棗莊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保證學校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教育部及山東省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棗莊學院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棗莊學院(學校代碼:10904)
第五條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六條 辦學層次: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專科教育
第七條 學校地址:
薛城校區:山東省棗莊市薛城區民生南路1號
市中校區:山東省棗莊市市中區北安路1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組織和協調全校的招生工作,決定相關重大事項。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具體負責學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學校紀委對招生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接受舉報和投訴。
第四章 招生與錄取
第十條 招生計劃: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門核定為準,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招生網站等渠道向社會公布。
第十一條 學校在省級招生部門的監督下,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擇優錄取。
第十二條 外語語種:報考英語專業(本科)的考生,高考外語語種必須為英語,其他專業不限制外語語種。
第十三條 男女比例: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四條 錄取原則: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關文件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以高考成績為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一)普通(普文、普理)類專業
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進檔考生按高考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報專業志愿確定錄取專業。投檔成績相同時,依據生源地規定的位次確定原則,擇優錄取。若生源地未規定位次確定原則,文史類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理工類依次按數學、語文、外語單科成績排序確定位次,成績高者位次在前。
(二)體育類專業
進檔考生按綜合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綜合分相同時,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者。
(三)藝術類專業
1.山東省內藝術類專業
美術類、舞蹈類、音樂學、書法學等專業使用相對應的山東省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進檔考生依據“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綜合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綜合分相同時,優先錄取專業成績高者。
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本科)使用山東省表(導)演類(服裝表演方向)統考科目成績,進檔考生依據“分數優先”的原則,按綜合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2.山東省外藝術類專業
使用生源省份相關專業統考(聯考)成績,考生進檔后,按專業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專業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文化成績高者。
(四)春季高考
春季高考進檔考生按照專業類別,根據考生的投檔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五)錄取過程中涉及綜合分的,綜合分算法與投檔成績使用的綜合分算法相同。
(六)當考生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愿時,如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則在完成全部進檔考生的專業志愿錄取之后,根據考生投檔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如考生不服從專業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 身體健康狀況: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對隱瞞既往病史或有其他舞弊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出將給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第十六條 學校執行各省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有關加分或降分投檔的政策規定。
第十七條 學校不設單科成績限制。
第十八條 錄取結果公布渠道:各省教育招生主管部門網站、學校本專科招生網站、學校錄取通知書等。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九條 學校按照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及有關規定收費。退費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學校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校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2〕17號)以及相關的最新規定執行。
第六章 資格復查與證書頒發
第二十一條 錄取新生要按照錄取通知書要求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的應向所在院系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方可延期報到,延期一般不得超過一周;對未經學校同意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現弄虛作假冒名頂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三條 頒發證書: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棗莊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專科學歷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二十四條 按教育部和山東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2025年被我校專業(方向)錄取的學生,在通過畢業資格審核和學位資格審核后,頒發畢業證書或授予學士學位時,只使用專業名稱,不帶專業方向。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五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棗莊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及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聯系方式
招生咨詢電話:0632-3786721
招生監督電話:0632-3786798
學校網址:http://uzz.edu.cn/
招 生 網:http://zsb.uzz.edu.cn/
通信地址:
薛城校區:山東省棗莊市薛城區民生南路1號
市中校區:山東省棗莊市市中區北安路1號
郵政編碼:277000
電子郵箱:zzxyzsb@163.com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棗莊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