第十八條 學校對考生身體狀況要求嚴格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
第十九條 學校在新生報到時對其入學資格進行初步審查,凡審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新生辦理入學手續后,學校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凡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條 中醫學(“5+3”一體化)是學校根據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醫教協同深化臨床醫學人才培養改革的意見》(教研[2014]2號)要求設立的專業,即5年本科階段合格后直接進入本校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有機銜接的3年中醫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階段。
第二十一條 學校嚴格按照國家和湖北省相關規定核定學費和住宿費標準,學生于每年注冊時繳納學費、住宿費和其他相關費用。
第二十二條 學校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湖北省相關學生資助政策,建立“綠色通道”制度并實施一系列配套措施,形成以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為主,獎助學金、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為輔的資助體系。
第二十三條 按國家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及本人身份證,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工處及學院以書面形式請假,得到學工處及學院批準后,方可視為向學校請假,假期一般不得超過兩周。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可自愿辦理戶口遷移手續,應征入伍新生需按照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到校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
第二十四條 學校對在規定年限內達到所修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學歷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學校學位證書。
第二十五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黃家湖西路16號;
咨詢電話:027-68890297 027-68890299;
傳真:027-68890050;
招生信息網網址:http://zs.hbucm.edu.cn/。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對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如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定為準。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湖北中醫藥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