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工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條 學校全稱為黑龍江工業學院,簡稱黑工院。英文全稱為Heilongjia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第五條 學校辦學性質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上級主管部門為黑龍江省教育廳,學校標識碼為4123011445。學校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本科畢業生,頒發黑龍江工業學院普通本科學歷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相應門類學士學位證書。
第六條 學校辦學地址為黑龍江省雞西市雞冠區和平南大街99號。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為加強招生工作管理,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委員會下設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審定年度分專業招生計劃和招生章程,協調解決招生錄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八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學校紀委對招生全過程實施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與錄取規則
第十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年度招生規模及規定,綜合考慮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生源數量、生源質量、人才需求和畢業生就業等情況,合理編制和報送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經黑龍江省教育廳和教育部審批后,通過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學校招生網站和招生簡章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體檢標準參照執行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
輕度色覺異常(俗稱色弱)不能錄取的專業:能源化學工程、學前教育、體育教育專業。
色覺異常Ⅱ度(俗稱色盲)不能錄取的專業:能源化學工程、學前教育、體育教育、環境設計、礦物加工工程專業。
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形者不能錄取的專業:能源化學工程、學前教育、體育教育、環境設計、礦物加工工程、商務經濟學、工程造價、市場營銷、財務管理專業。
第十三條 招生錄取工作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省級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在教育部領導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錄取。
第十四條 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管理部門的規定和要求設置投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招生計劃的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設置為招生計劃的100%。學校不設預留計劃。
(一)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在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類、文史類分類錄取。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考生須滿足填報志愿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采取“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方式安排專業,專業之間不設專業志愿級差。若同一專業考生中錄取最低分出現平行分,則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當考生投檔成績達到學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且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對于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學校充分參考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在未完成計劃的專業中按照分數從高到低進行調劑,對于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
(二)藝術類、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學校藝術類、體育類專業不組織校考,專業課使用生源省份(自治區、直轄市)統考成績。若生源省份(自治區、直轄市)有明確的投檔規則,則按其投檔規則執行;若無明確的投檔規則,按以下投檔規則執行:
對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省份,在文化課成績、專業課成績均達到學校所在生源省份所在批次最低控制分數線后,按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若同一專業考生中錄取最低分出現平行分,則按文化課總分、語文、數學、外語、綜合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對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份,采取“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方式安排專業,專業之間不設專業志愿級差。若同一專業考生中錄取最低分出現平行分,則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排序錄取。
學校在河南省藝術類考生投檔按考生文化課成績*50%+考生專業省統考成績/300*750*50%計算綜合分,計算公式為:高考文化課成績*0.5+專業省統考成績*1.25。錄取時若綜合分相同,依次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排序。體育類錄取規則為在文化課成績和專業課成績雙過線的基礎上,按專業成績排序錄取,若同一專業考生中錄取最低分出現平行分,則按文化課總分、語文、數學、外語、綜合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如河南省本年度對藝術類、體育類有明確的投檔規則,則按其規定的投檔規則執行。
第十五條 學校對符合國家照顧政策,享受加分、降分政策的考生,錄取分專業時予以承認,以考生投檔成績作為專業錄取依據。
第四章 其他
第十六條 學校按照黑龍江省教育廳、黑龍江省財政廳、黑龍江省物價局的批復標準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十七條 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學校將對入學新生的基本信息進行核查。對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騙取高考加分資格或企圖冒名頂替入學的新生,按照教育部規定,堅決取消其入學資格,已報到入學的取消學籍,不予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并報生源所在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同時要配合公安、紀檢監察等部門一查到底,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八條 學校嚴格落實教育部關于信息公開的相關要求,確保招生章程、招生資格、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事件違規處理結果、錄取新生復查結果等信息按規定公開。
第十九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組織或個人從事招生活動,考生及家長謹防受騙。
第二十條 學校設立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等獎勵品學兼優的學生;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幫助;學校可為部分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幫助;學校還為經濟困難學生家庭脫貧提供遠程、近程科技指導與服務。
第二十一條 咨詢電話:0467-2395188、2395178、2395121;監督舉報電話:0467-2395107、2395108;網址:http://zs.hljut.edu.cn或https://www.hljut.edu.cn。
第二十二條 通信地址:黑龍江省雞西市雞冠區和平南大街99號;郵政編碼:158100。乘車路線:雞西西站前乘坐高鐵公交1號線,雞西火車站或汽車站前乘1路、2路、28路公共汽車到黑龍江工業學院站下車即到。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將根據教育部、生源地省級招生管理部門當年招生政策的調整進行修訂。本章程若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相抵觸,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自公布日起生效,由黑龍江工業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