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師范大學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淮北師范大學(院校標識碼4134010373)是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省屬重點綜合性大學,獲批安徽省特色高水平大學建設(培育)高校。
第三條 學校辦學地址為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區沱河東路8號(濱湖校區)、安徽省淮北市相山區東山路100號(相山校區)。
第四條 學校對于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淮北師范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定者,頒發淮北師范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 學校依據教育部和有關省(區、市)對高校招生錄取工作的要求,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綜合評價和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照招生的有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及各省(區、市)有關招生工作政策;協調處理各類招生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七條 淮北師范大學招生就業處作為學校招生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條 學校紀委全程監督本科招生相關工作。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學校根據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區、市)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結合學校近年來生源計劃編報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招生計劃。計劃最終以各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公布為準。
第十條 根據教育部規定,學校可設置不超過本年度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作為預留計劃,用于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預留計劃的申請和使用須經招生計劃主管部門、招生錄取主管部門審核通過后執行。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十一條 高考綜合改革省(區、市)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愿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區、市)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志愿的科類要求。
第十二條 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普通類專業進檔考生,學校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實行分數優先的錄取規則,不設專業級差。在安排專業時,以投檔成績為錄取依據,按“分數優先,遵循專業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第一專業志愿無法滿足的,依次按所填專業志愿順序進行錄取,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的,如果服從專業調劑,則將其調劑到計劃未滿的專業,以院校專業組為投檔單位的只能在同組內進行專業調劑,不服從調劑的,做退檔處理。各省(區、市)同分排序規則按其文件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學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區、市)的相關規定執行加分優惠政策。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按照加分后的成績提檔錄取。
第十四條 考生須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考生不予錄取。考生的身體健康狀況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并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淮北師范大學本科招生體檢要求(2025)》,詳見淮北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
第十五條 非外語類專業外語語種不限;報考英語、翻譯、商務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報考日語專業只招收英語或日語語種考生;學校的公共外語課只開設英語和日語課程。
第十六條 體育類專業錄取時按各省(區、市)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認可生源省(區、市)默認綜合分計算方式、同分排序及投檔規則,未采用綜合分的省(區、市)按其文件規定執行。運動訓練、足球運動專業錄取參閱我校《淮北師范大學2025年運動訓練、足球運動專業招生簡章》。
第十七條 藝術類專業均使用各省(區、市)統(聯)考成績,認可生源省(區、市)默認綜合分計算方式、同分排序及投檔規則,按其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第十八條 對定向生、國家專項、地方專項、內地新疆班、少數民族預科班等招生事宜,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省(區、市)和學校有關政策進行錄取。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條 學校學費標準按照《安徽省發展改革委安徽省財政廳安徽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公辦普通高校本科學費標準的通知》(皖發改價費〔2021〕348號)文件執行,文科類4900元/學年,理科類5200元/學年,藝術類8000元/學年,另外國家一流專業建設點專業(不含音樂學)執行學費上浮政策,幅度10%。收費標準如有變更,以上級主管部門核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二十條 學校建立了“獎、貸、助、補、減、捐”等本科生資助體系。其中,獎學金設置情況為: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等。同時,學校給予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一定的困難補助,組織勤工助學活動。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可憑錄取通知書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詳細辦理流程參見隨錄取通知書寄送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辦理指南。
第二十一條 新生報到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生源所在省(區、市)招生辦公室。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學校網址:https://www.chnu.edu.cn;招辦網址:https://zsb.chnu.edu.cn;微信公眾號:淮北師范大學招生就業,咨詢電話:0561-3803276;電子郵件:zsb@chnu.edu.cn。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由淮北師范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分省(區、市)政策調整,將執行相應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