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業大學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招生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 湖南工業大學,英語譯名:Hun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辦學地點:湖南省株洲市
主管部門:湖南省教育廳
辦學層次:本科
院校國標碼:11535
辦學類型:公辦
第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湖南工業大學。證書種類: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證 。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堅決執行招生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嚴格實施考試招生“陽光工程”。
第五條 學校簡介:湖南工業大學坐落于長株潭都市圈核心城市——湖南省株洲市,具有60多年辦學歷史。學校堅持“創新引領、開放發展”戰略,形成了深厚的工業底色和鮮明的包裝特色,是以工為主、多學科協調發展的綜合性大學,是湖南省“雙一流”建設高校、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與湖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博士學位授予單位。
第六條 學校招生類別:普通類、藝術類、體育類、湖南省高中起點本科層次鄉村高中教師公費定向師范生培養、職高對口、楚怡工匠計劃、高水平運動隊、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國家專項、地方專項、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新疆吐魯番對口援疆定向、南疆單列、中外合作辦學項目、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澳門保送生、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以下簡稱“臺灣學測生”)、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生。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研究決定本校招生規模、政策制定等重大事項,學校招生與就業指導處負責招生組織實施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招生錄取期間,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正。
第九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政策規定和紀律要求,學校沒有與任何社會機構及人員進行合作,沒有委托任何社會機構招生。凡是有社會機構和個人宣傳與我校有合作、可以通過“內部指標”方式確保考生錄取的,考生可第一時間向教育主管部門反映,遭受相關損失的可向公安機關反映。
第十條 我校將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對于在招生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33號)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36號)所確定的程序和規定進行處理。歡迎考生、家長及社會對我校招生工作進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 學校2024年面向31個省(區、市)招生。學校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和湖南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依據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招生政策,統籌考慮各省(區、市)生源數量、生源質量、促進教育公平等因素,制定分省(區、市)分專業招生計劃(即招生來源計劃),經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或校務會(或黨委會)審定后,報送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向社會公布。學校預留計劃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用于調節各省(區、市)生源不平衡的問題。預留計劃的使用堅持質量優先、公開透明的原則。
第四章 招生專業(類)及錄取要求
第十二條 學校2024年招生專業
序號 | 專業代碼 | 招生專業名稱 | 所屬學院 | 學制 | 學費/年 | 綜合改革省份選科要求 | 非改革省份文理要求 |
1 | 130502 | 視覺傳達設計 | 包裝設計藝術學院 | 4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2 | 130504 | 產品設計 | 包裝設計藝術學院 | 4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3 | 130508 | 數字媒體藝術 | 包裝設計藝術學院 | 4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4 | 130503 | 環境設計 | 包裝設計藝術學院 | 4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5 | 130512T | 包裝設計 | 包裝設計藝術學院 | 4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6 | 130501 | 藝術設計學 | 包裝設計藝術學院 | 4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7 | 130505 | 服裝與服飾設計 | 包裝設計藝術學院 | 4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8 | 130502H | 視覺傳達設計 (中外合作辦學) | 包裝設計藝術學院 | 4 | 319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9 | 081703 | 印刷工程 | 包裝與材料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10 | 081702 | 包裝工程 | 包裝與材料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11 | 080407 | 高分子材料與工程 | 包裝與材料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12 | 080906 | 數字媒體技術 | 包裝與材料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13 | 080401 | 材料科學與工程 | 包裝與材料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14 | 080404 | 冶金工程 | 材料與先進制造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15 | 080405 | 金屬材料工程 | 材料與先進制造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16 | 080409T | 粉體材料科學與工程 | 材料與先進制造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17 | 080414T |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 | 材料與先進制造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18 | 082504 | 環境生態工程 | 城市與環境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19 | 082801 | 建筑學 | 城市與環境學院 | 5 | 5900 | 不提科目要求 | 理科 |
20 | 082802 | 城鄉規劃 | 城市與環境學院 | 5 | 5900 | 不提科目要求 | 理科 |
21 | 080801 | 自動化 | 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22 | 080701 | 電子信息工程 | 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23 | 080601 |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 | 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24 | 080301 | 測控技術與儀器 | 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25 | 080602T | 智能電網信息工程 | 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26 | 030101K | 法學 | 法學院 | 4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27 | 080702 | 電子科學與技術 | 軌道與交通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28 | 080706 | 信息工程 | 軌道與交通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29 | 081806T | 交通設備與控制工程 | 軌道與交通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30 | 080202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機械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31 | 080203 |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 