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早期教育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長春早期教育職業學院 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學校2025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學校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的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名稱:長春早期教育職業學院
辦學類型:民辦高等職業學校
層次:專科
第四條 學校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燒鍋鎮新立村委會燒鍋大街1號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
1、口腔醫學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2、康復治療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3、早期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4、學前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5、體育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6、舞蹈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7、特殊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8、音樂教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9、嬰幼兒托育服務于管理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10、醫學營養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11、眼視光技術專業學費標準為每生每學年13600元;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高職畢業生由長春早期教育職業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高職)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內容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此外,我校設立了校級資助“志敏圓夢基金”。
第八條 高校學生資助政策申請程序
入學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向學校提出申請,由高校資助部門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無特別要求。
第十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考生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患有下列疾病者,學校不予錄取
1、嚴重心臟病(先天性心臟病經手術治愈,或房室間隔缺損分流量少,動脈導管未閉返流血量少,經二級以上醫院專科檢查確定無需手術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壓病。
2、重癥支氣管擴張、哮喘,惡性腫瘤、慢性腎炎、尿毒癥。
3、嚴重的血液、內分泌及代謝系統疾病、風濕性疾病。
4、重癥或難治性癲癇或其他神經系統疾病;嚴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質濫用和依賴。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攜帶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結核病除下列情況外可以不予錄取。 (1)原發型肺結核、浸潤性肺結核已硬結穩定;結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遺有胸膜肥厚者; (2)一切肺外結核(腎結核、骨結核、腹膜結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結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復發,經二級以上醫院(或結核病防治所)專科檢查無變化者; (3)淋巴腺結核已臨床治愈無癥狀者。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
1、依據國家教育部新頒布的本年度《教育部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綜合衡量德智體美,擇優錄取。
2、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投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如生源省份投檔比例有特殊規定,按生源省份投檔比例要求執行。
3、使用投檔成績“專業清”原則錄取
考生等效分數相同時,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文史類以語文、外語、文綜、數學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理工類以數學、外語、理綜、語文為順序,科目成績高者優先錄取;在“3+3”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照數學、語文、外語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在“3+1+2”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歷史類考生按照語文、外語、數學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物理類考生按照數學、外語、語文順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4、如個別專業生源省份計劃不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錄到錄取未滿計劃且符合錄取要求的專業,對所報志愿未被錄取且不服從調劑或服從調劑但不符合未滿專業錄取條件的考生,將予退檔。
5、照顧加分項,對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檔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區)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投檔,在專業錄取時按投檔分數進行排序,分數相同時,優先錄取實考分高的考生。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院網址:https://www.cczjxy.com/
通訊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農安縣燒鍋鎮新立村委會燒鍋大街1號
聯系電話:姚宇:18166871987
第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
第十五條 此章程由學校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