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醫科大學2025年本科招生章程
一、學校全稱:蚌埠醫科大學
二、辦學層次:本科
三、辦學類型:公辦普通本科高校
四、辦學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東海大道2600號
五、錄取規則及要求:
1.根據《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2025】1號)及有關省(區)的各項招生政策和規定,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招生錄取工作。
2.2025年學校面向全國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高考綜合改革省(區)考生須符合所填報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和合格性考試要求。
3.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以各省(區)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為準。
4.學校按照各省(區)的投檔原則進行投檔錄取。
5.專業錄取時,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根據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進行錄取,無專業級差。當出現考生總分相同、專業志愿也相同,按其所在省(區)投檔的排序和排序原則進行錄取;若所在省(區)投檔時未排序或無排序原則,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投檔,最后安排各專業志愿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
6.專業調劑錄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檔的院校專業組內進行。因不服從專業調劑、不符合專業錄取條件等原因不能被錄取的考生,則予以退檔。
7.高考改革試點省份的錄取工作按照該省當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相關文件執行。
8.學校不限考生外語語種,但入校后各專業公共外語教學為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9.體檢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醫學類、化工與制藥類、藥學類、生物科學類各專業以及食品質量與安全、應用心理學專業。
10.執行教育部及各省(區)制定的加分政策。
11.往屆生和應屆生錄取時同等對待,無男女比例限制。
12.我校設有臨床醫學專業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實驗班本科人才培養項目,面向安徽省招生。
13.新生報到入學后,學校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統一組織實施新生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生源所在省(區)招生辦公室。
六、頒發證書:
1.頒發學校名稱:蚌埠醫科大學
2.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學歷證書(修完教學計劃規定課程考核合格準予畢業者,發給畢業證書)
七、學費及住宿費標準:
各專業學費均按照皖發改價費【2021】348號文標準執行,文科類(管理學門類)專業為4900元/生每學年,理科類(理學、工學、教育學門類)專業為5200元/生每學年,醫學類專業為5500元/生每學年,其中麻醉學、醫學影像學、臨床醫學、醫學檢驗技術、護理學、口腔醫學學費標準為6050元/生每學年;各專業住宿費按照教計【2006】15號文標準執行,4人間1000元/生每學年;6人間800元/生每學年。收費標準如有變更,以上級部門最新文件標準執行。
八、獎助學金:詳見https://xsc.bbmu.edu.cn/zzglzx/index.htm
九、聯系方式:
招生熱線:0552-3178336 電子郵箱:bbmuzsk@bbmu.edu.cn
監督電話:0552-3175335 申訴郵箱:bbmujw@bbmu.edu.cn
網 址:http://www.bbmu.edu.cn/ 郵政編碼:233030
本章程由蚌埠醫科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本章程與上級文件精神有不一致或未盡事宜,以上級文件精神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