機械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32 | 080205 | 工業設計 | 機械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33 | 080803T | 機器人工程 | 機械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34 | 080901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計算機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35 | 080903 | 網絡工程 | 計算機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36 | 080703 | 通信工程 | 計算機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37 | 080902 | 軟件工程 | 計算機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38 | 080907T | 智能科學與技術 | 計算機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39 | 080717T | 人工智能 | 計算機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40 | 120204 | 財務管理 | 經濟與貿易學院 | 4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41 | 120203K | 會計學 | 經濟與貿易學院 | 4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42 | 020302 | 金融工程 | 經濟與貿易學院 | 4 | 5000 | 物理 | 理科 |
43 | 020401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經濟與貿易學院 | 4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44 | 070101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理學院 | 4 | 45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45 | 070101 | 數學與應用數學(師范) | 理學院 | 4 | 40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46 | 070102 | 信息與計算科學 | 理學院 | 4 | 45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47 | 070202 | 應用物理學 | 理學院 | 4 | 45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48 | 070202 | 應用物理學(師范) | 理學院 | 4 | 40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49 | 130510TK | 陶瓷藝術設計 | 醴陵陶瓷學院 | 4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50 | 080406 | 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 | 醴陵陶瓷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51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商學院 | 4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52 | 120202 | 市場營銷 | 商學院 | 4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53 | 120206 | 人力資源管理 | 商學院 | 4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54 | 120801 | 電子商務 | 商學院 | 4 | 5900 | 物理 | 理科 |
55 | 120108T | 大數據管理與應用 | 商學院 | 4 | 5000 | 物理 | 理科 |
56 | 070302 | 應用化學 | 生命科學與化學學院 | 4 | 45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57 | 071002 | 生物技術 | 生命科學與化學學院 | 4 | 45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58 | 081301 | 化學工程與工藝 | 生命科學與化學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59 | 082601 | 生物醫學工程 | 生命科學與化學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60 | 040201 | 體育教育 | 體育學院 | 4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61 | 040203 | 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 | 體育學院 | 4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62 | 040202K | 運動訓練 | 體育學院 | 4 | 112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63 | 040204K | 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 | 體育學院 | 4 | 112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64 | 081001 | 土木工程 | 土木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65 | 081002 | 建筑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 | 土木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66 | 081003 | 給排水科學與工程 | 土木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67 | 081008T | 智能建造 | 土木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68 | 081104T | 水務工程 | 土木工程學院 | 4 | 5900 | 物理+化學 | 理科 |
69 | 050201 | 英語 | 外國語學院 | 4 | 45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70 | 050201 | 英語(師范) | 外國語學院 | 4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71 | 050261 | 翻譯 | 外國語學院 | 4 | 45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72 | 050207 | 日語 | 外國語學院 | 4 | 45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73 | 050303 | 廣告學 | 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 | 4 | 6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74 | 050101 | 漢語言文學 | 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 | 4 | 45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75 | 050101 | 漢語言文學(師范) | 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 | 4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76 | 050301 | 新聞學 | 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 | 4 | 6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77 | 130304 | 戲劇影視文學 | 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 | 4 | 6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78 | 130202 | 音樂學 | 音樂學院 | 4 | 6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79 | 130202 | 音樂學(師范) | 音樂學院 | 4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80 | 130204 | 舞蹈表演 | 音樂學院 | 4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具體在各省的招生專業及相關類別,待我校分省分專業計劃確定后,以各省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學校部分專業試行大類招生,具體以當年公布的招生專業及計劃為準。
視覺傳達設計(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只招收有志愿的考生,不招收調劑考生,高考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60分(150分制)。該專業合作辦學方為英語國家,除英語外,不宜其他語種考生報考。
學校按照政府相關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如2024年收費標準有變動,執行最新收費標準,最終學費標準將在新生入學須知中公布。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三條 學校根據在各省(區、市)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原則上按公布計劃的100%確定調檔比例。
