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醫藥學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規以及教育部有關規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專科層次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全稱:吉林醫藥學院
辦學類型:公辦普通本科學校
層次:本科
第四條 吉林醫藥學院高新校區: 吉林省吉林市吉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新街道日升社區吉林大街5號
第二章 收費標準
第五條 學費收取標準
序號 | 層次 |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學費標準(元/生?年) |
1 | 本科 | 071002 | 生物技術 | 5500 |
2 | 本科 | 071102 | 應用心理學 | 5500 |
3 | 本科 | 080711 | 醫學信息工程 | 5400 |
4 | 本科 | 082601 | 生物醫學工程 | 5940 |
5 | 本科 | 082702 | 食品質量與安全 | 5400 |
6 | 本科 | 083002 | 生物制藥 | 5400 |
7 | 本科 | 083002H | 生物制藥(中外合作辦學) | 20000 |
8 | 本科 | 100201 | 臨床醫學 | 6160 |
9 | 本科 | 100203 | 醫學影像學 | 5600 |
10 | 本科 | 100401 | 預防醫學 | 6160 |
11 | 本科 | 100402 | 食品衛生與營養學 | 6160 |
12 | 本科 | 100701 | 藥學 | 6160 |
13 | 本科 | 100702 | 藥物制劑 | 6160 |
14 | 本科 | 100801 | 中藥學 | 5600 |
15 | 本科 | 101001 | 醫學檢驗技術 | 6160 |
16 | 本科 | 101003 | 醫學影像技術 | 5600 |
17 | 本科 | 101005 | 康復治療學 | 5600 |
18 | 本科 | 101006 | 口腔醫學技術 | 5600 |
19 | 本科 | 101007 | 衛生檢驗與檢疫 | 5600 |
20 | 本科 | 101101 | 護理學 | 6160 |
21 | 本科 | 120102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4800 |
22 | 本科 | 120202 | 市場營銷 | 4800 |
23 | 本科 | 120401 | 公共事業管理 | 5280 |
24 | 本科 | 120410 | 健康服務與管理 | 4800 |
25 | 專科 | 520101 | 臨床醫學 | 4300 |
26 | 專科 | 520102 | 口腔醫學 | 4300 |
27 | 專科 | 520201 | 護理 | 4300 |
28 | 專科 | 520301 | 藥學 | 4300 |
29 | 專科 | 520501 | 醫學檢驗技術 | 4300 |
30 | 專科 | 520502 | 醫學影像技術 | 4300 |
第三章 學歷證書頒發
第六條 學生完成培養方案要求的教學內容,成績合格,符合畢業條件,本科畢業生由吉林醫藥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本科畢業證書,專科畢業生由吉林醫藥學院頒發國家規定的專科畢業證書。
第四章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及有關程序
第七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政策主要內容
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國家教育資助、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勤工助學和“綠色通道”等內容。
此外,我校還設立了優秀學生獎學金,困難學生學費減免、勤工助學、少數民族資助金和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項目。
第八條 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相關程序
考入我校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前可向戶籍所在縣(市、區)的學生資助管理機構申請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入學后,學生可向學校提出申請,學校根據學生具體情況開展家庭經濟困難認定,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五章 錄取說明
第九條 專業培養對外語的要求
各專業統考外語語種不限。我校各專業公共外語課為英語,非英語語種考生慎重填報。
第十條 批準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專業男女不限。
第十一條 經批準的身體及健康狀況要求
按照教育部等部門印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的通知及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錄取規則
1.錄取全部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做招生“中介”。
2.調檔比例:按照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具體比例視生源情況和生源省份投檔比例要求而定。
3.院校志愿:按順序志愿投檔的省(區、市),首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當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時,按未錄滿的專業計劃補缺錄取其他志愿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首先錄取先投檔的考生,按未錄滿的專業計劃補缺錄取后投檔的考生。
4.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實行“專業清”辦法,即以專業志愿優先為前提,根據考生專業志愿,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5.享受增加分數和降分投檔照顧政策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的省(區、市)的有關規定,在錄取時以享受照顧的成績錄取。
6.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按照學校公布的選考科目要求,執行所在省份公布的方案和有關辦法。
7.同等條件下,依次參考考生的語文、數學、外語、綜合成績或選考科目中單科最高成績、選考科目中單科次高成績或首選科目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8.專業調劑: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有空額并符合錄取要求的專業錄取,所有專業調劑考生的優先級均低于有專業志愿的考生。
9.生物制藥(中外合作辦學)只錄取有專業志愿的考生,不接受專業調劑。該專業是經教育部批準,學校與韓國建陽大學合作舉辦的本科教育項目。
第十三條 聯系方式
學校網址:http://www.jlmu.cn
通訊地址: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大街5號(郵編:132013)
聯系電話:0432-64560120
聯系人:吉林醫藥學院招生就業處
第十四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執行,此章程由吉林醫藥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