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民族職業學院202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招生工作程序,依法依規招生,按照“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和教育部、黑龍江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結合黑龍江民族職業學院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在各省、自治區的高職(專科)及黑龍江省內少數民族預科招生錄取工作。
第三條 學校名稱:黑龍江民族職業學院。英文譯名為:HEILONGJIANG MINZU COLLEGE。
第四條 辦學性質:由國家設立的非營利性教育事業單位,國家民委與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共建、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五條 學校隸屬單位:黑龍江省教育廳
第六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七條 辦學類型:高等職業學校
第八條 學校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哈南工業新城核心區哈南十五路1號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九條 黑龍江民族職業學院始建于1928年,初名東北蒙旗師范學校。2005年黑龍江省民族中等專業學校(黑龍江省民族干部學院)、哈爾濱朝鮮族師范學校(黑龍江省朝鮮族教師進修學院)、齊齊哈爾民族師范學校合并,升格為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專科學校并改為現名。2015年成為國家民族事務委員會與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學院由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舉辦,主管部門為黑龍江省教育廳。學院坐落在國家級新區——哈爾濱新區哈南工業新城。作為黑龍江省普通高等教育少數民族預科教育基地,承擔省屬高校少數民族預科學生預科階段集中培養任務已歷經37年。黑龍江民族職業學院是一所歷史悠久、使命光榮,特色鮮明、魅力獨特,開放包容、前景廣闊的民族高職院校。學院是黑龍江省第三輪高水平高職院校建設單位、國家現代學徒制試點單位、國家1+X證書制度試點院校、國家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全國職業院校民族文化傳承與創新示范專業點、全國民族技藝職業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秘書處單位、省級現場工程師培訓基地、省級食品產業學院建設單位、省級課程思政示范課程建設團隊、省級旅游文化時尚產業緊缺人才培養培訓基地、省級民族表演與技藝傳承教學資源庫牽頭單位、省級首批非物質文化遺產教育基地。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條 學院成立由黨委書記和院長任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籌領導學校招生工作。設立招生委員會,負責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政策、招生計劃,討論決定學院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 招生就業指導中心是學院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學院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招生政策和規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院的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全過程在省教育廳和省招考院的監督和領導下進行。
第四章 招生專業和計劃
第十四條 學院設有動物醫學、寵物醫療技術、畜牧獸醫、生物制藥技術、食品智能加工技術、食品檢驗檢測技術、食品質量與安全、食品營養與健康、計算機網絡技術、大數據與會計、電子商務、護理、康復治療技術、眼視光技術、學前教育、嬰幼兒托育服務與管理、音樂教育、音樂表演、民族表演藝術、民族傳統技藝、藝術設計等高職(專科)專業。(2025年招生專業以教育部公布的高等職業教育專業設置備案和審批結果為準)
第十五條 學院招生計劃按照黑龍江省教育廳核準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執行。根據學院的辦學條件、發展規模、畢業生需求情況、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等因素確定招生規模,確保各專業招生規模的平衡和教育資源的合理分配。學院無預留招生計劃。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以生源所在省級招生管理部門公開發布的信息為準。
第五章 收費標準
第十六條 我院根據《黑龍江省物價監督管理局黑龍江省財政廳關于我省公辦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學費標準的通知》黑價聯〔2017〕37號文件中的有關規定,收取學費及其它費用,其中學費音樂表演、音樂表演(高本貫通)、民族表演藝術專業9000元/年,藝術設計、音樂教育專業8600元/年,其他專業6000元/年;住宿費600-800元/年,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各省公布的我院招生專業計劃,學費以報到時公示學費標準為準。
第六章 錄取說明
第十七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轄市、自治區)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定,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第十八條 學院在非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照理工類、文史類分類錄取。在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第十九條 普通高職(專科)錄取原則:所有招生專業物理類歷史類兼招,再選科目不提要求,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錄取原則進行錄取,平行志愿的進檔考生,對專業服從調劑的考生不退檔。所報專業已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予以退檔。所報專業已滿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其他考生專業錄取結束后調劑至錄取額未滿的專業。如遇考生投檔成績相同,則按單科成績從高到低進行排序錄取。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物理學科類為數學、物理、語文、外語;歷史學科類為語文、歷史、數學、外語;理工類為數學、理綜、語文、外語,文史類為語文、文綜、數學、外語。
