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墨爾本理工職業學院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為了保證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等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省招委會、省教育廳有關規定,特制訂此招生章程,并向社會公布。
一、學校全稱
福州墨爾本理工職業學院(國標代碼:16411)
二、學校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閩侯縣上街鎮聯榕路9號
三、辦學類型、辦學層次及學制、辦學性質
辦學類型:全日制中外合作辦學高等職業院校
辦學層次及學制:專科、學制三年
辦學性質: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
四、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
學生完成學業,按教育部有關規定,根據學生入讀的課程,達到福州墨爾本理工職業學院與澳大利亞墨爾本理工學院畢業條件的學生,可獲得中澳雙證書:
1.中方證書:取得國家承認學歷并經教育部電子注冊的福州墨爾本理工職業學院普通高等學校專科畢業證書;
2.澳方證書:澳大利亞墨爾本理工學院副學士學位(Associate Degree)或澳洲專科(Diploma)證書。
五、學校概況
福州墨爾本理工職業學院是閩江學院與澳大利亞墨爾本理工學院兩所公立本科高校合作舉辦的高等國際學院,是教育部批復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是全國三家之一且福建省率先設立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外合作辦學高職院校、福建省示范性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并入選福建省“雙高計劃”建設單位,前身為閩江學院愛恩國際學院,已有25年中外合作辦學歷史。
學校坐落于福建省省會福州市(福州大學城閩江學院內),共享閩江學院的優質資源,開設一批與國際接軌的專業。學校引進國際優質教育資源,打造國際化“雙語雙師”型師資隊伍,實施與國際教育接軌的教學管理,建立多元化教學質量保障體系,形成“一強化、二融合、三培養、四通道”的辦學特色,即學生持續三年強化以EAP學術英語為核心的福墨英語教育;構建“通專融合”的國際化課程體系;中方、外方和企業三方共育人才;學生培養以就業創業為主,同時打通國內專升本、出國直升和海外留學的深造途徑。
六、招收男女比例
男女兼招,各專業不設男、女生比例。
七、專業招生計劃及相關要求
1.2024年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以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2.各專業外語語種:學校目前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3.各專業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殘疾人聯合會《關于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的規定執行。
4.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需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4〕2號)的規定執行。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應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鑒定,并對其真實性負責。無就讀學校或工作單位的考生原則上由所屬的鄉鎮、街道辦事處鑒定,各省級招委會可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辦法。鑒定內容應完整、準確地反映在考生報名登記表或省級招辦另設的專門附加表中。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證明材料的,應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嚴重的;
(2)觸犯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尚在處罰期內的。
八、組織機構
1.成立以學校領導為組長的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導2024年普通高考招錄工作,下設招生工作辦公室和招生監察辦公室。
2.學校黨委對招生工作進行全程監督,負責監督招生錄取的各項工作,處理各類招生投訴,自覺接受上級招生主管部門和社會的監督,確保學校的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九、錄取規則
1.在招生錄取中執行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區招生委員會制訂的各項加分政策。
2.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的統一領導下,由省招委會組織實施,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管理模式。
3.福建省高職(專科)批常規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實行專業平行志愿投檔模式。考生分別按高考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在平行志愿投檔時,高考總成績相同的,先按同等優先,再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成績、首選科目(物理或歷史)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投檔,志愿順序相同則全部投檔,是否錄取由招生院校決定。
4.其他省、市、自治區錄取模式嚴格按照各省、市、自治區教育廳、教育考試院的相關文件精神執行。
5.降分原則:如線上生源不足,按各省、市、自治區錄取政策規定,可在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下降分錄取。
6.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區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的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錄取政策執行。
十、收費標準及退費辦法
1.學費標準:我校各專業學費每生每學年23800元。
2.住宿費標準:根據閩江學院統一安排住宿,住宿條件不同,按每生每學年870元至1730元收取;其中6人間每生每學年870元、5人間每生每學年970元、4人間每生每學年1300元、3人間每生每學年1730元。
3.退費辦法:根據福建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福建省教育廳、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文件(閩發改服價〔2019〕394號)的規定,進行學費、住宿費的清退。
十一、獎、貸、助學辦法
學校實行獎學金制度,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校優秀綜合獎學金等多種獎項,對在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或在學業成績、文體活動、社會工作以及其他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給予表彰和獎勵。同時,學校根據中外合作辦學特點,特設英語學業獎學金、雅思之星、英語詞匯達人等多種獎項,鼓勵學生加強英語學習。
學校對貧困生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制度,提供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學費減免、國家助學金、臨時困難補助、校內勤工儉學崗位、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就業補助,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十二、咨詢、查詢、聯系方式
凡咨詢報考我校的考生,可登錄學校網站或來電咨詢。
學校網址:http://www.fmp.edu.cn/
咨詢電話:0591-83761931/1932/1934/1936
咨詢 Q Q:1692229011
傳 真:0591-83761777
監察電話:0591-83761915
十三、本章程由福州墨爾本理工職業學院招生處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