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財經學院2024年普通高考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切實加強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工作管理,規范招生工作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廣西財經學院,國標代碼為11548,注冊地址為廣西南寧市大學西路189號,郵編530007。學校設有南寧市相思湖校區、明秀校區和武鳴校區三個校區。由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舉辦,屬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學校,具有本科、研究生培養層次和學士、碩士學位授予權。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三條 學校設立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其成員由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
第四條 學校教務處是廣西財經學院組織和實施普通高考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五條 學校紀委對招生錄取工作實施全程監督。
第三章 錄取規則與要求
第六條 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接受社會輿論的監督。
第七條 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原則上控制在本校招生計劃的105%以內;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本校招生計劃的120%以內。
第八條 學校在提檔及專業錄取時認可教育部和各省(區、市)教育主管部門審定的政策性加分。
第九條 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省(區、市),學校各招生專業(項目)的高考選考科目要求以相關省級招辦公布的為準。考生在填報高考專業志愿時,選考科目必須符合學校相關專業的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條 學校對于進檔的考生,按分數優先原則進行專業志愿錄取。即依據考生投檔成績和專業志愿,從高分至低分順序錄取并安排專業,各專業志愿之間不設級差。
在專業錄取時,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按各省(區、市)平行志愿投檔同分排序規則排序,擇優錄取;若各省(區、市)投檔成績中沒有同分排序的排序規則,則按以下規則優先錄取。
(一)對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區、市)在專業錄取時,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依次按語文數學兩科成績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優先錄取;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
(二)對未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區、市)在專業錄取時,若考生投檔成績相同,依次按語文成績、數學成績、綜合成績、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優先錄取;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
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在全部有專業志愿考生錄取分檔完畢后,再將所有未錄取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按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調劑到其他尚未錄滿的專業,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第十一條 錄取時,若符合條件的志愿考生生源不足,則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則將剩余計劃調劑到其他報考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三條 無男、女招生比例和民族成分限制。
第十四條 美術類專業的考生,按照各省招生考試院關于美術類專業的投檔規定,對統考成績和文化成績均達到我校生源所在省(區、市)的同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的進檔考生,按照分數優先原則,根據該省投檔成績(綜合分)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如該省無投檔綜合分計算規則,則按綜合分=高考總分×50%+藝術統考成績×(750/300)×5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綜合分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考試總分高的考生,若文化考試總分相同,依次按文化考試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次高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錄取。
第十五條 外語類專業要求:報考英語、商務英語專業的考生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報考法語專業的考生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或法語。
第十六條 非外語類專業考生外語考試不限制語種,但入校后學校僅以英語作為公共外語課安排教學,公共外語課及相關專業課不具備非英語語種開設條件,非英語語種的考生在填報志愿時須慎重,以免影響學業。
第十七條 學校開設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國際商務(中外合作辦學)、金融數學(中外合作辦學)、數字媒體技術(中外合作辦學)等四個中外合作辦學項目,中外合作辦學項目主要課程采用英語教學,考生應有較好的英語基礎,建議外語考試非英語語種考生在報考時慎重選擇。
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代碼為120203H,合作院校為澳大利亞國立管理與商業學院,實行“3+1”辦學模式。學生前三學年在廣西財經學院就讀,學費標準為30000元/學年;第四學年可赴澳大利亞國立管理與商業學院就讀,學費標準約為21000澳元/學年,生活費約為25000澳元/學年。學生第四學年赴外方院校學習且符合雙方學校畢業條件和學位授予條件的,可獲得廣西財經學院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和澳大利亞國立管理與商業學院學士學位證書;因相關原因無法赴外方院校學習的,不可轉到其他普通本科專業學習,可選擇在學校繼續學習本專業,學費標準為30000元/學年,符合畢業條件和學位授予條件的,可獲得廣西財經學院的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國際商務(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代碼為120205H,合作院校為美國溫斯洛普大學,實行“3+1”辦學模式。學生前三學年在廣西財經學院就讀,學費標準為30000元/學年;第四學年可赴美國溫斯洛普大學就讀,學費標準約為28846美元/學年,生活費約為18000美元/學年。學生第四學年赴外方院校學習且符合雙方學校畢業條件和學位授予條件的,可獲得廣西財經學院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和美國溫斯洛普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因相關原因無法赴外方院校學習的,不可轉到其他普通本科專業學習,可選擇在學校繼續學習本專業,學費標準為30000元/學年,符合畢業條件和學位授予條件的,可獲得廣西財經學院的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注:以上兩個專業赴外方合作院校學習期間的學費和生活費為2023年標準,實際費用屆時以外方合作院校學習通知書為準。)