第二十條 普通高職(專科)藝術類各專業招收黑龍江省考生,文化課成績按照全國普通高校統一考試成績,專業課成績參照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課省統考成績,學院不單獨組織考試。藝術類專業物理類歷史類兼招,再選科目不提要求,錄取原則是在省招生考試院劃定藝術類專科文化課最低錄取分數線以上,在按照黑龍江省藝術類高職(專科)批投檔規則的進檔考生范圍內,按投檔成績從高到低錄取,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專業課總分進行優先錄取,專業課總分也相同時,按高考文化課總分進行依次排序錄取,文化課總分也相同時,按單科成績優先錄取,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為:物理學科類為數學、物理、語文、外語,歷史學科類為語文、歷史、數學、外語。
第二十一條 省屬少數民族預科錄取原則: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預科招生專業選科要求按照本科院校相應招生專業的選科要求執行,考生成績相同時,按考生單科成績從高到低排序進行優先錄取。單科成績的排列順序:物理類為數學、物理、語文、外語;歷史類為語文、歷史、數學、外語。
第二十二條 普通高職(專科)計劃外語語種不限。
第二十三條 普通高職(專科)計劃,學院在招生計劃未完成的情況下,按要求通過征集志愿完成。
第二十四條 對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錄取批次:學院錄取批次在黑龍江省內為普通類高職(專科)批,藝術類和高本貫通錄取批次為藝術類高職(專科)批,省屬少數民族預科班錄取批次為普通本科批,外省以各省公布為準。
第二十六條 投檔比例:根據各省(市)招生考試院提供的本批次分數線以上生源情況確定投檔比例,若生源充足,按計劃數投檔。
第二十七條 體檢要求: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其中,“學校可以不予錄取”的為不予錄取;“學校有關專業可不予錄取、不宜就讀的專業”的由學院視情況取舍。
第二十八條 已錄取的考生,學院下發錄取通知書,考生按錄取通知書規定時間到校報到繳費,逾期不報到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九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將在3個月內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其進行入學資格復查,經復查不合格者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七章 高本貫通
第三十條 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印發《黑龍江省高職與本科應用型人才貫通培養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黑教職函〔2021〕44號)要求,學院今年繼續開展“高本貫通”工作。“高本貫通”招生對象為省內當年參加普通高考考生,以高職(專科)層次錄取,前三年為專科學籍,經轉段考核合格后,后兩年以專升本形式轉為本科學籍。招生計劃以當年省教育廳公布為準。招生專業為黑龍江民族職業學院音樂表演專業(專科)對接哈爾濱學院音樂表演專業(本科),黑龍江民族職業學院民族表演藝術專業(專科)對接哈爾濱音樂學院舞蹈表演專業(本科)。
第三十一條 “高本貫通”錄取批次為藝術類高職(專科)批,錄取學生五年均在黑龍江民族職業學院培養。
第三十二條 音樂表演專業(專科)對接哈爾濱學院音樂表演專業(本科),前三年學費由高職院校按照本校專科同一專業標準收取,后兩年學費按照本科高校同一專業收費標準收取;民族表演藝術專業(專科)對接哈爾濱音樂學院舞蹈表演專業(本科),前三年學費由高職院校按照本校專科同一專業標準收取,后兩年學費由本科高校按照本校同一專業收費標準收取。
第三十三條 “高本貫通”錄取學生考核轉段由本科院校和高職院校共同制定考核標準和考核辦法。考核由本科院校牽頭開展,錄取學生前三年為專科學籍,通過轉段考核合格的學生,轉為本科學籍。培養期間,原則上學生不得轉學、轉專業。
第三十四條 “高本貫通”其他事宜按照《黑龍江省高職與本科應用型人才貫通培養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執行。
第八章 勤獎助貸政策
第三十五條 學院相關政策
1.高職(專科)學生在校學習期間有機會獲得國家獎學金10000元,國家勵志獎學金6000元。學院對高職(專科)和少數民族預科學生設有一、二、三等綜合素質獎學金,以及七個單項獎學金:學習優秀獎學金、社會實踐獎學金、科技創新獎學金、經濟困難學生自立自強獎學金、文藝骨干獎學金、運動標兵獎學金、文明宿舍獎學金。
2.高職(專科)和少數民族預科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每學年2700元-4700元)。
3.學院對于在校期間學業成績、綜合測評成績靠前或進步比較明顯的學生,學院設立校內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500元/人。
4.為了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幫扶力度,學院特設立校內助學金,資助標準500元/人。
5.為了保證新入學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通過“綠色通道”,先行辦理入學手續,讓全體學生安心開始新的學習和生活,學院特設立開學困難補助金,對家庭經濟困難且入學時無生活費來源的學生,資助標準500元/人。
6.為促進畢業生主動就業、及時就業,給予畢業生必要就業幫助,學院特設就業助學金,資助標準400-2000元/人。
7.被我院錄取的高職(專科)貧困考生,均可以辦理生源地助學貸款或入學后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8.學院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在校學生提供多個勤工助學崗位。
9.學院出臺了《孤兒大學生學費減免和資助實施辦法》。
10.學院設立“古麗民族團結基金”,對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在校生進行資助(2000元/人)。
第九章 其 他
第三十六條 高職(專科)學生在校學習期滿,完成所修學分及達標考核成績,學院頒發由國家教育部注冊、黑龍江省教育廳準許的黑龍江民族職業學院高職(專科)學歷畢業證書。少數民族預科學生在校學習期滿,考試成績合格的學生,由學院頒發預科結業證書。
第三十七條 招生咨詢及申訴渠道:
1.招生咨詢電話:0451-85560098
2.申訴電話:0451-85560102
3.學校網址:www.hljmzzyxy.org.cn
第三十八條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不收取國家規定外的任何費用。以我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時廢止。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調整,學院將根據當地相關政策制定相應的錄取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四十條 本章程由黑龍江民族職業學院招生就業指導中心負責解釋。