第十四條 學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對進檔考生依據投檔成績進行專業安排,不設專業級差。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對于未實施高考綜合改革省份進檔考生,同一專業(類)錄取時,若考生分數相同,文史類依次比較語文、外語、數學、文科綜合,理工類依次比較數學、外語、語文、理科綜合。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將考生調劑錄取到未錄滿額的其他專業(類)。
對于高考綜合改革省市(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山東、湖北、湖南、廣東、海南、重慶、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廣西、貴州、甘肅),學校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提供的考生同分數排位進行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調劑到考生相應科類或專業組內未錄滿額的其他專業(類)。
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且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錄取結束后不再退檔。
我校試點在部分省(區、市)普通本科批依據考生高考文化成績招收藝術類專業,執行所在批次錄取原則。試點專業以各省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內蒙古自治區考生錄取按照“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 藝術類專業錄取規則
1.學校認可各省(區、市)藝術統考成績。在投檔生源范圍內,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均須達到生源所在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統一劃定的相應批次控制分數線及相關要求。采取分數優先的原則擇優錄取,不設專業級差。
2.對于投檔成績為綜合成績的省(區、市),學校對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分科類(專業組)錄取。
3.對于投檔成績為非綜合成績的省(區、市),學校對進檔考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分科類(專業組)錄取。其中音樂類、舞蹈類、設計類專業的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30%+專業統考成績×70%,保留2位小數。
4.進檔考生若出現投檔成績(綜合成績)相同時,按有關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考生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對于沒有明確同分排序規則的省(區、市),考生投檔分數(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高考文化成績、語文、外語、數學由高到低錄取。
第十六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
1.報考我校普通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專業成績和高考文化成績必須達到生源省份同批次體育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采取分數優先的原則擇優錄取,不設專業級差。
2.對于投檔成績為綜合成績的省(區、市),學校對進檔考生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3.對于投檔成績為非綜合成績的省(區、市),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專業統考成績,學校對進檔考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4.進檔考生若出現投檔成績(綜合成績)相同時,按有關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考生同分排序規則進行錄取;對于沒有明確同分排序規則的省(區、市),考生投檔分數(綜合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照專業成績、語文、外語、數學由高到低錄取。
高水平運動隊、體育單招(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學校按照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有關規定和當年相關招生簡章招收考生。
第十七條 除在招生計劃中有特別注明要求的以外,對往屆生和應屆生一視同仁,且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八條 對于生源地為高考綜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學校執行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相關政策。考生選考科目必須符合我校公布的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九條 我校認可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
第二十條 本科專業陶瓷藝術設計、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的教學安排在醴陵教學區。
第二十一條 我校各專業(類)不限制語種,但只開設英語公共課。其它語種考生報考并被錄取,不能按規定完成學業者,按學校有關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學生、澳門保送生、臺灣學測生、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生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錄取,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和學校相應招生簡章執行。
第二十三條 湖南省高中起點本科層次鄉村高中教師公費定向師范生、職高對口、楚怡工匠計劃、國家專項、地方專項、內地新疆高中班、少數民族預科班、新疆吐魯番對口援疆定向等招生類別,按照教育部、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和我校有關政策錄取。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學校開設了“鯤鵬班”創新型拔尖人才培養試點項目,面向在校生遴選,實行“小班制、特色化、高水平”培養。具體管理辦法按照《湖南工業大學“鯤鵬班”建設與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第二十五條 學校轉專業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轉出無門檻、轉入有要求”的原則,實行學生學院雙向選擇、學院擇優錄取的政策,實施細則參見《湖南工業大學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湖工大政字〔2024〕8 號)。
第二十六條 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入學設有“綠色通道”。在校期間,學生可獲得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校級獎學金及評先評優、勤工助學、校友獎助、社會捐助等二十余項獎助補項目。構建了“獎、助、貸、勤、免、補”多元化資助體系,有關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等學生資助政策按照教育部、湖南省和學校相關評定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要求執行。
第二十七條 錄取考生的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錄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均采用考生報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或對口招生考試時所采集的信息,學生對提供的信息真實性負責。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招生政策規定對新生報名資格、身心狀況、錄取手續及程序、錄取資格、優惠資格及相關證明材料等進行復查復核。對復查復核發現的問題,學校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對于弄虛作假情節嚴重或涉嫌冒名頂替上大學的,移送相關部門調查處理。已錄取學生無正當理由超過學校規定的入學報到日期不報到者,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不予入學注冊。
第三十條 本章程通過“陽光高考”平臺和學校官網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學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其解釋權屬于湖南工業大學招生與就業指導處。如遇上級招生政策調整,以公布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七章 聯系方式
第三十二條 學校招生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區泰山路88號湖南工業大學崇德樓招生與就業指導處
郵政編碼:412007
招生咨詢電話: 0731-22183300;22183311;22183355
招生咨詢郵箱: zsb@hut.edu.cn
招生信息發布網址:http://zsb.hut.edu.cn
監督投訴電話:0731-22183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