金融數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代碼為020305H,合作院校為匈牙利德布勒森大學,實行“4+0”辦學模式。學生四年均在廣西財經學院就讀,學費標準為35000元/學年。學生符合畢業條件和學位授予條件的,可獲得廣西財經學院的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數字媒體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代碼為080906H,合作院校為英國奇切斯特大學,實行“4+0”辦學模式。學生四年均在廣西財經學院就讀,學費標準為35000元/學年。學生符合畢業條件和學位授予條件的,可獲得廣西財經學院的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八條 學校設立廣西財經學院歐洲學院(匈牙利校區)和廣西財經學院東盟學院(馬來西亞校區)兩個海外校區,海外校區開設專業主要課程采用英語教學。報讀海外校區專業的考生外語應試語種為英語;英語單科成績須達到90分以上(含90分)。
廣西財經學院歐洲學院(匈牙利校區)2024年開設專業為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匈牙利校區),合作院校為匈牙利德布勒森大學。專業采取“1+3”培養模式,學生第一學年在廣西財經學院校區就讀,學費標準為4600元/學年;后三學年赴匈牙利德布勒森大學就讀,學費標準為8000美元/學年,生活費約為9500美元/學年。學生符合廣西財經學院的畢業條件、學位授予條件和德布勒森大學學位授予條件的,可獲得廣西財經學院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和德布勒森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廣西財經學院東盟學院(馬來西亞校區)2024年開設專業為會計學(馬來西亞校區),合作院校為馬來西亞英迪大學。專業采取“1+3”培養模式,學生第一學年在廣西財經學院校區就讀,學費標準為4600元/學年;后三學年赴馬來西亞英迪大學就讀,學費標準為26529馬幣/學年,生活費約為15000馬幣/學年。學生符合廣西財經學院的畢業條件、學位授予條件和英迪大學學位授予條件的,可獲得廣西財經學院畢業證書、學士學位證書和英迪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注:以上兩個專業赴外方合作院校學習期間的學費和生活費為2023年標準,實際費用屆時以外方合作院校學習通知書為準。)
第十九條 所有已錄取的考生不予調換專業。
第四章 新生入學與資格復查
第二十條 新生須在規定時間內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規定的有關證件到學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對其錄取資格進行全面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弄虛作假、舞弊行為者,一經查實,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3個月內按國家招生規定和體檢標準進行身體復查。凡不符合條件者,根據有關規定作出處理。
第二十三條 上述所有處理決定將報送給考生所在省(區、市)招生主管部門。
第五章 學生培養和收費標準
第二十四條 學生符合畢業條件,發給廣西財經學院畢業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條件,授予廣西財經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十五條 收費標準
各專業學費、住宿費收費標準嚴格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核定及備案的最新收費標準執行,詳情可參閱我校收費公示信息。學生入學時須按照規定的標準預繳學費,畢業時按照其專業不同采用學分制或學年制兩種方式進行結算。
非藝術類普通本科專業學費標準:4200-4600元/學年。
藝術類專業學費標準:10200元/學年。
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實行學年制收費,學費標準:會計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30000元/學年,國際商務(中外合作辦學)專業30000元/學年,金融數學(中外合作辦學)專業35000元/學年,數字媒體技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35000元/學年。
住宿費標準:學生宿舍2—8人/間:800—2550元/生·學年。
住宿費按照實際住宿樓棟及房型標準收費,宿舍分配遵循集中住宿原則。以上標準包含按照樓棟房型條件,配套安裝空調的,加收150元/生·學年。如新生開學前住宿安排未確定的,學校先行預收住宿費1200元/生,第一學期末按學生所住宿舍的實際收費標準進行結算。
學生在校期間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項目遵循自愿和非營利原則,依據《廣西公辦學校教育收費項目清單》內容及標準執收,主要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
(一)服務性收費:借閱圖書滯還費0.1元/冊·天。
(二)代收費:教材費,新生第一學年按600元/生預收教材費,按學年據實結算;體檢費70元/人;超定額水電費,按照自治區價格主管部門規定的水電價格收取。
其他收費項目及標準詳情可參閱我校收費公示信息。
第二十六條 學校開通“綠色通道”,采取獎學金、助學貸款、助學金、勤工助學金等措施,對家庭困難的學生予以幫助。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學校沒有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招生錄取不收取考生的任何費用。對于非法利用學校名義進行普通高考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的行為及后果,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并保留對其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不一致,以本章程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由學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 校區地址與聯系方法:
1.校區地址
相思湖校區:廣西南寧市西鄉塘區大學西路189號
明秀校區:廣西南寧市西鄉塘區明秀西路100號
武鳴校區:廣西南寧市武鳴區紅嶺大道636號
2.聯系方法
通訊地址:廣西南寧市大學西路189號
郵政編碼:530007
聯系電話:0771-3845585(七月前)
0771-3821091(七月后)
舉報電話: 0771-4928493
學校網址:http://www.gxufe.edu.cn
招生郵箱:gxcy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