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第一醫科大學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山東第一醫科大學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及山東省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山東第一醫科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第一醫科大學。
第五條 學校代碼:10439。
第六條 學校辦學層次及類型:以本科教育為主體,積極發展研究生教育的省屬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學校地址:
濟南校區:山東省濟南市槐蔭區青島路6699號;
泰安校區:山東省泰安市長城路619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組織和協調全校的招生工作,決定相關重大事項。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常設機構,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學校紀委(省紀委駐校(院)紀檢監察組)負責對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全過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與錄取
第十條 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門核定為準。
第十一條 學校在省級招生部門的監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外語語種:學校英語專業外語語種要求為英語,其余專業均不限制應試語種,公共外語科目為英語、俄語、日語。護理學(中外合作辦學)學習期間部分課程將采用英語授課,建議外語統考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慎重填報該專業志愿。
第十三條 男女比例:學校所有專業錄取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四條 思想品德及身體健康狀況: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須合格。體檢標準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體檢結果為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代碼21)、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代碼22)和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代碼23)的考生限制報考我校醫學類、化工與制藥類、藥學類、生物科學類各專業及生物工程、生物醫學工程專業;色覺異常代碼為23的考生限制報考我校公共管理類各專業及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為依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狀況復查,對經復查不符合體檢要求或不宜就讀已錄取專業者,按有關管理規定予以調整專業或取消入學資格。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色盲色弱的考生有嚴格的專業限制,請考生在填報志愿時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填報。
第十五條 錄取原則: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要求確定投檔比例。學校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按考生所在省級招生部門制定的政策執行,相關專業的選考科目按公布方案執行。按專業組填報志愿的省份,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原則錄取,同分考生按照考生所在省份同分位次排序錄取。未改革省份,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錄取。
第十六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錄取結果將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渠道公布,同時考生也可在學校本科招生信息網站查詢。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七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學校通過獎、助、貸、勤、補、免、償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印發的《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相關的最新規定執行。
第六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
第十九條 錄取新生要按照錄取通知書要求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應向所在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兩周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對達到畢業要求的畢業生,頒發山東第一醫科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其中,臨床醫學、醫學影像學、眼視光醫學、麻醉學、放射醫學、精神醫學、口腔醫學、預防醫學等專業的普通本科畢業生具有報考執業醫師資格,各專業報考執業醫師類別按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其它
第二十二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對以山東第一醫科大學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學校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531-59556875(濟南校區);0538-6231707(泰安校區)。
招生監督電話:0531-59556600
學校網址:http://www.sdfmu.edu.cn/
通信地址: 山東省濟南市槐蔭區青島路6699號(濟南校區)郵政編碼:250117;
山東省泰安市長城路619號(泰安校區)郵政編碼:271016。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山東第一醫科大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