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認同并執行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二)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規定及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調檔比例在招生計劃數的100-120%之間。 (三)外語語種及單科成績要求:英語(師范)、英語、商務英語專業,要求外語語種為英語,單科成績不低于105分。土木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外語單科成績不低于90分,其余專業對外語語種及單科成績不作要求,但學生入學后修讀的外語語種為英語。 (四)無性別比例限制。 (五)錄取辦法 學校執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區)招生主管部門關于投檔的有關規定。 1.普通類 (1)浙江省 浙江省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須滿足專業選考科目要求。 (2)浙江省外 進檔考生錄取辦法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專業(組)志愿間不設分數級差,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投檔成績相同者,先按文化總分高低,文化總分仍相同時再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順序擇優錄取。 當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對不服從專業調劑者,將予以退檔;對服從專業調劑者,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未錄滿專業,錄滿為止。 內蒙古自治區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排隊錄取”的錄取規則。 新高考改革省份實行專業平行志愿錄取,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須滿足該專業選考科目要求,其余按照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的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 2.藝術、體育類 (1)藝術類 學校采用考生所在省份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對文化成績和專業省統考成績均上線的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若綜合分相同,則按專業省統考成績、高考總分、文化總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高低排序依次擇優錄取。綜合分成績(滿分為750分)具體折算方法: ①浙江省 綜合分成績=高考總分(文化總分+政策加分)×50%+專業省統考成績(折算成100分)×7.5×50%。 ②浙江省外 單獨設定藝術類考生投檔分計算方法的生源省份,按照所在省統一的綜合分折算規則并錄取。 未設定計算辦法的生源省份,則采用浙江省藝術類綜合分計算辦法。 (2)體育類 對文化、術科成績均上線的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的原則擇優錄取。 綜合分成績(滿分為750分)具體折算方法:綜合分成績=高考總分(文化總分+政策加分)×50%+術科成績×7.5×50%。 若綜合分相同,則按術科成績、文化總分、單科成績(語文、數學、外語)順序依次擇優錄取。 體育專業特招生按照《臺州學院2023年體育專業特招生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六)免試招收臺灣地區高中畢業生、少數民族預科班、定向招生、三位一體、單獨考試、中本一體、第二學士學位、專升本等招生類別的錄取,按照教育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和學校招生工作相關規定執行。 (七)新生應持錄取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在規定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事先向學校請假。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