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寧醫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為保證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及山東省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濟寧醫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濟寧醫學院。
第五條 學校代碼:10443。
第六條 學校辦學層次及類型:本科及研究生,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七條 學校校址:
太白湖校區:山東省濟寧市太白湖新區荷花路133號。
日照校區:山東省日照市東港區學苑路669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組織和協調全校的招生工作,決定相關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學校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學校紀委(監察專員辦公室)負責對本科招生工作全過程監督。
第四章 招生與錄取
第十條 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門核定為準。
第十一條 學校在省級招生部門的監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外語語種:英語專業只限英語語種考生報考,無口試要求,其它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學校公共外語教學使用英語,請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報考。
第十三條 男女比例:各專業錄取無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四條 思想品德及身體健康狀況:考生思想品德考核須合格;考生體檢標準: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
體檢結果為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代碼21)、色覺異常II度(俗稱色盲,代碼22)和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蘭、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代碼23)的考生限制報考我校醫學類、化工與制藥類、藥學類、生物科學類各專業及生物工程、生物醫學工程、應用心理學專業;色覺異常代碼為23的考生限制報考我校公共管理類各專業及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
第十五條 錄取原則:對進檔考生,在同一投檔單位內,以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確定考生錄取專業,不設專業級差。成績相同時,參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門同分投檔的排序規則安排專業。當考生所報專業已滿時,如服從專業調劑,安排至有計劃專業,不退檔;如不服從專業調劑,做退檔處理。
第十六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考生被我校錄取后,錄取結果查詢請登陸各省級招生考試主管部門官方網站查詢。學校以郵寄錄取通知書的形式通知考生。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七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勤、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山東省財政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相關的最新規定執行。
第六章 資格審查及證書頒發
第十九條 錄取新生要按照錄取通知書要求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應向所在學院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兩周不報到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對達到畢業要求的畢業生,頒發濟寧醫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請考生及家長謹防上當。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學校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濟寧市太白湖新區荷花路133號
郵政編碼:272067
招生電話:0537-3616888
咨詢郵箱:jwczsbgs@mail.jnmc.edu.cn
信訪郵箱:jnyxyxf@163.com
招生網址:http://zhaosheng.jnmc.edu.cn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由濟寧醫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